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俄亥俄,温斯堡 作者:舍伍德·安德森 内容简介 俄亥俄州小城温斯堡,旧世界风貌尚存,纽约和芝加哥在遥远的铁路尽头。渴慕神恩的农场主、异想天开的石油公司代理商、虚度芳华的女店员、抑郁至死的旅店老板娘、热烈苦闷的女教师、孤独深思的少年二十四则故事相互勾连,宛如一幅幅简洁深刻的精神素描,活画 出一群在平凡喧嚣的世界里执着于各自真理的畸零人。 畸人书 作家是个胡须花白的老人,上床睡觉有点儿不方便。他住的那间屋子窗户很高,可他早上醒来后挺想看看外面的树木。来了个木匠,打算把床铺提到跟窗台同样高。 这事做得有点兴师动众。木匠在内战时当过兵。他走进作家的房间坐下来,说如果想抬高床铺,需要做个平台。作家的雪茄随处乱放,木匠拿起一支吸了起来。 两个人商量了会儿如何把床铺升高,然后又聊了些别的。老兵谈到了战争的话题。其实是作家把他引到这个话题上的。木匠曾经蹲过安德森维莱监狱,还失去了一个兄弟。这个兄弟是饿死的,木匠每次说到这事儿总会哭。他和年迈的作家一样留着白胡子,哭泣的时候就撮起嘴唇,胡子上下颤抖着。老人嘴上叼着雪茄哭泣的样子显得很滑稽。作家忘了他自己关于抬高床铺的方案,后来木匠索性照自己的想法做了。作家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晚上得借助椅子才能爬到床上去。 作家侧着身子安静地躺在床上。多年来,他对自己的心脏忧心忡忡。他烟瘾很大,经常心跳得很快。他已经开始想自己没准儿哪天就突然死掉了,而且每当上床的时候就会产生这种念头。他可没有因此惊慌失措。事实上这种影响很特别,不怎么好解释。这反而让他躺在床上时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有活力。他安然地躺着,虽然身躯已经衰老,已经没有多大用处,可是体内的某种东西却绝对年轻。他就像个孕妇,只不过体内孕育的不是婴儿而是个青年,不,不是青年,是年轻女郎,身穿铠甲,犹如武士。你瞧,尽力弄清楚老作家躺在高高的床上听着自己心跳的时候体内到底有什么东西,这是很荒谬的。需要搞清楚的是,作家或者作家体内的那个年轻事物在思索什么。 老作家像世界上所有人一样,在漫长的一生中,脑子里曾经有过很多想法。他曾经英俊潇洒,有很多女人爱上过他。当然,那时他认识了不少人,很多人,以一种异常亲密的方式,跟你和我认识别人的方式不同。至少作家是这么想的,而且这样想让他高兴。何必因为一个老人的想法而跟他争执呢? 作家在床上做着不是梦的梦。当他昏昏沉沉但仍有意识时,各种人物开始在他眼前浮现。他想象自己体内那个难以描摹的年轻事物驱赶着一长列人物从他眼前经过。 你瞧,这整件事的乐趣全在作家眼前浮现的人物身上。他们都是畸人。作家昔日相识的男男女女都变成了畸人。 这些畸人并不全都很可怕。有的妙趣横生,有的可以称得上美丽曼妙,还有个已全然看不出本来模样的女人,她的畸形刺伤了老人。她从眼前经过的时候,作家会发出小狗呜咽般的声音。如果你走进房间,会以为老人做了个噩梦或者消化不良。 这队畸人在老人眼前走了一个小时。后来,虽然痛苦不堪,老人还是起床开始写作。有个畸人在他头脑中烙下很深的印象,他很想将它描绘出来。 作家在桌边工作了一个小时。最后,他写了本他称之为“畸人书”的作品。这本书从来没有出版过,但我读过一次,它在我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它有个非常奇特的中心思想,让我始终难以忘怀。记住这个中心思想后我理解了很多以前完全无法理解的人和事。这个思想很复杂,但可以简单叙述如下: 起初,这个世界还很年轻的时候,有许许多多的思想,但却没有真理这种东西。真理是人自己创造的,每个真理都是众多模糊思想的混合物。世界上到处都是真理,真理都很美丽。 老人在书中列举了大量真理。我没打算一一告诉你。有关于童贞的真理,关于激情的真理,关于财富和贫穷的真理,节俭和奢靡的真理,疏忽和放纵的真理。真理成千上万,无不美丽。 然后,人出现了。每个人出现时都抓着一个真理,有些特别强壮的甚至抓着一打。 真理让人变成畸人。老人在这个问题上有一套复杂精致的理论。他认为,一个人一旦将一条真理据为己有,称它为他的真理,并且尽力按照它去生活,他就成了畸人,他拥抱的真理成为谬论。 你不难看出,这个把一生都奉献给写作的满腹经纶的老人,会就这个问题写上好几百页。这个题目将在他的头脑中变得无比巨大,连他自己都有变成畸人的危险。我想,他之所以没有变成畸人,是因为没有出版这部作品。是心中那个年轻的事物拯救了他。 至于那个来给作家修床的老木匠,我提到他,纯粹是因为他像许多我们所谓的普通人一样,最接近作家在书中描写的所有畸人身上易于理解并且可爱动人的特质。 手 在俄亥俄小城温斯堡附近一栋山谷旁的小木屋里,一个肥胖的小老头在破败不堪的走廊上紧张地走来走去。越过那片本来种了苜蓿现在却只长出茂密的黄芥末的长条形田地望过去,对面公路上驶来一辆运货马车,满载着从田野归来的采果人。这群采浆果的少男少女们闹哄哄地大喊大笑。这时,一个身穿蓝色衬衫的男孩跳下马车,试图把一个尖声叫喊抗议的姑娘从车上拽下来。男孩的脚在路上踢起一团团尘土,那尘土拂过正在下沉的夕阳的脸庞。田野那边传来女孩子尖细的声音。“嗨,飞翼比德尔鲍姆,把你的头发梳一梳吧,都快掉到眼睛里了。”那声音命令道。比德尔鲍姆头上光秃秃的,他那双神经质的小手抚弄着苍白的脑门,仿佛在整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 飞翼比德尔鲍姆永远处在幽灵般挥之不去的重重疑虑的恐吓和困扰之中,他老觉得自己怎么也不属于这个他生活了二十年的小城。在温斯堡,他只跟新威拉德旅店老板汤姆·威拉德的儿子乔治·威拉德比较亲密,两人建立了一种类似友谊的关系。乔治·威拉德在《温斯堡鹰报》当记者。他有时在黄昏时分出城来,沿着公路散步去飞翼比德尔鲍姆家。这会儿老人正在走廊上走来走去,双手神经质地动个不停。他盼望乔治·威拉德过来一起消磨掉这个黄昏。满载采果人的运货马车过去后,比德尔鲍姆穿过田野上高高的芥末,爬上一道篱垣,顺着公路焦急地向小城那边张望。他站在那里不停地搓着双手,打量着公路,接着一股恐惧感突然袭来,他又跑了回去,在自家房屋的走廊上徘徊。 只有乔治·威拉德在旁边时,飞翼比德尔鲍姆这位二十年来小城最资深的神秘人物的胆怯才会消失,他那模糊不清、淹没在怀疑的大海中的个性才会探出头来打量这个世界。只有这位年轻记者在身边时,他才敢在天还没黑的时候上主街,或者在自家摇摇欲坠的走廊上大步走来走去,激动地谈论点什么。这时他那低低的、颤抖的声音会洪亮起来,佝偻的腰会自豪地直起来。沉默寡言的比德尔鲍姆开始有话说了,像想要从渔夫手中滑回河中的鱼一般拧着身子,极力想把默默积攒了多年的思想通通化为语言。 很多时候飞翼比德尔鲍姆是在用手说话。那细长而富有表现力的手指,那永远活泼、永远努力藏在口袋里或身后的手指,开始露出来成为他这台表达机器的活塞杆。 飞翼比德尔鲍姆的故事就是这双手的故事。它们一刻不停地动着,像一只被拘束的鸟在扑动它的翅膀。“飞翼”这个绰号正是由此而来,是小城某个不知名的诗人想出来的。这双手经常让它们的主人惶恐不安。他想把它们完全藏起来,同时又好奇地盯着地里同他一起干活或者乡间公路上赶着无精打采的牲畜经过的其他男人沉静无语的手。 跟乔治·威拉德说话时,飞翼比德尔鲍姆总是攥紧拳头,敲着桌子或屋子的墙壁。这样做让他觉得自在些。两人在田野里散步时,如果他突然有了说话的欲望,就会找一个树桩或篱笆顶部,双手忙乱地敲击着,这样他的谈吐才会自如起来。 有关飞翼比德尔鲍姆的手的故事值得写一本书。如果怀着某种怜悯之情去写,一定会记录下许多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奇异而美丽的品质。这是诗人的事儿。这双手在温斯堡引人注目完全跟它们的所作所为有关。飞翼比德尔鲍姆用这双手一天可以摘下多达一百四十夸脱的草莓。这双手成为比德尔鲍姆有别于他人的特征,成为他声名的源泉。同时,这双手让一种原本就怪异和难以捉摸的个性变得更加奇特。温斯堡人为这双手而感到自豪,本质上与对银行家怀特的新石屋和韦斯利·莫耶的栗色雄马托尼·蒂普感到自豪是一样的,这匹马曾在克利夫兰举办的秋季赛马会上创下二分十五秒的纪录。 乔治·威拉德曾经多次想问问这双手的故事。有时,一种几乎无法抵挡的好奇心让他欲罢不能。他觉得这双手行为如此奇特,又是如此想隐藏自己,一定有什么原因,只不过因为越来越尊敬飞翼比德尔鲍姆,他不敢贸然提出这个在头脑中萦绕了很久的问题。 有一次他差点就要问出来了。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两人在田野里散步,后来在一个青草坡上坐了下来。整个下午,飞翼比德尔鲍姆一直像一个受到鼓舞的人那样讲话。他在一道篱笆边站住,像只巨大的啄木鸟般敲打着篱笆顶部,对着乔治·威拉德吼叫,责备他太容易被周围的人所左右。“你在毁灭自己,”他喊道,“你想要孤独,想要梦想,可又害怕梦想。你想跟城里其他人一样。你听他们的,并且努力模仿他们。” 坐在青草坡上,飞翼比德尔鲍姆再次努力把自己的想法讲清楚。他的语调变得柔和起来,带着某种缅怀往昔的味道,他心满意足地叹了一口气,开始了漫无边际的长谈,那神情仿佛是沉浸在梦境中。 飞翼比德尔鲍姆给乔治·威拉德把这梦境描绘成一幅图画。画面中,人们生活在田园牧歌式的金色年代。一群清清爽爽的少年穿过一片翠绿的乡野走来,有的徒步,有的骑着马。这些年轻人聚拢在一个老人的脚边,老人坐在小花园的一棵树下跟他们讲着什么。 飞翼比德尔鲍姆浑身上下充满了激情。他一时竟忘了自己那双手。它们慢慢地溜出来搭在乔治·威拉德的肩上。他的声音透出一种焕然一新、果决有力的调子。“你必须把学到的一切通通忘掉,”老人说,“你必须学会幻想。从现在开始,你一定要对外界形形色色的喧嚣置若罔闻。” 飞翼比德尔鲍姆停下不说话了,长久而热情地望着乔治·威拉德。他的眼睛闪闪发亮。他再次伸出手抚摸这个少年,忽然脸上掠过一丝恐惧。 他的身体痉挛了一下,几乎是弹了起来,然后他把那双手深深地插进裤袋。泪水涌了上来。“我得回家去了,不能再跟你多聊了。”他神经质地说。 老人头也不回地匆匆跑下坡去,穿过一片草地,把一脸困惑和惊恐的乔治·威拉德撇在草坡上。小伙子惊恐地战栗了一下,站起来沿着大路朝小城走去。“我再也不会问他那双手的事儿了。”他心想,回想起老人眼中露出的恐惧神色,他心里挺难受。“一定发生了什么事儿,不过我不想知道。他怕我,怕每个人,一定跟他那双手有关。” 乔治·威拉德猜对了。让我们来简单地探究一番那双手的故事吧。也许我们的讲述会激发诗人的灵感,使他讲出神奇微妙的有关熏陶教化的故事,这双手正是飘动的希望的旗帜。 飞翼比德尔鲍姆年轻时在宾夕法尼亚一个小镇的学校当老师。那时他并不叫飞翼比德尔鲍姆,而是叫阿道夫·迈尔斯,这个名字听上去并不怎么悦耳。叫阿道夫·迈尔斯的那些年,他在学校备受学生的爱戴。 阿道夫·迈尔斯真是天生的年轻人的良师。他这种人世上少见,也鲜为人理解,他用那种表现出来像讨人喜欢的缺点似的温柔的力量管教孩子们,对孩子们的感情就跟修养极佳的女人对待自己喜爱的男人一样。 不过这样描述毕竟还是太粗糙了。其中的微妙处得由诗人来描述。黄昏时,阿道夫·迈尔斯常常跟男孩们去散步或者坐下来促膝交谈,直到夜色落在学校的台阶上,散落到梦幻般的境界中。他的手不经意地动来动去,抚摸着孩子们的肩膀,摆弄着孩子们凌乱的头发。他说话时,声音会变得柔和,充满乐感,蕴含着爱抚之情。在某种程度上,这语调,这双手,这抚摸肩膀和头发的动作,是一个教师试图把某种梦想送进少年心田的努力的一部分。他是借手的爱抚抒发自己内心的感情。他是那种内心创造生命的力量散漫、不凝练的人。他的手指轻轻地拂去了孩子们心中的疑虑和困惑,他们也渐渐开始幻想。 接着悲剧来了。学校里一个傻里傻气的孩子慢慢迷上了这位年轻教师。晚上他在床上幻想出一些难以启齿的情景,早上又把自己做的梦当真事一样四处乱讲。他口无遮拦地胡乱说出各种离奇可怕的诬蔑之词。这个宾夕法尼亚的小镇震惊了。大家心里对阿道夫·迈尔斯一直抱有的隐隐约约的怀疑忽然间变得明确起来。 悲剧并没有到此结束。孩子们被从床上抓起来盘问,一个个吓得浑身直哆嗦。“他抱过我。”一个说。“他的手指老是抚弄我的头发。”另一个说。 一天下午,镇上一个叫亨利·布拉德福德的酒馆老板来到校门口。他把阿道夫·迈尔斯叫到学校院子里,不由分说就拳打脚踢起来。他坚硬的指关节撞击着这个惊恐不已的教师的脸,他的表情愈来愈愤怒。孩子们吓得直叫,像被搅了窝的昆虫般四处乱窜。“我要教训教训你,竟然敢动我的孩子,你这畜生!”酒馆老板怒吼着,打累了之后又开始在院子里追着他踢。 当天晚上,阿道夫·迈尔斯就被从那个宾夕法尼亚的小镇赶了出去。一伙人手提马灯来到他一个人住的房子门口,命令他穿好衣服出来。当时天正下着雨,有个人手里拿着一根绳子。他们本来想吊死这个教师,但看他那么瘦小、苍白、可怜,便动了恻隐之心,放他逃了。等他冲进黑暗中,他们又后悔心太软,一边跟在后面追,一边不停地诅咒,朝那个在黑暗中尖叫着愈奔愈快的影子投去棍子和泥巴。 阿道夫·迈尔斯在温斯堡孤独地生活了二十年。他才四十岁,可显得足有六十五岁。比德尔鲍姆这个名字是他匆匆经过俄亥俄东部一个小城时,在一个货站的一只货箱上看到后据为己有的。他有个姑妈在温斯堡,是个牙齿黑乎乎的老女人,靠养鸡为生。他一直跟姑妈住在一起,直到姑妈死去。宾夕法尼亚那件事之后,他病了整整一年,恢复过来后就在田里当苦力打短工,去哪儿都怯生生的,总想把那双手藏起来。虽然他弄不懂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但总觉得这双手是有过失的。那些孩子的父亲一再提到他的手。“让你的手老实待着。”那个酒馆老板在学校院子里跺着脚狂吼。 飞翼比德尔鲍姆继续在山谷旁的小木屋的走廊上来来回回地走,直到太阳消失,田野对面的道路隐没在灰色的阴影中。他回到屋里把面包切成片,抹上蜂蜜。当夜间列车满载白天收获的浆果一路轰鸣着渐渐远去,夏夜重归寂静时,他又开始在走廊上散步。黑暗中他看不清自己的手,这双手也安静了下来。尽管他还是那么渴望那个少年就在身边,他是他表达对人类的热爱的媒介,而这种渴望又成为他的孤独和等待的一个组成部分。飞翼比德尔鲍姆点亮一盏灯,清洗完被简单的晚餐弄脏的几只碟子,然后在通向过道的纱门边支起一张小床,准备脱衣休息。桌子附近擦得干干净净的地板上落了些面包屑。他把灯搁在一张矮凳上,开始捡面包屑,并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把这些碎屑一粒一粒送进嘴里。在桌子底下灯光圈出的浓重的阴影中,这个跪在地上的形象仿佛是一个专心祈祷的神父。神经质而又极富表现力的手指在亮光中时隐时现,那样子完全可能被误认为是信徒的手指在十个十个敏捷地拨弄着自己的念珠。 纸球 他是一个白胡子老人,鼻子和手都很大。在我们认识他之前很久,他就是一个医生,经常骑着一匹老白马穿过温斯堡的街道,从一栋又一栋房前经过。后来,他跟一个有钱的姑娘结了婚。姑娘的父亲死时留给她一个肥沃的大农场。姑娘安静、高挑,皮肤有些黑,在不少人眼里她长得很美。温斯堡人人都奇怪她为什么会嫁给医生。结婚不到一年,她就死了。 医生的指关节异乎寻常地粗大。他把手握起来时关节就像一簇用钢针串起来、未曾上过漆、胡桃一般大的木球。他抽玉米穗轴烟斗。妻子死后他就整天坐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靠窗的地方,窗上布满了蜘蛛网。他从不开窗。八月的一天,天气很热,他想打开窗户,却发现窗户已经卡死了。此后,他几乎完全忘了开窗这回事。 温斯堡已经忘记了这位老人。但是里菲医生心中仍然酝酿着某些非常优美的事物。在赫夫纳区巴黎绸缎公司的楼上,在那间充满霉味的办公室里,他独自一人无休止地工作着,他构建起某种东西,然后又亲手毁掉。他在建造真理的小金字塔,建成后又把它们推翻,这样就可以拿这些真理再去构建别的金字塔。 里菲医生身材高大,一套衣服可以穿上十年。袖子磨坏了,膝盖和肘部露出了小洞。在诊室里,他有时也穿一件亚麻的防尘外套,上面有很大的口袋,他不停地往里面塞纸片。几星期后,纸片变成了硬硬的小圆球,等口袋装满了,他就把那些纸球全倒在地板上。十年来,他只有一个朋友,一个叫约翰·斯帕尼尔德的老头,他经营着一个苗圃。有时,出于好玩,老里菲医生从口袋里抓出一把纸球向苗圃主人扔去。“打昏你这个满嘴胡扯、多愁善感的老家伙。”他尖叫着,笑得浑身打颤。 里菲医生以及他向那位后来成了他妻子、留给他一大笔钱的黑皮肤高个姑娘求爱的故事非常离奇。它很有味道,就像温斯堡果园里长的那种形状怪异的小苹果。秋天的时候,你在果园里散步,脚下的土地已经结冻,树上的苹果已经被人摘走。苹果装箱后运到大城市,然后在那些充满了书籍、家具和人的房间被吃掉。树上仅剩下零星几只有伤疤、采果人不想要的苹果。它们的样子就像里菲医生的指关节。轻轻咬一口,苹果的味道很鲜美,它全部的甜味都集中在侧面那一小块圆圆的部位。有人在干硬的地上从这棵树跑到那棵树,去摘那种带疤的、奇形怪状的苹果,装满衣袋。只有不多的几个人懂得那种苹果有多甜。 姑娘和里菲医生的感情始于一个夏天的午后。那年他四十五岁,已经开始把纸片塞进口袋,等它们变成硬纸球时再倒掉。坐在那辆老白马拉的马车里缓缓穿过乡间公路时,他养成了这个习惯。纸上写着思想,以这个思想终,以另一个思想始。 在里菲医生的头脑中,思想一个接着一个慢慢酝酿成形。他拿这么多的思想再去构筑某个真理,这真理在他头脑中逐渐发展成一个庞然大物。庞大得遮住了整个世界。它变得那么可怕,接着又渐渐弱下去。然后另一个小小的思想萌芽又开始冒头了。 高挑的黑皮肤姑娘来找里菲医生,因为她怀孕了,很害怕。她走到这一步是一连串也很离奇的情况导致的。 父母死了,肥田沃地落到了她手里,求婚的人来了一大堆。有两年时间她几乎天天晚上要接见求婚的人。除了两个人之外,他们全都差不多。他们向她表白自己的激情时,语气和凝视她的眼神中流露出某种迫不及待的渴望。那两个与众不同的人彼此也很不一样。其中一个少年身材修长,手指白皙,是温斯堡一个珠宝商的儿子,总在谈论处女的纯洁。他跟她在一起时永远离不开这个话题。另一个是位黑发少年,耳朵很大,几乎什么话都不说,总是设法把她弄到黑暗中吻她。 有段时间,高挑的黑皮肤姑娘觉得还是跟珠宝商的儿子结婚吧。她一连几个小时安静地坐在那里听他讲话,接着开始感到害怕。她开始觉得,在他关于处女的纯洁的言论之下,实质上潜藏着比其他所有人都要厉害的情欲。有时她感觉这个少年讲话时手正抱着她的身体。她想象他用那双白皙的手慢慢玩弄她的肉体,而且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它。晚上她梦见少年咬她的身体,下巴上滴着血。这个梦她做了三回,然后她跟另一个什么话也不说的人好上了,并且怀了孕,而这一位在情欲迸发的刹那真会咬她的肩膀,牙齿印好几天都不退。 高挑的黑皮肤姑娘逐渐对里菲医生有了深入的了解,觉得自己再也不想离开他了。一天早晨,她走进医生的诊室,什么话也没说,医生似乎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医生的诊所里有个女人,是温斯堡书店老板的妻子。跟其他所有老式乡村医生一样,里菲医生也给人拔牙,这个候诊的女人用一块手帕捂住嘴呻吟着。丈夫陪她一起来的,等牙齿拔出后他们俩都尖叫起来,血流到女人的白衣服上。黑皮肤高个姑娘对此完全无动于衷。女人和她丈夫走了后,医生笑了。“我带你坐车到乡下去。”他说。 有好几个星期,黑皮肤高个姑娘几乎天天跟医生待在一起。促使她去找医生的那件事随着一段痛苦过去了,但她就像发现了形状怪异的苹果的甜味的人,再也不留恋那些在城市公寓里被吃掉的光滑完美的苹果了。就在他们相识的那年秋天,她嫁给了里菲医生,可是第二年春天她就死了。冬天的时候,里菲医生把所有那些记录在纸片上的零碎思想读给她听。读完后他就大笑一阵,接着把纸片塞到衣服口袋里,让它们去变成圆圆的硬纸球。 母亲 乔治·威拉德的母亲伊丽莎白·威拉德长得又高又瘦,脸上残留着天花的疤痕。虽然只有四十五岁,但一种说不清楚的疾病已经把她体内的热情消耗殆尽。她在凌乱破旧的旅店里四处转悠,了无生气,眼睛老盯着退色的墙纸和破地毯。她能走动的时候就干些打杂女工的活儿,收拾肥胖的房客弄脏了的床铺。她丈夫汤姆·威拉德身材修长优雅,肩膀宽厚方正,走路时喜欢迈着军人式的快步,嘴唇上那撮黑胡子修剪得向两边高高翘起。他使劲想忘掉妻子的存在。有这么个高高的幽灵般的身影缓缓地在客厅里走来走去,他觉得简直是对自己的侮辱,想起来就恼火,就想骂人。旅店根本不赚钱,永远濒临倒闭,他一门心思琢磨着如何让自己从中解脱出来。他把那栋老房子和住在里面的女人看作是失败和无可救药的东西。他原本满怀希望想在其中开始新生活的房子,现在只是勉强维持着旅店的外壳罢了。他衣冠楚楚、正经八百地走在温斯堡的街道上,有时会停下来,迅速回过头,好像害怕旅店和那女人的幽灵跟到街上来。“这该死的生活,该死!”他唾沫飞溅、漫无目标地乱骂一通。 汤姆·威拉德十分热衷村政事务,多年来一直是共和党势力很强的社区中民主党的头面人物。他常安慰自己说,政治形势有一天会变得对我有利,多年徒劳无益的琐务在论功行赏之日会发挥很大的作用。他梦想进入国会,甚至当州长。有一次,一个年轻党员在政治会议上站起来吹嘘自己竭诚服务,汤姆·威拉德脸都气白了。“闭上嘴,你!”他咆哮道,用愤怒的目光扫视着,“你懂什么叫服务?你还是个孩子,你以为自己是谁?瞧瞧我都做了些什么。温斯堡还把加入民主党当成犯罪的时候,我就是民主党党员了。过去他们几乎是拿着枪来追捕我们。” 伊丽莎白和儿子之间有一种根深蒂固而又无法言传的感情纽带,建立在很久以前就已消失的少女时代的某个梦想的基础上。儿子在身边时她会很拘谨,不大说话。不过有时儿子忙着在城里东奔西跑作采访,她就走进他的房间关上门,在一张小桌边跪下。这小桌是由一张厨房桌改造成的,摆在靠窗的位置。跪在这张小桌旁边,她开始半祈祷半恳求地向上天表达自己的心愿。她渴望在孩子身上再现曾经是她生命的一部分而现在快要被遗忘的某种东西。她祈求的就是这个。“即便我死了,我也将以某种方式保护你不受挫折。”她大声说道,她的决心如此之大,整个身体都抖动起来。她的眼睛灼灼发光,拳头握得紧紧的。“如果我死了,看见他成为一个像我这样庸庸碌碌、枯燥乏味的人,我一定要重新活过来。”她坚定地说,“现在我请求上帝给我这种特权。我需要这个。我愿为此付出代价。上帝可以用拳头来打我。任何落在我身上的打击我都愿意承受,只要允许我的孩子为我们两个有出色表现。”这女人心神不定地停下片刻,眼睛扫视着孩子的房间。“同时也别让他变得精明和不可一世呀。”她又含含糊糊地加了一句。 乔治·威拉德跟他母亲之间的交流,表面上看只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形式。生病的日子,她就坐在自己房间的窗边,乔治晚上偶尔进去看看。他们坐在窗口,目光越过一栋矮小木屋的房顶瞭望主街。他们回过头来,从另一扇窗户望出去,沿着主街店铺后面的小巷看向阿布纳·格罗夫面包店的后门。有时他们就这样坐着,一幅乡村生活的画面自然地呈现在他们面前。阿布纳·格罗夫拿着一根棍子或者一只空奶瓶出现在店铺的后门。面包师和药店老板西尔维斯特·韦斯特的那只灰猫简直是世仇。这对母子看着猫溜进面包店又马上被面包师赶出来,面包师嘴里大骂着,狂乱地挥动着手臂。他的眼睛又小又红,黑头发和胡子上沾满面粉。有时候即便猫已经跑掉了,他气得还在扔棍子和玻璃碎片,甚至他干活的工具。有一次他打碎了辛宁五金店后门的玻璃窗。猫就躲藏在小巷里的几只桶后面,桶里装着废纸和破瓶子,上面黑乎乎的一团苍蝇在飞舞。有一次,只有伊丽莎白·威拉德自己一个人,看到面包师徒劳地发完一通脾气后,她头靠在细长苍白的手上哭了。从那以后她再也不朝小巷张望了,而是极力想忘掉那个小胡子男人和猫之间的斗争。这情景就好像是她自己的生活的一种再现,生动得令人害怕。 晚上,儿子和母亲坐在房间里时,沉默的气氛令双方都觉得不自在。黑暗降临,夜间列车开进车站。楼下街道上人来人往,沉重的脚步踩在木板人行道上。夜间列车出站后,车站广场一片沉寂。也许速运代理人斯金纳·利森正推着一辆货车穿过月台。主街那边传来一个男子的笑声。速运办公室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了。乔治·威拉德起身穿过房间摸索着找到门把。有时他会撞着一把椅子,撞得椅子从地板上擦过去。这个生病的女人坐在窗边无精打采,一动不动。她那双修长的手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垂在椅子扶手的两边。“我想你最好出去跟小伙子们多待一会儿。你在房间里待得太久了。”她说,努力减轻告别时的不自然。“我想还是去散会儿步。”乔治·威拉德回答道,他觉得既别扭又烦乱。 七月的一天晚上,新威拉德旅店临时居住的客人很少,走廊上只点着煤油灯,灯光调得很暗,走廊笼罩在幽暗中,伊丽莎白·威拉德干了一件冒险的事儿。她已经病了好几天,儿子没来探视。她开始警觉起来。体内微弱的生命火苗被她的焦灼扇成了烈焰。她从床上爬起来,穿好衣服,沿着过道匆匆朝儿子房间走去,极度的恐惧让她浑身战栗。她往前走时需要借助手来稳住自己。她轻手轻脚地傍着大厅糊了纸的墙壁往前走,感到呼吸困难。从她齿缝中呼出的气息嘘嘘作响。焦急地往前走时,她心想自己简直太愚蠢了。“他关心的事儿全都那么幼稚,”她对自己说,“也许他现在已经开始跟女孩子在夜晚散步了呢。” 伊丽莎白·威拉德怕被旅店里的客人撞见。这家旅店从前是她父亲的,县法院注册的所有人仍然是她。由于太破旧,旅店始终处于亏损状态,她觉得连自己都破破烂烂的。她自己的房间窝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她觉得自己能干活时就收拾收拾床铺,干些乘客人出去跟温斯堡的商人谈生意的工夫就能做完的活儿。 母亲跪在儿子房间门口听着里面的声音。她听见了孩子的走动声,他在低声说着什么,这时她唇间才露出了笑意。乔治·威拉德有自言自语的习惯,每当听到他这样,母亲就会感受到一种特殊的快慰。她觉得他的这种习惯强化了他们之间的秘密联系。她经常自言自语地念叨这事儿。“他正在摸索,想发现自己独特的地方。”她想,“他可不是个糊涂蛋。口才好,人又机灵。他内心深处某种隐秘的东西正在努力成长。这种东西正好就是我内心被扼杀掉的。” 在儿子房门外的过道的黑暗中,这个有病在身的女人掉头朝自己房间走去。她担心门一打开会撞上孩子。她走到一个安全的距离,正要拐过一个拐角走进另一条过道时停了下来,用手撑住墙壁等着突然袭来的虚弱的战栗过去。孩子在房间让她很高兴。她孤零零地躺在床上那漫长的几个小时里,在她心中盘桓的小小恐惧渐渐变成了巨人。此时此刻,这一切全部销声匿迹。“我回自己房间后就可以睡觉了。”她感激地喃喃自语。 但是伊丽莎白·威拉德并没有回去睡觉。当她站在黑暗中哆嗦不已时,儿子房间的门打开了,他父亲汤姆·威拉德走了出来。他站在照到门口的灯光中,手握着门把在说话。他的话让这个女人怒不可遏。 汤姆·威拉德对儿子抱有很大的野心。他总觉得自己是成功人士,虽然他从来一事无成。可是,当他走到看不见新威拉德旅店的地方,不用害怕会撞上妻子时,他就虚张声势,装出小城大人物的派头来。他要儿子成功。儿子在《温斯堡鹰报》的工作就是他给找的。这时,他正用一种郑重其事的语气教导儿子一些为人处事的方式。“我跟你说,乔治,你一定要振作起来。”他严厉地说,“威尔·亨德森给我讲过三次这事儿了。他说别人跟你说话时你几个小时什么都听不进去,做事像个傻姑娘。你哪里不舒服吗?”汤姆·威拉德和气地笑出声来。“嗯,我想你会克服掉这种毛病的,”他说,“我跟威尔说过了。你不是傻瓜,你也不是女人。你是汤姆·威拉德的儿子,你会振作起来的。我不担心。你说的那些话终于把事情讲清楚了。你当了报社记者,又想当作家,这也是很自然的。我只是想,要当作家也得振作起来呀,对吗?” 汤姆·威拉德接着轻快地穿过走廊,走下楼梯,到办公室去了。女人在黑暗中听见他笑着跟一个坐在办公室门口的椅子上打盹、极力想消磨掉这个沉闷的黄昏的客人聊了起来。她又回到儿子的房间门口。那种虚弱感奇迹般地离开了她的身体,她大胆地往前走去。她心里乱得什么念头都冒了出来。她听到椅子擦过地板的声音和钢笔在纸上划过的沙沙声。她再次转身沿着走廊向自己房间走去。 温斯堡旅店老板饱受挫折的妻子毅然下定了决心。这种决心是长年静默、徒劳地思考的结果。“现在,”她对自己说,“我要行动了。某种东西正在威胁我的孩子,我要挡开它。”汤姆?威拉德和儿子的谈话显得那么平静自然,好像他们之间早已达成某种谅解,这简直让她发疯。虽然多年来她一直恨着丈夫,但这种憎恨从来不针对个人。丈夫不过是她憎恨的其他事物的附属。现在,由于在儿子房间门口所说的那几句话,他变成了她憎恨的直接对象。她在黑乎乎的屋里紧握拳头怒目环视。她走到挂在墙上的布袋跟前,取出一把裁缝用的长剪刀,像攥匕首般攥在手里。“我要刺死他,”这位母亲大声说,“他选择要做邪恶的代言人,我要杀死他。杀了他,我也就完了,就会死掉。这对我们大家都是一种解脱。” 在少女时代,还没有跟汤姆·威拉德结婚的时候,伊丽莎白在温斯堡就有不踏实的名声。有好几年人们管她叫“演员迷”。她经常跟着父亲旅店的客人穿戴耀眼地招摇过市,一个劲儿地要他们跟她讲大城市的生活。有一次,她穿着男人的衣服骑着一辆自行车穿过主街,让小城的人都大吃一惊。 那时候,这个黑皮肤、高个子的女孩头脑一片混乱,她感到十分焦躁不安,这种情绪通过两种方式表现出来。一种是焦虑地渴望变化,希望生活来一番巨大而确定的变化。正是这种感觉促使她向往舞台。她梦想加入某个剧团环游世界,不断地看到新面孔,把自己内心的东西表现给所有的人。有时在夜深人静的时刻,她完全沉浸在这种幻想中,但是当她试图跟来到温斯堡、停驻在父亲旅店的戏班子的人聊这件事时,却一无所获。他们似乎不明白她的意思,即使她真情流露,他们也只是大笑。“不是那么回事,”他们说,“就跟这儿一样无聊和乏味。没什么意思。” 她跟那些客人散步和后来跟汤姆·威拉德散步感觉完全不同。他们好像总能理解她,同情她。在乡村的巷子里,在树影下,他们握住她的手,她感到自己内心某种未曾表达的东西涌了出来,和他们内心未曾表达的东西融为一体。 她的焦躁不安还有第二种表现方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她会在一小段时间内觉得轻松快乐。她不再抱怨曾经跟自己散过步的男人,后来连汤姆·威拉德都不抱怨了。永远是那套东西,以接吻开始,经历过奇异狂野的感情冲动之后,以宁静,接着是懊悔抽泣而告终。她抽泣时会把手放在男人的脸上,脑子里闪过的念头永远是同样的。即使男人身高马大、满脸胡子,她也觉得他忽然变成了一个小男孩。她不明白他怎么就不哭泣。 在自个窝在老旧的威拉德旅店一角的房间里,伊丽莎白·威拉德点亮一盏灯,放在门口的梳妆台上。她头脑中闪过一个念头,于是走近壁橱取出一个小方盒搁在梳妆台上。盒子里装着化妆品,是流落到温斯堡的一个戏班子连同别的东西一块儿留下的。那时伊丽莎白·威拉德相信自己将会很美丽。如今她的头发依然乌黑浓密,编成辫子盘在头上。即将在楼下办公室发生的情景在她头脑中逐渐成形。像幽灵一般形单影只的人是无法跟汤姆·威拉德相抗衡的,除非表现得极其出人意料、令人震惊。一个身材高大、面若死灰、披头散发的人大步走下楼梯,出现在旅店办公室里那位万分吃惊的浪子面前。这个人一定要悄悄地——又快又可怕。就像一只母老虎在小老虎面临威胁时那样从阴影中闪出来,手握邪恶的长剪刀,悄悄地向目标逼近。 伊丽莎白·威拉德发出断断续续的抽泣声,她吹灭梳妆台上的灯,站在黑暗中浑身发虚,不停地颤抖。体内那股奇迹般的力量消失了,她摇摇晃晃地从地板上走过,用手抓住椅背,她就是坐在这把椅子里越过白铁皮屋顶凝望着温斯堡主街,度过了那么多漫长的日子。走廊上传来脚步声。乔治·威拉德走了进来。他坐在母亲旁边的椅子上开始说起话来。“我想离开这儿,”他说,“我不知道自己想去哪里,去做什么,但我一定要走。” 女人坐在椅子里等待着,身子不停地哆嗦。一阵冲动袭来。“我想你最好还是精神点儿,”她说,“你觉得呢?你去大城市,是想挣钱吗?你觉得做个灵活精明的生意人更好些吗?”她等待着,身子还在不停地哆嗦。 儿子摇摇头。“我没法让你理解,可是我希望你能。”他真诚地说,“这件事,我连爸爸都没告诉。我不想说。没用。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干什么。我只是想到外面看看其他人,再想想自己怎么办。” 沉默降临房间,孩子和妈妈坐在那里。跟往日的黄昏一样,两人又觉得不自然起来。过了一会,儿子又开口了。“我想,这一年或者两年不会走,可我会一直想着这件事的。”他说着站起来向门口走去,“爸爸讲的一些话使我确信我一定要走。”他摸索着门把。女人坐在屋里,那种沉寂让她感到难以承受。她兴奋得想哭出来,因为儿子说的那些话,但对她来说表达欢乐已经不可能了。“我想你最好还是跟小伙子们玩一玩,你在屋里待得太久了。”她说。“我想我得出去散会儿步。”儿子回答道,他笨拙地走出屋子,然后把门关上。 哲学家 帕斯瓦尔医生高大魁梧,嘴巴下垂,上面盖着一片黄色的小胡子。他永远穿一件脏乎乎的白色外套,衣服口袋鼓鼓的,里面装着很多斯托吉牌黑雪茄。他牙齿发黑而且很不规则,眼睛也有点怪。左眼皮一抽一抽的,垂下来,然后猛地往上一跳,简直就像一幅窗帘,有人站在医生的头脑中玩拉窗帘绳的游戏。 医生挺喜欢乔治·威拉德这孩子。这是乔治到《温斯堡鹰报》工作了一年之后的事,他们的相识完全是由医生一手促成。 向晚时分,《温斯堡鹰报》的老板兼总编威尔·亨德森去汤姆·威利的酒馆喝酒。他顺着一条小巷悄悄从酒馆后门溜进去,然后开始喝一种掺了苏打水的黑刺李杜松子酒。威尔·亨德森是个好色之徒,已经四十五岁了。他幻想这种酒会重新唤醒他体内的青春。他跟很多好色之徒一样,喜欢谈论女人。他可以花上一个小时跟汤姆·威利聊些闲言碎语。酒馆老板身材矮小,肩膀宽阔,手上有种特殊的印记。那种火焰一般的胎记有时会染红男人或女人的脸,汤姆·威利的手指和手背被这种红色浸透了。他站在柜台旁边跟威尔·亨德森说话时,两手搓来搓去。好像他越激动,手指的红色就越深。那双手似乎在血里浸过,现在血干了,颜色也退了。 威尔·亨德森站在吧台旁看着那双红手谈论女人时,他的助手乔治·威拉德正坐在《温斯堡鹰报》办公室倾听帕斯瓦尔医生谈话。 威尔·亨德森一消失,帕斯瓦尔医生立刻就到了。你也许会觉得医生始终在你办公室窗口监视着,看着总编走进小巷。他从前门走进来,自己找把椅子,点上一支斯托吉牌雪茄,跷起腿开始谈起来。他好像一心要说服这小伙子接受一种他自己都界定不清的行为准则。 “如果你睁大眼睛,就会发现我虽然自称医生,却没几个病人来找。”他开始了,“事出有因。这并非偶然,也不是因为我医术不及这儿其他任何人。我不想让病人来。原因么,你瞧,并非显而易见。真正的问题出在我的个性上。如果你仔细琢磨过,会发现我的个性中有很多奇怪的东西。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个呢,我也不知道。我也许应该保持沉默,这样在你眼中我会更值得信任些。我渴望让你钦佩我,这是真心话。我不知道为什么。这就是我告诉你这些的原因。很可笑,是吗?” 有时医生会滔滔不绝地讲一大通自己的故事。威拉德觉得这些故事既真实又有意义。他开始真心钦佩起这个不修边幅的胖子来。下午,威尔·亨德森一走,他就急切地盼望医生过来。 帕斯瓦尔医生在温斯堡已经生活了五年光景。他从芝加哥来,到的时候喝得酩酊大醉,跟行李员艾伯特·朗沃思打了一架。打架的起因是一只箱子,最后以医生被扣到乡村拘留所收场。获释后他在主街尽头一家修鞋店的楼上租了间屋子,挂出牌子宣称自己是医生。虽然来找他的病人寥寥无几,而且都是付不起钱的穷人,可他好像挺有钱似的。他就睡在脏得没法说的诊所里面,吃饭就去火车站对面那栋小木楼里的比夫·卡特饭馆。夏天,饭馆里到处是苍蝇,比夫·卡特的白围裙比他的地板还脏。帕斯瓦尔医生并不在乎这些。他昂首阔步地走进饭馆,在柜台上放下二十美分。“你们想给我做什么都行,”他大笑着说,“就做你们卖不出去的东西吧。我不在乎这个。我是个特别的人,你知道。我干吗要关心自己吃什么呢。” 帕斯瓦尔医生给乔治·威拉德讲的故事往往不知所起,亦没有结局。有时这小伙子觉得,这一切全是虚构出来的,是一大堆谎言。接下来他又一次相信这些东西里含有某种真谛。 “我从前是个记者,跟你现在一样。”帕斯瓦尔医生又开讲了,“那是在衣阿华州的一个小镇上,或者在伊利诺伊州?我记不清楚了,反正也无所谓。也许我想隐瞒自己的身份,不想说得那么清楚。你是不是觉得有些奇怪,我什么也不干,可是却有钱应付花销?我来这儿之前也许偷过一大笔钱,或者介入过一起凶杀案。这里面还是有东西值得琢磨的,对吗?你要真是个聪明的记者,就应该留意我。芝加哥有个叫克罗宁的医生被谋杀了。你听说过这件事吗?有人将他杀害以后装进一个箱子里。大清早他们穿过城区把箱子运出去。箱子搁在一辆快运马车的顶上,他们坐在车上跟没事人一般。他们穿过静悄悄的街道时人们都在睡觉。太阳刚刚照在湖面上。真有意思,想想他们抽着烟、聊着天赶路,就跟我现在这样无动于衷。也许我就是他们中的一个呢。那样事情会出现奇特的转折,你说对吗?”接着帕斯瓦尔医生又讲起了他的故事:“嗯,不管怎么说,我在那边当记者跟你在这边一样,到处跑,最后抓住点小事发表出来。我妈妈很穷。她给人家洗衣服。她的梦想是让我当上长老会的牧师,我就是冲这个去读书的。 “我父亲疯了很多年。他住在俄亥俄戴顿的一家疯人院里。你瞧,我把什么都讲出来了!这一切都发生在俄亥俄,就是这个俄亥俄。如果你曾有意调查我,这就是条线索。 “我想讲讲我哥哥。最重要的目的是这个。我想说的也是这个。我哥哥是铁路上的油漆工,在四大干线上找了份工作。你知道,俄亥俄的铁路打这儿过,他跟另外几个人住在一节货车厢里,他们从一个城镇到另一个城镇给铁路上的资产涂漆——扳道器、交叉路口的栅栏、桥梁以及车站。 “四大干线把车站全涂成那种令人恶心的橘红色。我多么厌恶那种颜色啊!我哥哥身上总是沾满那种颜色的油漆。发工资的日子,他老去喝酒,回家时就穿着一身沾满油漆的衣服,带着钱。他从不把钱交给妈妈,而是摞成一摞放在我们厨房的桌子上。 “他穿着那身沾满让人恶心的橘红色油漆的衣服在屋里走来走去。我现在都能看见那个情景。我母亲长得又瘦又小,有一双忧伤的红眼睛,她从后面的小棚里走进屋子。就在那间棚子里,她整天坐在洗衣盆前搓洗别人的脏衣服。她走进来,然后站在桌子旁边,用那条沾满肥皂沫的围裙擦擦眼睛。 “‘不要动它!绝对不要碰这钱!’我哥哥怒吼着说,然后自己拿出五元或者十元踉跄着去了酒馆。等花完了带走的钱他就又回来拿。他从不给我母亲一分钱,就那样待在家里一点一点地把钱全都花完,然后又回到铁路油漆班去干活。他走了以后,就开始往家里寄东西,都是些杂货之类的。有时会送给母亲一件衣服或者送给我一双鞋。 “奇怪吧?母亲爱哥哥胜过爱我,虽然他从来不对我们说一句好话,如果我们胆敢碰他有时在桌上放了三天的钱,他一定会咆哮着发出威胁。 “我们过得挺好。我学习如何当个牧师并且祷告。说起祷告,我算得上一头不折不扣的笨驴。你真应该听听我的祷告。父亲死后我祷告了整整一夜,有时哥哥在镇上喝酒、到处给我们买东西时我也会这样。晚饭后,我跪在放钱的桌子旁边,有时会祷告好几个小时。趁着没人看见,我会偷一两元钱搁进自己口袋里。现在想起来真好笑,但当时却害怕得要命。那情景始终停留在我脑海中。我那时每星期从报社领六元钱,总是直接把钱拿回家交给母亲。我从哥哥那摞钱里偷的几元就自己花了。你知道,无非是买些小东西,糖果和香烟之类的。 “我父亲死在戴顿的疯人院里,我赶到那儿。我向老板借了些钱,当天夜里就上了火车。天正下着雨。在疯人院里,人们对我的态度简直就跟接待国王似的。 “疯人院的工作人员发现我是个记者,他们有点害怕。你知道,父亲生病期间他们难免有些疏忽和照顾不周的地方。他们心想我可能会小题大做,把这个写出来登到报上。我一点做这种事的心思都没有。 “就这样,我走进父亲死后待着的房间,向着尸体祝福。我不知道这个念头是怎么出现的。不过我那油漆工哥哥是不会笑话我的。我站在尸体旁边,伸开双手。疯人院的负责人和几个助手走进来站在那里,表情很温顺。真好笑。我摊开双手说:让宁静萦绕在这具尸体之上吧。我就说了这个。” 帕斯瓦尔医生突然跳起来中断了叙述,开始在《温斯堡鹰报》办公室来来回回地踱步,乔治·威拉德坐在那里。办公室如此狭小,他的动作特别笨拙,不停地磕碰东西。“我这样讲真是太傻了。”他说,“我来这里硬要认识你可不是冲着这个。我心里还有别的想法。你跟我从前一样是个记者,这才引起我的注意。你可能到头来也会变成一个傻瓜。我要警告你,不断地警告你。我来找你就是为了这个。” 帕斯瓦尔医生开始谈论乔治·威拉德为人处世的态度。在这个小伙子看来,这人就盯着一个目标,想让人人都显得很卑鄙。“我要让你心中充满仇恨和蔑视,这样你才会有优越感。”他很干脆地说,“瞧我哥哥。有这样的家伙吗?他蔑视任何人,你知道。你不知道他对我和母亲有多蔑视。难道他不比我们优越吗?你知道他是这样。你没见过他,可我已经让你对他有了那种感觉。我已经让你认识到这点了。他死了。有一次他喝醉后趴在铁轨上,那节他和另外几个油漆工生活过的车厢从他身上轧了过去。” 八月的一天,帕斯瓦尔医生在温斯堡进行了一次冒险。有一个月的时间,乔治·威拉德每天早上到医生的诊所消磨一个小时。因为医生想把自己正在写的一本书的有些部分读给这孩子听。帕斯瓦尔医生声称他来温斯堡生活的目的就是要写这么一本书。 八月的那天早晨,小伙子还没到的时候,医生的诊所出了件事。主街上发生了一起车祸。一队马让一列火车惊得四处奔跑。一个小女孩,一个农民的女儿,从马车上摔下来死了。 主街上的每个人都激动起来。有人大叫“快喊医生来”。城里三个活跃的医生都迅速赶到了,但发现孩子已经死了。有人从人群中跑出来上帕斯瓦尔医生的诊所求救,他粗鲁地拒绝走出诊所去看看那个已死的小孩。这种毫无意义的冷酷拒绝并没有引起注意。事实上,跑上楼梯来喊他的人又急急忙忙走了,没有听到他的拒绝。 可这些帕斯瓦尔医生并不知道。乔治·威拉德走进诊所时发现医生在恐惧地战栗。“我干的这件事会激怒城里的人。”他激动地喊道,“难道我不懂得人性吗?难道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吗?我拒绝出诊的消息会到处传开。很快人们就会扎堆儿议论。他们会上这儿来找我。我们会争吵起来,会说到吊死。然后他们会拿着一根绳子过来。” 帕斯瓦尔医生恐惧得浑身发抖。“我有个预感,”他强调说,“也许我们谈论的这些今天早上不会发生。或许会推迟到今天晚上,可我一定会被吊死。人人都会激愤不已。我会被吊死在主街的灯柱上。” 帕斯瓦尔医生向自己那肮脏的诊所门口走去,他胆怯地从通向街道的楼梯口望下去。他回过头来时眼中的恐惧变成了怀疑。他踮起脚尖穿过房间,拍了拍乔治·威拉德的肩膀。“如果不是现在,就是其他什么时候,”他摇着脑袋小声说,“最后我会被钉在十字架上,毫无意义地被钉在十字架上。” 帕斯瓦尔医生开始恳求乔治·威拉德。“你可一定要留意我啊,”他说,“如果我出了什么意外,说不定你能把那本我也许永远都写不完的书继续写下去。这本书的思想非常简单,简单到你不小心就会忘记。那就是,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基督,都要被钉在十字架上。我想说的就是这个。别忘了。无论发生什么,千万别忘了。” 没有人知道 乔治·威拉德警惕地看看四周,然后从《温斯堡鹰报》办公室的桌边站起来,急急忙忙地从后门走出去。夜晚的空气很温暖,天有些阴,虽然还不到八点钟,办公室后面的小巷已经漆黑一片了。黑暗中几匹马拴在一个打进干硬的地面的木桩上。一只小猫从乔治·威拉德的脚边溜过去,奔进夜色中。年轻人感到有些紧张。这一整天他为了工作东奔西跑,忙得头晕目眩。在小巷里,他颤抖着,仿佛感到恐惧一般。 乔治·威拉德顺着黑漆漆的小巷往前走去,走得小心翼翼。温斯堡店铺的后门都开着,他能看清里面坐在灯下的人。在迈尔鲍姆杂货店,酒馆老板的妻子威利太太站在柜台边,胳膊上挎着一只篮子。店里的伙计锡德·格林正在接待她。他靠着柜台认真地说着什么。 乔治·威拉德蹲下身子,然后猛地一跳,越过从门口流出来的那片亮光。他在黑暗中朝前跑去。埃德·格里菲思酒馆后面,镇上的醉鬼老杰里·伯德躺在地上睡着了。跑着的小伙子被他摊开的双腿绊了一下。他吱吱嘎嘎地笑了起来。 乔治·威拉德正在冒险。他下了整整一天的决心,想把这场冒险进行到底,现在正在实施。他从六点钟开始就坐在报社办公室里琢磨这件事了。 还是没有作出决定。他那么一跳,迅速躲过正在印刷所看校样的威尔·亨德森,开始沿着小巷奔跑起来。 乔治·威拉德换了一条又一条街,避开路过的人。他在路上穿来穿去。经过路灯时就把帽子拉下来。他不敢想。他心里有些恐惧,不过这是一种陌生的恐惧。他害怕已开始的这场冒险被弄砸了,那样他会失去勇气打道回府。 乔治·威拉德看见路易丝·特鲁宁在她家的厨房里。她正借着一盏油灯洗碗。她就站在屋后小棚似的厨房的纱门后面。乔治·威拉德在一道尖桩栅栏前停住,想控制住颤抖的身体。他跟这场冒险活动的对象之间只隔着一块窄窄的土豆地。过了五分钟他才攒够勇气喊她。“路易丝,嗨,路易丝!”他叫道。叫喊声卡在喉咙里。他的声音变得沙哑。 路易丝·特鲁宁手里拿着洗碗布穿过土豆地走过来。“你怎么知道我会跟你一起出去?”她生气地说,“你怎么这么自信呢?” 乔治·威拉德没有回答。两人在黑暗中默默站着,中间隔着一道篱笆。“你先走吧,我爸爸在家。我一会儿就出来。你在威廉家的谷仓那儿等我吧。” 乔治收到路易丝·特鲁宁的一封信。那封信是早上送到《温斯堡鹰报》办公室的,很短。上面说:“如果你要我,我就属于你。”在黑暗中的篱笆边,她装得好像两人之间什么事儿也没有,他感到恼火。“她真是个神经病。天啊,她真是个神经病。”他沿着街道一边走一边咕哝,接着走过一大片迷蒙的玉米地。玉米已经长到同他肩膀一般高了,最近的一排就挨着人行道。 路易丝·特鲁宁从她家前门出来,还穿着洗碗时穿的那件格子衣服。她没有戴帽子。小伙子可以看见她握着门把站在那里跟里面的什么人说话,肯定是跟她爸爸杰克·特鲁宁。杰克老头是个半聋,她对着他大喊。门关上了,小街上的一切陷入黑暗和寂静之中。乔治·威拉德颤抖得比之前更厉害了。 乔治和路易丝站在威廉家谷仓的阴影中,谁也不敢说话。她不是特别漂亮,鼻子旁边还有一块黑斑。乔治想,她一定是收拾完厨房的什么锅后用手指蹭过鼻子。 乔治神经质地大笑起来。“天太热了。”他说。他很想抚摸路易丝。“我不太勇敢。”他想,寻思着哪怕碰一下那脏乎乎的格子衣服的褶皱也一定会带来非同寻常的快感。她开始找话说。“你以为你比我好吧。不说我也猜得出。”她说着向乔治挨得更近一些。 乔治·威拉德开始滔滔不绝地说起话来,他想起在街上碰到时这女孩眼底的神情,想起她写的信。犹豫消失了。城里流传的有关她的小道消息给了他信心。他开始像个男人一般,大胆而富有进攻性,心里对她的怜惜消失了。“噢,来吧,不会有事。谁也不会知道。别人怎么会知道呢?”他怂恿道。 他们沿着窄窄的砖铺的人行道往前走去,砖缝里长出高高的杂草。有的地方砖不见了,路砌得既粗糙又不规则。乔治握住她也很粗糙的手,心想这只手小得真让人舒服。“我不能再往前走了。”她说,声音平静而镇定。 他们走过小溪上的桥,又走过一块玉米地。过了小街尽头,到大路边的小径上后,他们不得不一前一后地走。威尔·奥弗顿的浆果田就在大路边,那儿放了一堆木板。“威尔想搭个木棚贮藏浆果。”乔治说,然后他们在木板上坐下来。 乔治·威拉德回到主街上时已经过了十点,天开始下雨。他从主街这头到那头,来回走了三趟。西尔维斯特·韦斯特的药店还开着,他走进去买了支雪茄。伙计肖特·克兰德尔送他到门口,他心里感到很舒服。两个人在药店的雨篷下站着谈了有五分钟的光景。乔治·威拉德感到心满意足。那种想跟人说话的欲望压倒了一切。他转过街角,向新威拉德旅店走去,同时轻轻地吹起口哨来。 到了温宁丝绸店旁边的人行道上,在一块贴着马戏团海报的大木板前,他不吹口哨了,站在黑暗中一动不动地凝神聆听,好像有什么声音在呼唤他的名字。接着他又神经质地大笑起来。“她在我身上什么也抓不着。没有人知道。”他固执地自言自语着,继续往前走去。 虔诚Ⅰ 总有那么三四个老人在本特利农场的房屋前廊上坐着,或者在园子里信步闲走。其中三个是女的,都是杰西的姐姐。个个形容枯槁,说话有气无力。还有一个沉默寡言的老头,已白发稀疏,是杰西的叔叔。 这栋农房是用木头建的,木骨架上盖着一大块木板。其实它并不是一栋独立的房子,而是一连串随意联结起来的房子。里面的情形很让人吃惊。从起居室到饭厅得爬台阶,从这间屋子走到另一间屋子也总是要经过或上或下的台阶。吃饭时,这里就像一只蜂箱。完全静止片刻后,门纷纷打开。楼梯上响起脚步声、低低的咕哝声,人们从十几个阴暗的角落露出脸来。 除了已经提到的几个老人,本特利家的屋子里还住着其他一些人。有四个长工,一个被唤作考利·毕比大妈的照管家务的女人,还有一个叫伊莱扎·斯托顿的傻姑娘负责收拾床铺、帮着挤奶,另外还有一个在马圈里干活的男孩,最后是杰西·本特利本人,掌握一切的主人。 美国内战已经过去二十年了,本特利农场所在的俄亥俄北部地区已经开始走出早期的拓荒生活。那时候杰西就有了收谷机。他修建了时新的谷仓,依靠仔细铺筑的瓦沟解决了大部分土地的排水问题。然而想了解这个人,我们还得追溯到更早的年代。 到杰西那一辈时,本特利家族在俄亥俄北部已经生活了好几代。他们是从纽约州迁过来的,当时国家刚刚建立,土地价格还很低,他们从那时起就开始拥有土地了。长期以来他们跟其他所有中西部人一样,很穷。他们居住的地方森林茂密,到处是倒下的圆木和矮树丛。清理这些以及砍伐树木的工作漫长而艰辛,最后还要把树桩刨出来。铁犁划过田地时经常碰到藏在土里面的树根,石头遍地都是,低洼的地方又积水,青苗变黄,最后都病死了。 杰西·本特利的父亲和兄弟们获得这块土地的产权时,许多较为艰苦的清理工作差不多都已完成,但他们仍然固守传统,还像被驱策的牲口那样干活。其实他们的日子过得跟当时其他的庄户人家完全一样。春天以及冬天的很长一段时间,通向温斯堡的路都是一片泥泞。家里的四个年轻人整天在田里蛮干,他们大口吞咽着粗糙油腻的食物,晚上睡在铺着稻草的床上跟疲倦不堪的野兽一样。生活中充满了粗糙和野蛮的东西,他们自己看上去也一样粗糙和野蛮。星期六下午,他们坐着几匹马拉的三人座马车进城去。到了城里,他们就围着店铺里的火炉站着跟别的庄稼汉或者铺子老板聊天。他们都穿着工装,冬天就穿上厚大衣,上面溅满泥巴。他们伸出去取暖的手布满裂缝,肤色发红。对他们来说讲点话挺吃力的,所以多半时间他们都一言不发。他们买好肉、面粉、糖和盐,然后就走进温斯堡某家小酒馆去喝啤酒。在酒的熏陶下,他们天性中的强烈欲望,在那种英雄式的垦荒苦役中被压抑了很久之后,现在全释放出来了。这时,一种粗暴的、动物般的四溢的激情完全控制住了他们。在回家的路上,他们站在马车座上对着星空大喊大叫。有时他们会凶狠地打上一架,有时则放声高歌。有一次,一个年龄大些的名叫伊诺克·本特利的孩子用鞭柄将他们的父亲老汤姆·本特利打了一顿,打得老头看上去奄奄一息。伊诺克在马圈阁楼上的草堆中躲了好几天,打算一旦自己的一时冲动酿成谋杀的后果,就立刻逃掉。他全靠母亲送吃的才保住了一条命,母亲也向他提供伤者的情况。等没事了之后,他才从躲藏的地方出来,回去接着干清地的活儿,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内战使本特利家的命运发生了急剧的转变,最小的儿子杰西随之成长起来。伊诺克、爱德华、哈里、威尔,这几个本特利家的人全都应征入伍了,漫长的战争还没有结束,他们已全部阵亡。他们去了南方后,有段时间老汤姆设法经营这块土地,但并不怎么成功。四个儿子中最后一个死后,他叫人带话给杰西让他回来。 接着,母亲在病了一年后突然去世,父亲也随之一蹶不振。老汤姆提出卖掉农场搬到城里去。他整天摇着脑袋自言自语。田里的活儿都耽误了,杂草长得老高。他雇了几个人,但却使用不当。他们清早下地干活儿时,他就去林子里转悠,然后在一根木头上坐下。有时到了晚上他忘了回家,某个女儿只好去找他。 杰西·本特利回到农场后就开始管事。他才二十二岁,既瘦弱又敏感。他十八岁那年离家去上学,想当个学者,最后成为长老会的牧师。他少年时代在我们乡下被称作“孤僻的羊”,跟几位哥哥合不来。全家只有母亲理解他,可母亲现在死了。他回家接管农场时,农场的土地已经扩展到六百多亩。他想承担起四个强壮的哥哥的工作,温斯堡一带无论是乡下还是城里的人都在拿这件事说笑。 他们的看法理由充分。按那个年代的标准衡量,杰西长得一点儿都没有男子气概。他身材瘦小纤细,像个女人。而且,他忠实地坚守着年轻牧师的陈规,穿一件黑色长外套,打一条窄窄的黑领带。过了很多年,邻居们看到他仍觉得很有趣,见他娶了个城里女人,更觉得有意思。 事实上,杰西的妻子很快就殁了。这也许是杰西的过错。在内战过后那些艰苦的年月,俄亥俄北部农场那种地方是不适合柔弱的女人待的,而凯瑟琳·本特利就很柔弱。杰西对她很严厉,就跟对待自己周围的其他人一样。她尽力干些邻居的女人们都能干的活儿,杰西也由着她去做,从来不干涉。她帮着挤牛奶,还干一部分家务,给男人们收拾床铺、做饭。她这样起早贪黑地干了有一年时间,生了个小孩后就死了。 至于杰西·本特利——他虽然身体也很柔弱,但内心有种不会轻易被扼杀掉的东西。他长着一头棕色卷发和一双灰色的眼睛,有时目光严厉而直率,有时则游移不定。他不光身材纤细,而且个头矮小。他的嘴巴像个敏感并且意志十分坚定的孩子的嘴巴。杰西·本特利是个狂热之徒。他生性不合时宜,跟周围环境格格不入。为此他不仅自己备受折磨,也让别人跟着受罪。他想向生活索取的一切都没有得到,也不知道自己想要索取什么。他回到本特利农场,很快就让那里的每个人都有点怕他。妻子按理应该和母亲一样跟他亲近些,可是也害怕他。他回来两个星期后,老汤姆·本特利就把这里的所有权力移交给了他,自己退居二线。大家都有点退缩。虽然杰西年轻,缺乏经验,可是他有一套控制手下人的技巧。他干什么说什么都十分较真,弄得没人能理解他。他安排农场活计的方式是长工们闻所未闻的,只是整个活儿干得索然无味。如果事情做好了,那是他杰西的功劳,绝对不是因为手下这帮靠他吃饭的人。跟其他许多在较晚的时代来到美国这个世界的强壮男人一样,杰西只有一半是强壮的。他可以控制别人,却控制不了自己。这种与他的前任大相径庭的经营农场的方式对他来说很容易。他从上学的地方克利夫兰回家后,关起门什么人都不见,开始筹划起来。他不分白天黑夜地想着农场,因此成功了。他身边的其他人在农场上忙得四脚朝天,累得连思考的念头都没有,但思考农场的事,不懈地为它的成功而筹划,这对杰西来说是一种宽慰。在某种意义上,他充满激情的天性能从中获得部分满足。他一回家就在老房子一侧建了厢房,在朝西的大房间的一面墙上开了几个窗户,从那里可以望见仓院,另外还开了几个窗户,可以望见田野。他经常坐在窗边思考。一小时接一小时,一天接一天,他坐在那里凝视着土地,思索自己在人世间的新位置。他天性中那股能够燃烧一切的激情像火焰一般升起来,他的眼神变得更加严厉了。他要让自己农场的产量达到本州任何一个农场从来不曾达到的水平,然后他再去追求别的东西。就是内心这种无边的渴望使他的眼神游移不定,也让他在大家面前变得越来越沉默。他愿意付出更多的努力以获得宁静,但在内心他害怕自己无法获得那种宁静。 杰西全身充满了活力。他的小身体内凝聚了许多强壮男人的力量。在农场里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在学校里已经成为一个年轻人的时候,他总是活力充沛。在学校,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对上帝和《圣经》的研究与思考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人的理解更深入了,开始觉得自己是个不同寻常、特立独行的人。他狂热地希望自己这辈子能成就了不起的事业。看着同龄人,发现他们生活得简直像木头,他无法忍受自己也变得像木头一般。虽然他全神贯注于自我和自己的命运,却对这样一个事实浑然不觉:妻子甚至在怀上孩子身子重了以后,还干着一个强壮女人的活儿,她是为他的事业而死的,尽管他无意残酷地对待她。当年迈的父亲受够了辛劳,把经营农场的权力交给他,似乎满足于爬到某个角落里等死的时候,他只是耸耸肩,把老人从自己的头脑中清除掉。 杰西坐在窗边凝望着传到自己手里的这块土地,想着自己的事儿。他能听见牲口棚里马踏步的声音以及牛群骚动的声音。远处的田野上,可以看见别的牛在青色的山坡上漫步。为他干活的长工们的声音从窗口传进来。牛奶房里传来傻姑娘伊莱扎·斯托顿搅拌牛奶的单调的嘭嘭声。杰西的思绪回到《旧约》时代拥有自己的土地和畜群的人们身上。他想起上帝怎样从天而降,跟他们说话,他希望上帝也留意到他并跟他说几句话。他期盼在自己的人生中品尝到曾降临在那些人身上的荣耀,这种狂热的孩子气的渴望紧紧地抓住了他。作为一个时常祷告的人,他大声对上帝讲出了他所渴望的,而他自己的声音又强化和激发了这种渴望。 “我是一种拥有这些土地的新的人,”他大声说,“请看看我,上帝啊,请你也看看我的邻居以及这里所有在我之前逝去的人!上帝啊,把我创造成另一个杰西,像那个古人一样,去统治人们,成为统治者之父。”(1)杰西越说越激动,跳起来在屋里走来走去。他在幻想中看见自己生活在古代,生活在古人中间。在他面前铺展开的土地有了某种深刻的意味,在他的幻想中,这块土地上居住着的是以他为始祖的新种族。在他看来,这个时代跟其他更遥远的时代一样,上帝挑选出一个仆人,借他的口说话,凭借神力创建王国,并且赋予人们的生活以新的动力。他渴望做这样的仆人。“我来到这片土地上是替上帝工作的。”他大声宣布,并挺直矮小的身体,感觉到标志上帝许可的光环之类的东西降临在自己头顶。 后来的人要理解杰西·本特利恐怕有点困难。最近五十年来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事实上是发生了一场革命。工业主义的到来,伴随而至的一切喧嚣和闹哄哄的事件,从海外来到我们当中的无数陌生的观念尖利的呼啸声,火车的来来往往,大城市的兴起,穿过田野和小镇的城际公路的修建,以及这些年汽车的出现,所有这一切极大地改变了我们中部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维习惯。在我们这个时代,想象拙劣并且仓促写成的书籍每家每户都有。杂志的印数达几百万册,报纸到处都是。在我们这个时代,一个站在乡村店铺火炉旁边的农民,头脑中充斥的是满得快要溢出来的别人的句子。报纸和杂志把他弄得膨胀了起来。许多老式的带着美好的孩子气的天真的野蛮的无知现在永远消失了。火炉旁边的农民和城里人彼此称兄道弟,你要是听他讲话,会发觉他讲得跟我们最好的城里人一样流利,一样乏味。 在杰西·本特利的时代,在内战后那几年,整个中西部地区的乡村还没有变成这样。人们的工作太辛苦,累得什么都没力气读,也没有阅读印刷品的欲望。他们在田里干活儿时脑子里的思想模模糊糊不成系统。他们相信上帝以及上帝主宰他们生命的力量。礼拜天他们聚集在小教堂里聆听上帝的言语及其功业。教堂就是当时社会以及精神生活的中心。在这些人心目中,上帝的形象是十分高大的。 由于天生就是个想象力丰富并且内心有巨大渴望的孩子,杰西·本特利全心全意地信奉上帝。战争夺去他的兄长时,他从中看到的是上帝之手。父亲生病后不再照料农场,他把这也看作上帝的某种暗示。他在城里接到信后,在街上徘徊了一整夜思考这件事。他回到家里,把农场搞得有起色后,又经常在夜间出去散步,穿过森林,翻过小山,思考上帝。 他在散步时,他自己在神圣计划中的重要性在他头脑中日益增长。他变得贪婪起来,农场面积才六百英亩,这让他心急如焚。他跪在草地边一道篱笆的拐角处,把自己的声音送向寂静的天空,他抬头仰视,只见群星照耀着他。 父亲去世几个月后,妻子凯瑟琳随时可能生产。一天晚上,杰西离开家,散步走了很远。本特利农场坐落在瓦恩河流过的小山谷,杰西顺着河岸来到自己土地的尽头,接着穿过邻居的田地。他往前走着,山谷渐渐开阔,接着又变窄。大片绵延的田地和树林展现在他面前。月亮从他身后的云层里露出脸来,他爬上一座低矮的小山,坐下来思考。 杰西觉得,作为上帝忠诚的奴仆,他穿行经过的这一整片乡野都应该属于自己。他想到了死去的兄弟,抱怨他们不够卖力,没能获得更多。他眼前的小溪在月光下流过石头,他又开始想起那些像他一样拥有牛羊和土地的古人。 一阵半是恐惧半是贪婪的狂热冲动涌上杰西·本特利心头。他想起《圣经》故事中上帝怎样出现在另一个杰西面前,让他把自己的儿子大卫送到扫罗和以色列人在以拉谷跟非利士人作战的地方去。(2)杰西脑子里产生了一个念头,所有俄亥俄瓦恩河谷拥有土地的农民都是非利士人和上帝的敌人。“有可能,”他自言自语道,“他们中间会出现一个人,类似来自迦特的非利士人哥利亚,把我打败,把我所有的财产全都夺去。”他在幻想中体会到那种令人厌恶的恐惧感,他想大卫到来之前压在扫罗心头的感觉一定就是这样。他跳起身,开始在黑夜中奔跑,一边奔跑一边呼唤着上帝。他的声音传到遥远的小山那边。“主耶和华啊,”他喊道,“今晚赐我一个儿子在凯瑟琳的子宫里吧。请让您的仁慈降临在我身上。赐我一个儿子也叫大卫,他会帮助我最终从非利士人手中把所有这些土地夺回来,并且让他们转而为您服务,在人间建立您的王国。” ———————————————————— (1)《圣经》中以色列人的领袖大卫王的父亲名杰西。 (2)扫罗是《圣经》中大卫王之前的以色列人的王。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在以拉谷的这场大战在《圣经·旧约·撒母耳记上》第十七章中有记载。下文的哥利亚乃是此次战斗中非利士一方出阵挑战的人。 虔诚Ⅱ 俄亥俄温斯堡的大卫·哈代是本特利农场的主人杰西·本特利的外孙。十二岁那年他回到本特利农场来住。母亲路易丝·本特利,就是那天晚上杰西穿过田野呼喊着请求上帝赐给他一个儿子时来到人世的那个女孩,在农场长大成人,嫁给了温斯堡的年轻人约翰·哈代,后来约翰成了银行家。路易丝和丈夫过得并不开心,大家都觉得问题出在她身上。她是个瘦小的女人,长着一双眼神锋利的灰眼睛和黑头发。她小时候就动辄发脾气,不生气的时候也常常闷闷不乐,一言不发。在温斯堡人们传说她酗酒。她的银行家丈夫精明谨慎,想方设法讨她欢心。开始赚钱后,约翰在温斯堡榆树街给她买了栋很大的砖房,他也是小城第一个雇人给妻子赶车的人。 但路易丝还是难得开心。她会突然陷入一种半疯狂状态,有时什么话也不说,有时又大吵大闹。她生气时就胡乱骂人和尖叫。有一回,她从厨房抄起一把菜刀,威胁要丈夫的命。她曾经故意放火烧房子,并且常常在自己屋里一躲好几天,什么人也不见。她生活得像个隐士,关于她的传闻很多。传说她服用麻醉剂,还说她躲起来不见人是因为常常喝得大醉,没法掩饰。有时在夏天的午后,她会走出屋子坐上自己的马车。她不让车夫跟着,自己拿着鞭子,驾着车飞速穿过街道。如果行人挡了路,她会让车子一直朝前冲去,惊恐万状的行人只有尽全力逃跑的份。人们觉得她好像是故意要来轧他们。她用鞭子抽打着马背,横冲直撞地拐过几个弯,穿过几条街,朝乡村驶去。在乡村的大路上,直到房屋都退出了视野,她才让马慢下步子,自己那狂野、不顾一切的情绪才慢慢消散了。接着她开始沉思默想,嘴里喃喃地说着什么。有时她会流泪。回到镇上后,她又狂暴地赶着车穿过寂静的街道。要不是由于她丈夫的影响和人们心中对他的敬意,她早就被镇上的警察逮捕过不止一次了。 年幼的大卫·哈代就是在这所房子里跟着这个女人长大的,完全可以想象得出他的童年不会有多少欢乐。那时他还太小,对人还没有自己的看法,但有时候,对这个做母亲的女人没有点明确的态度也很难。大卫永远是个安静规矩的孩子,有很长时间温斯堡人认为他有点像傻瓜。他的眼睛是棕色的,他孩提时养成了一种习惯,可以长久地盯着某件东西或某个人看,而神情却像根本没在看似的。当他听见妈妈声音嘶哑地叫喊,或者无意中听见她斥责父亲时,他就很害怕,会跑开躲起来。有时找不到藏身之地,他会不知所措。他把脸对着一棵树,如果在屋里就对着墙壁,然后闭上眼睛,尽量什么也不去想。他有大声自言自语的习惯,很小的时候,他内心就常常弥漫着静谧的忧伤。 有时大卫去本特利农场看望外祖父,这种时候他会感到全然的满足和快乐。他常常想,要是永远不再回到城里就好了。有一次,他在农场待了很长时间,回到家里时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在他心中留下了难以抹去的印象。 大卫跟着一个长工回到城里。那人忙着办自己的事儿,把孩子丢在哈代家那条街的顶头。那是一个秋天的傍晚,天空布满乌云。大卫忽然想干点什么。他实在无法忍受再次回到父母的房子里,忽然冲动地决定逃走。他想回农场找外祖父,可是又迷了路,一连几个小时,他在乡间公路上一边哭一边无目的地乱走,心里很害怕。天开始下雨,天空闪着电光。孩子的想象力被激发出来,他幻想在黑暗中看见听见了什么奇异的东西。他相信自己是在无人进入过的可怕的虚空中行走奔跑。他周围的黑暗仿佛没有边际。风吹着树枝,声音十分恐怖。当一群马出现在那条路上时,他吓得爬到一道篱笆上。他奔跑着穿过一片田野来到另一条路上,跪下摸着柔软的泥土。如果没有外祖父的身影——在黑暗中他害怕自己永远找不到外祖父了——这个世界就是纯粹的虚空了。一个正从城里往回赶的农民听见了他的叫喊声,又把他带回了父亲的家,他疲惫和激动得连自个儿身上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 大卫的父亲是偶然知道他失踪的。他在街上碰到本特利农场的那个长工,才知道儿子到城里来了。小孩没有回家就是警报信号,约翰·哈代和城里的几个人赶忙到田野里寻找。温斯堡大街小巷都在传说大卫被绑架了。他到家时屋里没有灯光,可是妈妈却不知从什么地方出现,急切地把他搂在怀里。大卫觉得她忽然间变成了另一个女人。他难以相信会发生这么令人惊喜的事。路易丝·哈代亲手把他疲倦稚嫩的身体洗干净,给他做饭。她没让大卫上床,等他穿上睡衣,她吹灭灯,坐在椅子里搂着儿子。整整一个小时她坐在黑暗中搂着自己的孩子,不停地低声说着什么。大卫搞不懂是什么让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他觉得,母亲那总是露出不满意的表情的脸现在变得那么宁静美好,他以前从未见过。他哭起来,妈妈把他搂得更紧了。她不停地说着,声音不像跟丈夫说话时那样沙哑和尖锐,而是像雨落在树上。一会儿有人到门口报告说没找到孩子,她把孩子藏起来,让他别吭声,直到她把他们打发走。大卫觉得这一定是妈妈和城里那些人在跟他玩一场游戏,于是高兴地笑起来。他忽然觉得在黑暗中迷路以及感到恐惧完全算不了什么。他想,要是知道在昏暗的长路尽头能看到妈妈突然变得这么可爱,就是再来一千次这种可怕的经历,他也心甘情愿。 少年时代即将结束的那几年间,大卫很少见到妈妈,妈妈成了一个不过是曾经跟他一起生活过的女人。他仍然无法把妈妈的形象从头脑中抹去,随着他年龄的增长,她的样子变得愈加清晰。十二岁那年,他搬到本特利农场去住。老杰西进城来一个劲儿地请求由自己来照管孩子。老人挺兴奋,拿出一副非办成不可的样子。他到温斯堡储蓄银行办公室跟约翰·哈代交涉,接着两个人又回到榆树街家里去跟路易丝谈。他们满以为她会找麻烦,其实不然。她很平静,杰西解释了一番自己应尽的责任,又罗列了一通孩子在野外和乡下安静的老房子里生活的好处,她点头同意了。“那儿的气氛还没有因为我的存在遭到破坏。”她生硬地说,晃着肩膀好像又要发脾气了。“那地方挺适合小男孩待着,虽然永远不适合我,”她接着说道,“你永远别想让我回去,当然你家的空气对我也不好,就像渗到我血液里的毒汁,不过对孩子另当别论。” 路易丝转身走出房间,撇下两个男人尴尬地默默无语地坐在那里。之后她一如既往在自己房间待了好几天。甚至孩子的衣服都收拾好了,孩子被带走了,她也没露面。失去儿子后,她的生活发生了突然的变化,她好像不那么爱跟丈夫吵架了。约翰·哈代心想这种转变真是太好了。 年轻的大卫去了本特利农场跟着杰西生活。老农民的两个姐姐都还活着,也住在那所房子里。她们都很怕杰西,有他在一旁时很少说话。那个年轻时因一头火红色头发而出名的女人天生是做妈妈的料,孩子就由她照顾。每天晚上孩子上床后,她就走进他的房间,坐在地板上一直等到他睡着。孩子昏昏欲睡的时候,她的胆子也大起来,开始轻声诉说,以致他后来以为自己在做梦呢。 她低声亲昵地唤着他的名字,他梦见妈妈来看他,梦见妈妈变了,变得永远跟他跑丢的那天晚上一样。他的胆子也大起来,伸出手轻抚坐在地板上的女人的脸,她简直高兴死了。大卫来了以后老屋子里每个人都高兴起来。杰西那么厉害和顽固,搞得屋里的人都怯生生地不敢说话,这种气氛没有因为女孩路易丝的降生而消散,显然却被大卫的到来一扫而光。好像上帝怜悯这人,赐给他一个儿子。 这个自称是整个瓦恩河谷上帝唯一的忠实奴仆的人曾请求上帝让凯瑟琳生个男孩,以这种方式给他发出许可的暗示,现在开始以为自己的祈祷终于有了回应。虽然当时他才五十五岁,但样子却像有七十岁,加上整日思考和筹划,他显得憔悴不堪。他扩张田产的奋斗成功了,河谷一带没几块田产不属于他,但是在大卫到来之前,他仍然未能摆脱深重的失望感。 两种影响同时在杰西·本特利身上起着作用,终其一生,他的心灵都是这两种力量斗争的战场。第一种是他心中旧的东西。他想做上帝的仆人,而且想做上帝子民的领袖。晚上他在田野里狂奔,在森林中穿行,这让他跟大自然挨得更近,在这个充满宗教激情的男人身上,一些力量奔涌而出,想与大自然的力量相融合。凯瑟琳生了个女孩而不是男孩,这令他感到失望,就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猛击了一下,多少压制了一点他唯我独尊的气焰。他仍然相信上帝随时可能从风中或云朵中显身,但他再也不奢望被选中了。不过他仍在为此祷告。有时他彻底表示怀疑,觉得上帝已经遗弃了这个世界。他抱怨命运没有安排自己生活在一个更淳朴更温和的时代,那时,人们会在天空某朵奇异的云朵的召唤下离开土地和家园,走进旷野去创造新的民族。在日夜操劳以求农场有更多收获、扩大田产的同时,他后悔没有利用自己充沛的精力去修建庙宇、杀戮异端,并且在一般的意义上在人间光大上帝的声名。 除了这个,杰西还渴望其他东西。他是在美国内战后那几年成熟起来的,跟那个时代所有的人一样,受到在现代工业主义开始兴起的那些年深刻地影响了这个国家的那些思潮的影响。他开始购买机械,这些机械让他雇更少的人就可以把活儿干完。他有时想,自己要是再年轻些,就彻底放弃农场去温斯堡办机器制造厂。杰西养成了阅读报纸和杂志的习惯。他发明了一台用铁丝制作篱笆的机器。他隐隐约约地意识到,他过去一直在心中营造的那种古代的时空氛围与别人头脑中正在形成的东西格格不入。世界历史上最物质化的时代开始了,战争不用擎着爱国主义的旗帜就可以打起来,人们将忘掉上帝而只关注道德标准,对权力的欲望将替代服务的意愿,美在人类聚敛财富的可怕失控的潮流中将被遗忘殆尽,这一切正在杰西这位上帝的仆人以及他周围的人面前展开。内心的贪婪刺激着他想做比经营农场来钱更快的生意。好几次他去温斯堡跟女婿约翰·哈代谈这件事。“你是个银行家,你会碰到我永远碰不到的机会。”他眼睛里闪烁着光泽,“我一直在想,国内将兴起一些了不起的行当,可以赚到我没法想象的大钱。你已参与其中。真希望我再年轻些,有你这样的机会。”杰西?本特利在银行办公室里走来走去,情绪越来越激动。他一度面临瘫痪的威胁,现在身体左侧还有些不灵便,讲话时左眼皮一抽一抽的。他驾车回家时天已漆黑,星星都出来了,更加难以找回过去的感觉,难以感到一个亲近、有形的上帝就在头顶的天空,随时可能伸出手抚摸他的肩膀,指定由他完成某项英雄的使命。杰西的注意力被报纸和杂志上登的故事吸引住了,那些买卖人几乎毫不费劲就能发财。大卫的到来使他重获动力,恢复了从前的信仰,他似乎觉得,上帝终于关爱自己了。 生活开始以无数新鲜而愉快的方式向待在农场的大卫呈现出来。周围所有的人对他都那么好,大卫原本安静的性格变得开朗起来,跟别人在一起时经常出现的胆怯和犹豫消失了。在马圈里、田野上奔跑了一整天,或者跟外祖父坐上马车从这个农场转悠到另一个农场,到夜里上床睡觉的时候,他多么想拥抱屋里的每个人。如果每天晚上都过来坐在他床边地板上的女人雪莉·本特利没有立刻过来的话,他会爬上楼梯顶大喊,稚嫩的声音回荡在寂静已久的窄窄的走廊上。早晨醒来后他安静地躺在床上,窗外传来的声音让他喜悦不已。想起温斯堡家里的生活以及妈妈那经常让他发抖的愤怒的声音,他就不寒而栗。在乡下,所有声音都让人感到愉快。当他在黎明时分醒来时,屋后的麦场也醒了。屋里的人们弄出各种响动。一个长工戳着傻姑娘伊莱扎·斯托顿的肋骨,她大声咯咯地笑着。不远处的田里,一头牛叫了几声,圈里的牲口都响应一般叫起来。马圈门口,一个长工大声跟他正在收拾的马儿说着话。大卫从床上蹿起来跑到窗前。所有这些人都让他感到兴奋,他想,不知道妈妈此时正在城里的家中干什么。 他从窗口无法直接看到麦场,长工们现在都汇集在麦场上做早晨的杂活儿,然而他可以听得见人们的吵闹声和马的嘶叫声。有人笑时他也跟着笑。他把身子探到大开的窗户外面,看到果园里一头肥胖的母猪正在闲荡,身后跟着一串小猪仔。每天早晨他都要数一数猪。“四、五、六、七”,他慢慢地数着,同时沾湿手指在窗台上划下一道道直线当记号。接着大卫又跑回去穿裤子和衬衣,心里涌起一股要冲出屋子的强烈念头。每天早晨他都会很响地冲下楼梯,管家考利大妈说他简直想把屋子弄塌。他跑过长长的旧房子,身后响起一串砰砰的关门声,他来到麦场上,带着好奇和期待的表情四处张望。就好像前一晚这里有可能发生了什么大事。庄稼汉们都望着他笑。亨利·斯特雷德老头每天早上都讲同样的笑话,从杰西开始掌权时他就来了,而在大卫来之前他从不开玩笑。大卫觉得那些笑话很有意思,就拍手大笑。“喔,来这儿瞧瞧,”老头喊道,“杰西外公的白母马撕破了它的黑筒袜。” 漫长的夏季,杰西每天都驾着马车依次巡视瓦恩河谷的田产,他的外孙跟着他。他们坐在一辆舒适的四轮轻便马车里,一匹白马拉着车,老人摸着稀疏的白胡子,自言自语地讲着他们经过的这些田地的增产计划,以及上帝在人们的一切计划中扮演的角色。有时他望着大卫开心地微笑,接着很长时间又好像忘记了孩子的存在。现在,他一天比一天更频繁地想起当初从城里回来依靠土地谋生时装满他心灵的那些梦想。一天下午,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梦想中,把大卫吓坏了。他想让这孩子当见证人举行一个仪式,结果招来一场意外,差点毁了他们之间正在发展的亲密关系。 杰西和外孙在离家好几英里的山谷中赶着车前进。有片森林一直延伸到路边,瓦恩河穿过森林,从石头上蜿蜒而过,向远方的一条河流去。整个下午杰西都在沉思默想,现在开始说话了。他想起自己因为担心某个巨人会来打劫财产而心惊胆战的那个夜晚,又想到他跑着穿过田野呼喊着要个儿子的那个夜晚,他激动得快要疯了。他勒住马下了车,让大卫也下来。两个人翻过一道篱笆沿着河岸向前走去。孩子没有注意外祖父在嘀咕些什么,只是在他身边奔跑着,心里好奇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一只兔子突然蹿出来,然后跑进了树林里,他高兴得手舞足蹈。他看着高大的树木,很遗憾自己不是个小动物,能毫不害怕地爬到树梢。他弯腰捡起一颗小石子扔了出去,石子越过外祖父的头顶落进一片灌木丛中。“醒来吧,小动物。爬到树尖上吧。”他尖叫着说。 杰西·本特利低着头从树下走过,心里激动得快要沸腾了。他的郑重感染了大卫,这孩子安静下来,略微有点警惕。老人灵感突发,觉得他现在可以从上帝那儿得到一句话,或者从天空中获得一个暗示,他觉得,在这人迹罕至的林中空地上,一个孩子和一个男人跪在那里,他期待已久的奇迹几乎必然会降临。“那个大卫,父亲叫他投奔扫罗时,他正在这样的地方牧羊呢。”他含含糊糊地说。 他粗暴地抓住孩子的肩膀,跨过一根倒在地上的木头,走到林中一块空地上,然后跪下来大声祷告。 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惧涌上大卫心头。他蹲在一棵树下看着眼前跪在地上的这个老人,自己的膝盖开始发抖。他觉得这里不光只有外祖父和他两个人,还有别人。那个人可能会伤害他,不仅粗暴,而且还很危险和残忍。他开始哭起来,捡起一根小小的树枝紧紧地攥在手中。杰西原本在全神贯注地沉思冥想,这时突然起身朝他走来,大卫越来越恐惧,最后全身都摇晃起来。树林中,一种紧绷的寂静弥漫在一切事物之上,突然,老人嘶哑固执的声音划破了这寂静。他一把抓住孩子的肩膀仰天大叫。他整个左脸剧烈地抽搐着,抓着孩子肩膀的手也在抽搐。“请给我一个暗示吧,我主,”他喊道,“我跟这孩子大卫就站在这里。请从天空显身于我,让我得睹您的圣容。” 大卫恐惧地哭叫着从紧紧抓住他的手中挣脱,跑出了森林。他完全无法相信这个仰着头对着天空嘶哑地叫喊着的人就是他的外祖父。这个人根本不像外祖父。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发生什么奇怪而可怕的事情了,由于某种奇迹,一个陌生而危险的人物附到这个善良的老人身上了。大卫不停脚地往山坡下方奔去,边跑边哭。他跌倒在一个树桩上磕到了脑袋,他爬起来想要继续跑。脑袋伤得很重,于是他立刻又倒了下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最后杰西把他搬上马车,他醒来后发现老人的手正轻轻地摸着他的头,这时恐惧才消失了。“快带我走,后面的林子里有个可怕的人。”他肯定地说,杰西凝望着树梢上方,嘴里又开始呼唤上帝。“我所做的你不赞同。”他轻声说,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句话。车子飞快地沿着大路奔驰,杰西抱着大卫,孩子受伤流血的脑袋轻轻地靠在他的肩膀上。 屈服 路易丝·本特利做了约翰·哈代的妻子后跟丈夫住在温斯堡榆树街的一栋砖房里。她的故事跟误解有关。 要理解路易丝这样的女人并且让她的生活过得称心如意,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得写上好几本有思想的书,周围的人也得过有思想的生活。 路易丝是一个天生柔顺又操劳过度的母亲和一个易冲动、严厉、爱幻想的父亲所生,后者对她的出生并不欢迎。她从孩提时起就有些神经质,属于那种过于敏感的女人,稍晚些时候,在工业主义的浪潮中,这种女人将大量涌现。 她小时候住在本特利农场,那时就不爱说话并且喜怒无常。她渴望爱胜过这个世界上其他任何东西,但并未如愿。她十五岁时到温斯堡的艾伯特·哈代家去住,哈代开了一家卖马车和货车的店铺,还是城里教育局的委员。 路易丝进城到温斯堡中学念书,住在哈代家,因为艾伯特·哈代和她父亲是朋友。 哈代,这位温斯堡的车商,跟那个年代的其他人一样热衷于教育这个话题。他在这个世界上走出自己的路来,靠的可不是从书本上学到的东西,但他相信如果自己再懂些书本知识的话会干得更出色。不管谁到店里来,他都跟人说这个。他在家里一个劲儿地唠叨这个话题,全家都烦透了。 他有两个女儿,还有一个叫约翰的儿子,女儿们不止一次威胁说要彻底离开学校。作为一项原则,她们在班上仅仅维持着能免于受罚的成绩。“我讨厌书,讨厌任何一个爱书的人。”两个女孩中小一些的哈丽雅特愤恨地说。 路易丝在温斯堡和在农场一样不幸福。多年来,她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去闯荡世界,她把搬进哈代家看作迈向自由的重要一步。每当想到这件事,她就觉得小城所有的人一定都快乐、有活力,不管男人女人都生活得幸福自由,友谊与爱情的给予和获得感觉就像一阵风拂过脸颊那样。经历过本特利家沉默而且毫无欢乐可言的生活后,她梦想踏进那种温暖而又跃动着生命与真实气息的空气中。在哈代家,也许路易丝本可以得到某种她极其渴望的东西,但她刚到小城就犯了一个错误。 路易丝在学校相当用功,遭到哈代家两个姑娘玛丽和哈丽雅特的憎恶。她会在农场待到开学那天才回来,而且对这两个女孩的感受毫无觉察。她很怯生,刚来的头一个月没有交到一个朋友。每个星期五下午,农场雇的人就驾车到温斯堡把她接回家过周末,所以她从来没有跟城里的人一起度过周末。她既难为情又孤独,只好一直用功学习。玛丽和哈丽雅特觉得,她好像有意拿自己的优秀成绩跟她们过不去。路易丝渴望表现出色,她想回答老师在班上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她站起来又坐下,眼睛亮闪闪的。当答出班上其他同学都回答不了的问题时,她脸上会露出开心的微笑。“瞧,我替你们答出来了,”她的眼睛似乎在说,“你们不必烦恼。我会回答所有的问题。只要我在这里,大家就不用担心这种事。” 晚上,吃过晚饭后,艾伯特·哈代开始表扬路易丝。有个老师对她评价很高,他听了很高兴。“嗯,我又听到表扬了,”他开始说道,严厉地盯着自己的女儿们,然后微笑着转向路易丝,“又有一个老师告诉我路易丝功课很出色。温斯堡人人都对我讲她有多聪明。我真羞愧,他们可不这样说我女儿。”这位商人站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点燃了晚上抽的雪茄。 两个女孩一个看着另一个,厌倦地摇摇头。看她们无动于衷,父亲发火了。“我告诉你们,你们两个得认真想想这事了,”他喊道,怒目凝视着两个女儿,“美国正在发生一场巨变,学习是今后出人头地的唯一希望。路易丝是个有钱人家的女儿,可是却一点都不耻于学习。看看人家,你们应该感到羞耻才对。” 哈代从门口的架子上拿下帽子,准备出去消磨掉这个黄昏。他在门口站住,回过头投来两道愤怒的目光。他的样子凶狠极了,吓得路易丝跑回到楼上自己的房间。两个女儿开始谈起自己的事来。“听我说,”他怒吼道,“你们的脑子都太懒了。你们对教育这么冷淡,会影响你们的性格。你们将来不会有什么出息的。记着我的话——路易丝已经远远超过了你们,你们永远赶不上了。” 这个商人心烦意乱,走出屋子来到街上,气得直发抖。他边走边小声咒骂着什么,但走到主街上时气就全消了。他上前去跟别的商人和进城的农民聊聊天气或庄稼,然后就把女儿们的事全忘在脑后了,即便想起来也只是耸耸肩。“唉,行了,女孩子毕竟是女孩子。”他像个哲人似的喃喃自语。 路易丝下楼来到两个女孩坐着的房间,她们决定谁也不理她。到这儿第六周后,大家对她仍旧冷冰冰的,她伤透了心,一天晚上,她忽然哭起来。“别嚎了,回你自己房间看书去。”玛丽·哈代刻薄地说。 路易丝住的那间屋子在哈代家的二楼,窗户下面是个果园。屋里有个火炉,每天晚上,年轻的约翰会抱来一些柴放在靠墙的一个箱子里。她到这里后第二个月就放弃了跟哈代家的姑娘交朋友的希望,一吃过晚饭就回自己屋里去。 她心里开始琢磨跟约翰·哈代交朋友。他抱着柴进来时,路易丝假装忙着做功课,其实在热切地观察他。约翰把柴放进箱子转身出去时,她低着头脸都红了。她竭力想说点什么,可最终什么也说不出口,等约翰走了后,她又气愤自己怎么如此愚蠢。 这个乡下姑娘一门心思想接近这个年轻人。她想,在小约翰身上也许能找到自己一直在人群中寻找的那种品质。她觉得自己跟这世界上其他所有人之间仿佛横亘着一堵墙,她生活在对其他人而言肯定是完全开放并且容易理解的温暖的生活内圈的边缘。她被一种想法抓住了:需要一次大胆主动的行动让自己跟其他人的关系来点明显的变化,她觉得采取这种行动会让自己进入一种全新的生活,就像一个人打开一扇门走进一个房间。她白天黑夜都在考虑这件事,虽然她热烈渴望的这件事那么温暖亲密,但还没有明确地跟性欲联系起来。它的轮廓还不那么清晰,她注意到约翰·哈代这个人仅仅是因为他就在身边,并且不像他的姐妹那样对她不客气。 约翰的姐妹玛丽和哈丽雅特都比路易丝大,关于这个世界的某一方面的知识,她们要比她懂得多。她们过着跟所有中西部小城镇的年轻女孩一样的生活。那个年代,年轻姑娘都不会去东部上大学,社会阶层的概念几乎不存在。一个雇工的女儿的社会地位和农场主或商人的女儿一样,还没有出现有闲阶层。一个女孩或者是“漂亮的”或者是“不漂亮的”。如果是个漂亮女孩,就会有个年轻人在星期天或者星期三晚上到家里来看她。有时她会跟她的男孩去跳舞或参加教友联谊会。有时就在家里约会,会客室被留给他们,不会有人闯进来打搅。两个人在房门紧闭的屋里坐上好几个小时。有时把灯光调暗,两个年轻男女开始拥抱,脸庞发烧,头发变得凌乱。一两年后,如果他们内心的冲动足够强烈持久了,两人就会结婚。 来到温斯堡后的第一个冬天,有天晚上路易丝经历了一次冒险,这助长了她打破和约翰·哈代之间那堵墙的欲望。那是星期三,刚吃过晚饭,艾伯特·哈代就戴上帽子出去了。年轻的约翰抱来木柴放到箱子里,“你真用功,是吧?”他笨拙地说,路易丝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就走了。 路易丝听见他走出屋子,有种疯狂的欲望想追上去。她打开窗户探出身子轻轻地喊道:“约翰,亲爱的约翰,回来,别走开。”天空阴云密布,她在黑暗中看不远,但在等待的时候却觉得听见什么人踮着脚尖穿过果园,发出轻微的声响。她害怕了,迅速关上窗户。她在房间里来来回回走了一个小时,激动得浑身发抖,最后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等待,蹑手蹑脚走进过道,下了楼来到一间对着客厅、如同壁柜的屋子。 路易丝决心要采取在自己心中盘桓了好几星期的果敢行动。她相信约翰·哈代就藏在窗下的果园里,她决定找到他,告诉他她希望他靠近,搂她在臂弯里,向她倾诉他的心思和梦想,也倾听她的心思和梦想。“在黑暗中讲出来要容易得多。”她自言自语地说,站在黑暗的小屋里摸索着房门。 接着路易丝忽然意识到房子里不止她一个人。门另一边的客厅里一个男人的声音在轻声说着什么,房门打开了。一个年轻人搂着玛丽·哈代出来,走进黑暗的小屋,路易丝刚刚来得及躲到楼梯底下的小房间里。 路易丝在黑暗中坐在地板上听了一个小时。不用玛丽·哈代说一句话,这个来与她消磨黄昏的年轻人的热情已经把男女间的知识传给了这位乡下姑娘。她把脑袋埋在胸前,整个人几乎蜷成了一个小球,纹丝不动地待在那里。她觉得神灵是出于某种奇怪的冲动赋予了玛丽·哈代这种了不起的才能,她还无法理解,这个比她大点的女人为什么要那么坚决地抵抗。 那个年轻人搂住玛丽·哈代亲吻。她一边挣扎一边笑,他反而搂得更紧了。这场搏斗持续了一个小时,然后两人又回到客厅,路易丝悄悄地爬上楼梯。“我希望你们出去时小声点,千万别打搅那小耗子学习。”她听见哈丽雅特对姐姐说,当时她就站在楼上过道里自己的门口。 路易丝给约翰·哈代写了一张纸条,那天深夜,屋里所有的人都睡了之后,她悄悄下楼把纸条塞进他的门底下。她担心如果不马上办完这件事,自己就会再也鼓不起勇气。她在纸条上尽可能把自己想要的讲得清清楚楚。“我要有个人爱我,我也想爱一个人,”她写道,“如果你就是我的那个人,我要你晚上去果园,在我窗户下面弄出点声音来。从棚子上爬下来见你,对我来说很容易。我一直在想这件事,假如你要来,就快点来吧。” 很长一段时间,路易丝都不清楚她给自己找情人这种大胆的尝试会导致什么后果。在某种意义上,她还不清楚自己是否希望约翰过来。有时她觉得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接吻就是人生的全部秘密,接着一股新奇的冲动涌上来,她害怕极了。古往今来的女人那个不变的渴望抓住了她:被拥有。然而她对生活的概念还很模糊,以为仅仅让约翰的手包住自己的手就可令自己心满意足。她不知道约翰是否理解这个。第二天,在饭桌旁,艾伯特·哈代说话时两个女孩一边小声嘀咕一边笑。她不敢看约翰,只好盯着桌子尽可能快地吃完,然后逃走。晚上,她待在外面,直到确信约翰把柴放进她房间走了后才回去。经过几个晚上的凝神静听,她从果园的黑暗中没听到任何呼唤声,她伤心得快要疯了。她确信没有办法突破那堵把她隔离在人生欢乐之外的墙壁了。 送出纸条两三个星期之后的一个星期一的晚上,约翰·哈代来找她。路易丝已经彻底放弃了他会来的念头,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听到来自果园的呼唤。前面那个星期五晚上,一个长工驾着车接她回农场过周末,她出于冲动做的那件事连她自己都感到震惊。当约翰站在楼下的黑暗中轻声不停地呼唤她的名字的时候,她在屋里走来走去,不明白是什么新奇的冲动导致她干出这么荒唐的事情。 农场那个长工是个年轻小伙子,长着一头黑色鬈发,星期五来接她时晚了些,他们在黑暗中坐着车回家。路易丝心里装满了关于约翰·哈代的想法,她很想说说话,可这个乡下小伙子特别拘谨,什么也不愿说。她开始回忆童年时代的孤独,并且痛苦地想起近来所感受到的新的尖锐的孤独。“我恨一切人,”她忽然大喊道,接着开始激烈地攻击,搞得这位护送者很害怕,“我恨父亲,也恨哈代老头。”她大声激烈地说,“我到城里来上学,可我也恨这个。” 路易丝转过头把脸颊靠在长工的肩膀上,这让他更害怕了。她朦朦胧胧地希望长工能跟那个和玛丽站在黑暗中的年轻人一样,伸出手臂抱住她,吻她,可是这个乡下小伙子只有吃惊的份儿。他抽了马一鞭子,然后开始吹起口哨来。“路太不平了,是吧?”他大声说。路易丝气得伸手抓过他头上的帽子扔到路上。他从车上跳下来去捡,路易丝把他丢在那里,自己驾车走了,剩下的一段路他只好走回去。 路易丝·本特利要约翰当自己的情人——这并不是她想要的,然而这个年轻人却这样理解她的举动,再说她又是那么焦急地还想实现别的,也就不抗拒了。几个月后两人都害怕她会怀孕,就在某个傍晚去县政府登记结婚了。他们在哈代家住了几个月,然后自己买了房子。头一年,路易丝极力想让丈夫理解导致她写下那张纸条的那种朦胧而无法捉摸的渴望,那种至今没有得到满足的渴望。她一次又一次蹭进他的怀抱想讲出来,但没有一次成功。他头脑中自有一套关于男女爱情的观念,因此并不听而是开始吻她的嘴唇。最后她心里乱得都不想接吻了。她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当那场使他们手忙脚乱地迈入婚姻的恐慌后来被证实毫无道理时,她气极了,说了许多让人伤心的恶毒言语。儿子大卫出生后她也不抚育,也不知道究竟想不想要这个孩子。有时她一整天都跟孩子待在屋里,走来走去,偶尔也轻手轻脚地靠近他,温柔地抚摸一下,有时则不想看到或靠近这个降临到家里的小生灵。约翰·哈代责备她冷酷时,她就哈哈大笑。“这是个男孩,无论怎样都将得到他想要的。”她尖声说,“如果是个女孩,我一定会为她做任何事。” 恐怖 大卫·哈代长成一个十五岁的高个男孩时,跟妈妈一样,干了件改变他一生方向的冒险的事,这件事把他从这个安静的角落推向了外面的世界。生活环境的外壳破碎了,他被逼着向前走去。他离开温斯堡之后那儿的人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他失踪后,妈妈和外祖父相继离世,父亲变得非常富有。他花了很多钱设法寻找儿子,不过我们的故事不讲这个。 那是本特利农场某个不寻常的年份的深秋时节。各处的庄稼都获得丰收。那年春天,杰西买下瓦恩河谷一块狭长的黑色沼泽地的一部分。他低价弄到这块地,但花了一大笔钱进行改良。挖了很多大水沟,铺了几千块瓦片。附近的农民对这项花费直摇头。有几家还嘲笑杰西,等着看他由于这场冒险栽个大跟头。不过老头子仍旧一声不响地干着活儿。 地里的水排干后,他种上卷心菜和洋葱,邻居们又开始嘲笑了。但是收成好得不得了,而且卖出了好价钱。杰西这一年赚到的钱就足够他支付修整土地的全部花费,余款还能再买两块地。他高兴得要命,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接管农场以来,他第一次在工人们面前露出了笑脸。 杰西买了许多新机器来降低劳动成本,把那片肥沃的黑色沼泽地的剩余部分也买了下来。一天,他去温斯堡给大卫买了辆自行车和一套新衣服,还给了两个姐姐一笔钱,让她们去克利夫兰参加宗教集会。 那年秋天,霜冻到来时瓦恩河沿岸森林里的树木叶子都变成了金褐色,大卫不上学的时候每时每刻都在野外玩。每天下午,他一个人或者跟别的孩子一起去林子里捡野果。别的乡下孩子——大多是本特利农场工人的儿子——都有枪,他们扛着枪去打兔子和松鼠,但大卫不跟他们一起去。他自己用橡皮筋和带杈的木棍做了一把弹弓,一个人出去捡果子。他在漫游中浮想联翩。他想自己快长大成人了,不知今后该干什么好,还没等理出个头绪,这些念头就溜走了,他又变成了一个小孩子。一天,他打死了一只坐在矮树枝上冲着他唧唧叫的松鼠。他拿着松鼠跑回家。杰西的一个姐妹把这个小动物给煮了,他吃得津津有味。他把鼠皮钉在一块木板上,用一根绳子从卧室的窗口吊下去。 这件事给他的心灵带来了新的转折。从那以后,他每次进树林口袋里都揣着弹弓。他会花好几个小时瞄射他想象出来的躲在褐色树叶中的动物。这时快要成年的念头没有了,他更愿是个冲动的少年。 一个星期六的早晨,他兜里揣着弹弓,肩上背着袋子,正要出发去树林,外祖父拦住了他。老人的眼神显得紧张严肃,这种眼神总让大卫有点儿害怕。这样的时候杰西·本特利的目光往往不会朝前直视,而是游移不定,似乎什么也没在看。他和其他一切事物之间似乎隔着一道看不见的幕布。“我要你跟我一起去,”他简短地说,目光越过孩子的头顶望着天空,“今天我们有重要的事情要干。你要愿意,可以带上果子袋。不碍事,反正我们要进林子。” 杰西和大卫坐在那匹白马拉着的旧马车里,从本特利家的院子出发了。他们默默地走了很长一段路,然后在一块草地边上停下,一群羊在那儿吃着草。那只倒霉的小羊就在这群羊中。大卫和外祖父抓住这只小羊紧紧地绑住,它那样子就像一只小白球。然后他们继续赶路,这时杰西让大卫抱住小羊。“我昨天就看见它了,于是开始琢磨我很久以前就想做的那件事。”他说道,游移不定的目光再次越过孩子的头顶。 丰收年带给这个农民的狂喜过去后,另一种情绪开始主宰他。他很长时间内心充满谦恭和虔诚的感觉。晚上他又独自出去散步,思考关于上帝的事。他独自散步时又把自己与古人联系起来。在星空下,他跪在潮湿的草地上大声祈祷。他决心像《圣经》故事里随处可见的那些人物一样,向上帝献祭。“我的庄稼大获丰收,上帝也赐给我一个叫大卫的男孩,”他低声说,“也许我早就该干这件事了。”他很遗憾,应该在女儿路易丝出生之前就有这种念头,当他在树林中那个有点僻静的地方架起一堆柴禾时,心里无疑是这样想的。他要拿这只小羊的身体作祭品。上帝将会显灵,给他一个指示。 他愈来愈多地琢磨这件事的同时也想到了大卫,那种强烈的自怜感部分地被淡忘了。“孩子到了开始考虑进入人世的时候,那种指示将会跟他有关,”他很肯定地认为,“上帝会给他开辟一条道路。他会告诉我,大卫将在人世获得何种位置,以及什么时候起程。毫无疑问,孩子应该在现场。如果我足够幸运,上帝的某个天使将会现身。大卫将看到上帝昭示给人类的美丽与荣耀。他也会从此成为上帝真正的臣民。” 杰西和大卫默默地沿着公路往前赶。到了杰西之前向上帝祷告因而吓着外孙的地方,车子停了下来。这个清晨原本阳光明亮,令人愉快,但现在一阵冷风吹来,云遮住了太阳。大卫看到这个他们曾经来过的地方,害怕得开始发抖。他们在桥边停住,一条小溪从林中流出。他真想从车上跳下来逃走。 一打逃跑计划从大卫脑海掠过,但当杰西勒住马,翻过篱笆走进林子时,他一直跟在后面。“这种担心太愚蠢了。不会出事的。”他抱着小羊往前走时心里说道。他紧紧抱在怀里的小羊那种无助的神情给了他勇气。他能感觉到小家伙心跳得很快,比他的还快。他敏捷地跟在外祖父后面,解开了紧紧捆绑着小羊四条腿的绳子。“如果出了什么事,我们就一块儿逃跑。”他想。 他们离开大路在林中走了很长一段之后,杰西在一片树林环绕的空地上站住了,这块空地是从小溪边延伸过来的,长满了小灌木。他还是沉默不语,但马上架起一堆柴禾迅速点着。大卫抱着小羊坐在地上。他想象老人的一举一动都有某种深刻的含义,同时他愈来愈害怕。“我要把羊血泼到孩子头上。”杰西嘴里咕哝着,这时柴禾疯狂地燃烧起来,他从口袋里取出一把长刀转过身快步穿过空地朝大卫走来。 恐怖攫住了大卫的灵魂。他感到毛骨悚然。有一瞬间他呆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身体僵住了,接着猛然跳起来。他的脸色变得跟羊毛一样苍白,小羊发觉自己被放开了,开始朝山下跑去,大卫也跑了起来。恐惧使他跑得像飞一样快。他发疯似的越过矮灌木丛和倒下的木头。他边跑边伸手从口袋里掏出打松鼠的弹弓。他跑到小溪边,清浅的溪水流过石头,他冲进水里回头张望,只见外祖父手里高举着大刀还在追赶,他毫不犹豫地捡起一块石头装到弹弓上。他用尽全力把厚厚的橡皮筋往回拉,石头呼啸着从空中飞过。杰西被打中了。他完全忘了孩子的存在,继续追赶着小羊。石头恰好打在他的脑袋上。他呻吟了一声向前扑过来,几乎就倒在孩子脚边。大卫看见他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像是死了,恐惧感增强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最后恐惧变成了一种疯狂的恐慌。 他大叫一声,转身哭泣着跑出了树林,身体不停地抽搐。“我不在乎——我杀了他,可我不在乎。”他哭着说。他一个劲儿地奔跑时忽然打定主意再也不回本特利农场或温斯堡了。“我杀死了那个上帝的仆人,现在我要像个男人那样自己去闯世界。”他坚定地说,然后停止奔跑,迅速来到一条大路上,那条路顺着蜿蜒的瓦恩河穿过田野和森林通向西边。 杰西·本特利在小溪边吃力地挪动着身子。他呻吟着睁开了眼睛。他一动不动地躺了很久,一直凝视着天空。最后他站起身,头脑一片茫然。孩子不见了,他并不吃惊。他坐在路边的一根木头上开始思考上帝。这就是人们从他那里听到的一切。每当有人提到大卫的名字,他就茫然地凝视着天空说,是上帝的使者带走了孩子。“都是因为我太贪慕荣耀才会这样。”他断然说道,而且不愿就这件事再多说什么。 异想天开的人 他跟妈妈住在一起。他妈妈是个了无生气、沉默寡言的女人,皮肤是那种不同寻常的灰白色。他们住的那栋屋子矗立在瓦恩河与温斯堡主街交叉处再过去一点的小树林里。他叫乔·韦林,父亲在社会上有些名望,既是律师又在哥伦布市(1)当州议员。乔本人身材矮小,性格不像小城里其他任何人。他像一座沉寂上一段又忽然喷发的微型火山。不对,不像这样,他更像一个患有癫痫的人,同伴和他走在一起时会感到害怕,因为这种病会突然发作,让他顷刻间陷入一种怪异可怕的生理状态,眼睛上翻,大腿和胳膊抽搐不止。他就像这样子,不同的是突然来造访乔·韦林的是一种精神性的而非生理性的东西。他经常被各种念头所困扰,处于某个念头带来的痛苦中时会变得难以控制。成串的语词从他的嘴角滚落。他的唇边挂着一种奇特的微笑。牙齿的金镶边闪闪发光。他会随便抓住身旁的某个人就开始讲起来。这个人就别想着逃走了。他激动不已,呼出的气息都喷到别人脸上了,眼睛死死盯着对方,发抖的食指敲打着人家的胸脯,强迫别人听他讲。 那时美孚石油公司还不像现在这样用大货车和运货卡车给用户送油,而是送到杂货店和五金铺之类的地方。乔是美孚公司驻温斯堡以及铁路沿线另几个城镇的代理。他的任务是收货款、开订单,再做些别的事情。这份工作是他那当议员的父亲给找的。 乔·韦林出入温斯堡的各种店铺,既沉默寡言又过分客气,一门心思忙着自己的生意。人们看向他的眼神里既有好笑又有戒备。大伙儿都等着他突然发作,又随时准备跑开。尽管他那突发性抓人的举动完全伤不到人,人们还是不可能一笑置之。其中有种征服的力量。乔执着于某个念头时是势不可当的。这时他的人格会变得顶天立地,压倒跟他说话的人,把他扫荡掉,把站在那儿淹没在他声音里的所有人都扫荡掉。 西尔维斯特·韦斯特的药店里站着四个人在谈论赛马。韦斯利·莫耶的那匹雄马托尼·蒂普即将参加六月份在俄亥俄的蒂芬举办的赛马会,都说它将遭遇竞赛生涯以来最难应付的对手。据说波普·吉尔斯这位了不起的骑手将亲自出马。托尼·蒂普能否成功的疑虑沉重地悬浮在温斯堡的上空。 乔·韦林走进药店,粗暴地推开纱门,眼神奇怪而专注。他一把抓住埃德·托马斯,这人认识波普·吉尔斯,托尼·蒂普有多大胜算,他的意见很有参考价值。 “瓦恩河涨水了!”乔·韦林喊道,神色就跟斐迪庇第斯报告马拉松战役中希腊人得胜的消息一样。他的手指有节奏地敲击着埃德·托马斯宽阔的胸膛。“水面离特鲁宁桥只有不足十一英寸半了。”他继续说道,出言飞快,齿缝里嘘嘘作响。这四个人脸上露出无可奈何的厌烦神色。 “我说的全是事实。是有根据的。我从辛宁五金店买了把尺子,回去量过。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们知道都十天没下雨了。一开始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各种念头在我脑子里进进出出。我想到了地下水和泉水。我的思想一直钻到地下,想探个究竟。我坐在桥板上挠头。天上没有云,一丝也没有。你走出去到街上看看就知道了。那会儿没有一丝云。现在也没有。我不想隐瞒任何事实。那会儿西边靠近地平线那里有一片云,可是还没人的巴掌大。 “我并不觉得那片云与河水上涨有什么关系。你瞧,事情明摆着。你们知道我有多困惑。 “接着我想到了这是为什么。我笑了。你们也会笑的。当然啦,是梅迪纳县在下雨。有意思吧?我们就算没有火车、邮政、电报,也能知道梅迪纳县上空在下雨。那儿是瓦恩河的发源地。谁都知道。古老的小瓦恩河给我们带来各种讯息。真有意思。我笑了。我觉得应该告诉你们,挺有意思吧?” 乔·韦林转身走出门去。他在门口站住,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用一根手指点住其中一页。他又沉浸在美孚石油公司代理的职责中了。“赫恩杂货店的煤油不多了,我得去看看。”他嘴里含含糊糊地说,然后沿着街道匆忙向前走去,一路上不停地向两边的行人客气地鞠躬。 乔治·威拉德为《温斯堡鹰报》出去采访时被乔·韦林拦住了。乔很羡慕这孩子。他觉得自己天生是做报社记者的料。“毫无疑问,我应该干这行才对。”他这样宣称,把乔治·威拉德拦在多尔蒂饲料店前的人行道上。他的眼睛开始闪光,食指开始颤抖。“当然,我在美孚石油公司挣得更多,我只想告诉你,”他补充道,“我一点都不想跟你过不去,可是我也应当干你这行才对。我可以在业余时间干。我会到处跑,发现那些你永远看不到的东西。” 乔·韦林越说越激动,把乔治逼得背靠饲料店的墙站着。他好像陷入了沉思,眼珠子转过来转过去,一双瘦弱的手神经质地抚弄着头发。他笑容满面,牙齿金光闪烁。“拿出你的笔记本来,”他命令道,“你兜里带着一个小便笺本吧!我知道你带着。好了,你记吧。我是前几天想到这个的。我们来谈谈腐朽。什么是腐朽?是火。火烧掉了森林和其他一切。你从没想到过吧?当然不会想到。这人行道、这饲料店、街那边的树——全都着火了。全都在燃烧。你瞧,腐朽永远在进行中。它不会停息。水和油漆都阻止不了。如果那件东西是铁的,会怎么样?你瞧,它会生锈。那也是火在起作用。整个世界都在燃烧。以这个作为你文章的开头吧。用大写字母突出‘世界着火了’。人们会刮目相看。会说你真聪明。我不在乎。我不忌妒你。我恰好凭空想到这个点子,我能把一张报纸办得活起来,你得承认这点。” 乔·韦林飞快地转过身,迅速走开了。他走了几步后又停住回过头来。“我会经常跟你联系的,”他说,“我会让你成为一个好记者。我应该自己办份报纸,这才是我该干的事。我会创造出奇迹。谁都知道这点。” 乔治·威拉德在报社干了一年,期间乔·韦林经历了四件事。母亲去世了,他搬到新威拉德旅店去住,他开始谈恋爱,他发起成立了温斯堡棒球俱乐部。 乔想当教练,于是就发起成立了棒球俱乐部,他在那个位置上开始赢得小城人的尊敬。“他真了不起,”乔的棒球队赢了梅迪纳县的棒球队后,大家都这样称赞他,“他使每个人都团结起来,你瞧瞧他。” 在棒球场上,乔·韦林站在一垒旁,激动得全身发抖,所有球员都不由自主热切地看着他。对方投球手完全被搞糊涂了。 “嗨!嗨!嗨!嗨!”他兴奋地喊叫着,“盯着我!盯着我。看我的手指!看我的手!看我的脚!看我的眼睛。我们大伙齐心协力!看着我!一切听我的指挥!配合我!配合我!看着我!看着我!看着我!” 温斯堡队的跑垒员们站在垒上,乔·韦林如蒙神助。跑垒员们都盯着这个人,离垒、前进、后退,都只在转瞬之间,就好像被一根看不见的绳子串成了一串。对方的球员也看着乔。他们都看呆了。过了片刻,像要打破悬在头上的魔障似的,他们开始胡乱投球,而温斯堡队的跑垒员们在教练一连串野兽般的呼喊声中迅速跑到头了。 乔·韦林的恋爱事件让整个温斯堡激动不已。一开始人人都在悄悄议论,然后摇摇头。人们想笑,可是笑得很勉强,不自然。乔爱上了萨拉·金,一个愁眉苦脸的瘦女人,跟父亲和哥哥住在温斯堡公墓大门对面的一栋砖房里。 父亲爱德华和哥哥汤姆在温斯堡人缘都不好,大伙儿说他们既骄傲又危险。他们是从南方什么地方搬到温斯堡来的,在特鲁宁山上经营着一家苹果酒作坊。据说汤姆·金来温斯堡之前杀过人。他二十七岁,经常骑一匹灰色的矮种马在城里四处游荡。他留着一撮黄色胡子,长得盖住了牙齿,手里老握着一根样子邪恶的粗拐杖。有一次他用拐杖打死了鞋商威恩·波西家的一条狗,那条狗站在人行道上朝他摇尾巴,结果他一拐杖就给打死了。后来他被抓起来罚了十块钱。 老爱德华·金身材矮小,在街上从别人身边走过时会发出一阵古怪的、让人很不舒服的笑声。他笑的时候喜欢用右手搔左胳膊肘。他的外衣袖子因为这个习惯都快磨破了。当他走在街上,一边神经质地左顾右盼一边大笑,那样子似乎比他沉默寡言、一脸凶相的儿子还要危险几分。 萨拉·金开始在晚上出来跟乔·韦林散步时,人们都惊讶得直摇头。她高大、苍白,眼睛下边有两团黑色。这一对在一起显得特别滑稽。他们从树底下走过,乔在讲着什么。乔热烈急切的爱情独白从公墓墙边的黑暗中或者山上自水厂那儿向上延伸至集市广场的浓重树影中传出来,在店铺里流传。站在新威拉德旅店吧台旁边的人笑着谈论乔的恋爱。笑声过后人们不说话了。温斯堡棒球队在他的经营下赢了一场又一场,小城的人开始敬重起他来。人们感觉这将是场悲剧,大家都等待着,神经质地笑着。 一直等到某个星期六下午,乔·韦林和两个金终于在新威拉德旅店乔·韦林的房间会面了,这让对此盼望已久的小城人激动不已。乔治·威拉德见证了这场会面。事情的过程是这样的: 晚饭后,年轻的记者走进自己屋子时看见汤姆·金和他父亲在乔那间若明若暗的屋子里坐着。儿子手提粗拐杖坐在门口。老爱德华·金神经质地来回走着,用右手搔着左胳膊肘。过道里空空荡荡,没有一点声响。 乔治·威拉德走进自己房间在桌子旁边坐下。他想写点什么,但手抖得握不住笔。他也紧张地来回踱步。乔治跟温斯堡其他人一样对这件事颇感困惑,不知道做点什么才好。 七点三十分,天色正迅速变得浓重,乔·韦林沿着火车站的月台向新威拉德旅店走来。他抱着一捆草。虽然乔治·威拉德恐惧得浑身发抖,但看到这个身手敏捷的小矮个抱着草沿着月台半跑过来时,他仍然觉得好笑。 乔治躲在乔·韦林和两个金谈话的房间外面的过道里,在恐惧和焦灼中浑身打战。先是一句咒骂,接着传来老爱德华·金神经质的傻笑,然后里面沉默下来。现在,乔·韦林的声音突然迸发出来,清晰而尖锐。乔治·威拉德笑了起来。他明白了。跟扫荡所有站在他面前的人时一样,乔这时正以海啸般的语言让房间里的两个男人俯首称臣。过道里的这位倾听者走来走去,满心惊讶。 房间里的乔·韦林根本不在乎汤姆·金嘟嘟囔囔的威胁。他完全沉溺在思索之中。他关上门,点上灯,把那捆草铺到地板上。“我又有新想法了,”他严肃地宣称,“我要去告诉乔治·威拉德,让他写篇文章登在报上。我很高兴你们过来。我希望萨拉也来。我一直想去你们家给你们讲讲我的一些想法。都很有意思。萨拉不让我去。她说我们会吵起来。真是太蠢了。” 乔·韦林在这两个满脸困惑的男人面前快步走来走去,他开始解释。“你们可别搞错了,”他大声说道,“这可是件大事。”声音兴奋得有些刺耳。“你们只要听我说下去,肯定会觉得有意思。我知道你们会。想想这个——想想那些小麦、玉米、燕麦、豌豆、马铃薯,全被某种奇迹一扫而光。现在我们在这里,你瞧,在这个县。我们周围筑起了一道高高的篱笆。我们不妨这样假设。谁也无法翻越这道篱笆,地上所有的果子都烂了,除了这些野生的东西,这些草,什么都没剩下。我们就这么玩完了吗?我问你们,我们就这么玩完了吗?”汤姆·金吼了一声,接着房间里寂静了片刻。乔又毅然开始阐述自己的思想。“有一段时间会很难过。我承认。我不得不承认。绕不过去。我们将为此忍受痛苦。不止一个胖子的肚皮会瘪下去。但这些打不倒我们。我敢说不会。” 汤姆·金善意地笑着,爱德华·金颤抖的、神经质的大笑声响彻整个旅店。乔·韦林急不可耐地接着往下说:“我们会重新开始,你瞧,种植新的蔬菜和水果。要不了多久,我们就会重新得到失去的一切。注意,我不是说新事物会跟旧事物完全一样。不会的。也许它们要更好,也许好不到哪儿去。有意思吧?你们可以想想这事。你们的脑筋开始动起来了吧?” 房间里安静下来,接着再次传来老爱德华·金神经质的大笑。“说来,我倒希望萨拉也在这儿,”乔·韦林大声说,“我们去你们家吧。我要把这个告诉她。” 房间里传出椅子刮擦地板的声音。于是乔治·威拉德回到自己屋里。他从窗户探出头去,看见乔·韦林跟两个金沿着街道向前走去。汤姆·金为了跟上这个小个子男人,不得不大步往前。他边走边斜着身子倾听,显得非常专注和着迷。乔·韦林又兴奋地讲了起来。“就拿乳草来说吧,”他喊叫道,“乳草可能很有价值,对吧?简直让人难以置信。我要你们想想这事。我要你们两个想想这事。你们瞧,会出现一个新的蔬菜王国。有意思吧?这个想法妙不可言。等会儿你们见到萨拉,她会理解这个想法的。她会觉得有意思。萨拉总是对各种想法感兴趣。比起萨拉来,你们可没那么聪明,不是吗?当然。你们知道这点。” ———————————————————— (1)美国有好几个哥伦布市,此处当指俄亥俄的首府。 冒险 乔治·威拉德还是个小孩子时,艾丽斯·欣德曼已经是个二十七岁的女人了。她从未离开过温斯堡。她在温宁丝绸店工作,跟妈妈住在一起,妈妈有了第二个丈夫。 艾丽斯的继父是个马车油漆匠,非常贪酒。他的故事说来挺怪异,值得改日讲一讲。 二十七岁的艾丽斯个儿挺高,有点瘦弱。她脑袋硕大,罩住了整个身子。她的脊背有点儿驼,头发和眼睛都是棕色的。她很文静,但在平静的外表下涌动着一股永不衰竭的激情。 艾丽斯十六岁那年,还没开始到店里上班的时候,曾经跟一个年轻人有过关系。这个年轻人叫内德·柯里,比她大些。跟乔治·威拉德一样,他曾在《温斯堡鹰报》工作过,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几乎天天晚上去看艾丽斯。两个人一起在树下散着步穿过小城的街道,讨论今后的生活打算。那时艾丽斯很漂亮,内德·柯里拥抱她,吻她。他兴奋起来,开始说些自己并不想说的话,艾丽斯多么渴望有某种美丽的东西走进贫乏的生活,于是也激动起来,开始诉说。她生活的外壳,她生性中全部的羞怯和保守被打碎了,任由爱情的激流裹挟着她向前。她十六岁那年深秋,内德·柯里打算去克利夫兰,他想在那里的一家城市报社找个差事,然后在这个世界上出人头地,艾丽斯想跟他去。她用颤抖的声音讲出了自己的想法。“我想工作,你也能工作,”她说,“我不想让你负担不必要的花费,那会妨碍你的发展。暂时别娶我。不结婚我们照样可以生活在一起,可以住在一起。我们就是住在一个屋子里,别人也不会说什么。大城市谁也不认识我们,不会有人注意我们的。” 内德·柯里被小情人的这份决心和无畏弄得不知所措,同时也被深深地打动了。他本想只让这个姑娘做他的情人,现在却改变了主意。他要保护她,关心她。“你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严厉地说,“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做那样的事。我一找到好工作就回来。眼下你得先待在这儿。这是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 离开温斯堡去大城市开创新生活的前一天晚上,内德·柯里去找艾丽斯。他们在街上走了一个小时,然后在韦斯利·莫耶车店租了辆马车去郊外兜风。月亮出来了,他们谁也不说话。为离别的悲伤所支配,这个年轻人忘记了自己关于爱护女孩的决定。 他们在延伸到瓦恩河岸边的那片大草地附近下了马车,两个人在暗淡的光亮中开始亲热起来。午夜时回到城里,两人都挺兴奋的。看不出未来会有什么事把刚才发生的奇妙和美丽抹杀掉。“我们从此永远不分离,无论发生什么都在一起。”分开时,内德·柯里在女孩父亲的门口说道。 这位年轻的记者在克利夫兰的报社没有找到工作,于是去了西部的芝加哥。有一阵子他感到很孤独,几乎天天给艾丽斯写信。后来他被大城市的生活俘虏了,开始交结朋友,寻找新的乐趣。在芝加哥,他住的那栋房子里有好几个女人。其中一个让他动了心,他就逐渐淡忘了温斯堡的艾丽斯。有一年年底,他不再给她写信,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有一次,他确实想起了她,那时他正感到孤独,或者是走进某个城市公园看见月光照耀着草地,就像那天晚上照耀着瓦恩河边的草地一样。 在温斯堡,那个被他爱过的姑娘已经长成女人了。二十二岁那年,经营马具修理铺的父亲突然去世。这个马具匠人是个老兵,几个月后妻子收到一笔遗孀抚恤金。她用最初的这笔钱买了台织机,干起了纺织地毯的活儿,艾丽斯也在温宁丝绸店找到一份工作。好几年过去了,无论什么都没法让她相信内德。柯里再也不会回到自己身边。 艾丽斯很高兴有份工作,因为店里每天周而复始的辛苦让她觉得等待的时间似乎不那么漫长和乏味。她开始攒钱,心想等攒够二三百块就去城市里寻找自己的情人,试试人在那里能不能赢回他的感情。 艾丽斯并不想拿月光下草地上发生的那件事埋怨内德·柯里,但却感觉自己永远不会嫁给另外一个男人了。对她来说,把她仍然觉得只属于内德的东西交给别人,似乎想想都可怕。别的年轻人想吸引她的注意时,她完全无动于衷。“我现在是他的妻子,将来也是,不管他是否回来。”她轻声自言自语。她一心想实现独立自主,可并不能理解现在的时髦观念:女人自己主宰自己,不管给予还是索取都是为了她自己的目的。 艾丽斯在丝绸店里从早上八点干到晚上六点,每周有三个晚上,要回店里从七点待到九点。随着时光的流逝,她越来越孤独,开始玩些孤独者经常玩的游戏。每到夜里,她上楼回到自己房间跪在地板上祈祷,诉说想讲给情人的那些话。她开始依恋那些没有生命的东西,因为那是她自己的,她不能容忍任何人碰她房间里的家具。攒钱最初是为了去大城市寻找内德·柯里,计划幻灭后她还是坚持攒下去。这已经成了她的一个习惯,即便需要买件新衣服,她也舍不得。有时在店里,阴雨霏霏的午后,她会拿出银行存折,打开在眼前,花几个小时幻想不能实现的美梦——攒够了钱,用利息来支撑自己和未来丈夫的生活。 “内德喜欢到处旅游,”她想,“我会给他创造这个条件。有一天我们结了婚,我可以把我们两个人的钱都存起来,我们会变成有钱人。然后我们可以一块儿周游世界。” 一星期又一星期变成一月又一月,再变成一年又一年,艾丽斯仍在丝绸店里等待和梦想着情人回来。她的老板是个装着假牙的白发老头,嘴唇上垂着一抹稀疏的白胡子,不爱说话。有时遇到下雨的日子,或者冬季主街上狂风怒吼,好几个小时过去了,没有一个顾客进来。艾丽斯把货物规整了又规整。她站在店铺的窗户前面,从那儿可以望见空荡荡的主街,她想起跟内德·柯里散步的那天晚上他说过的话:“我们从此永远不分离。”那句话在这个成熟女人的心中反复回荡着。泪水涌进她的眼眶。有时老板出去了,她一个人待在店里,她就伏在柜台上哭泣。“噢,内德,我在等你啊。”她一遍又一遍轻声地说。与此同时,她隐隐觉得他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这种恐惧在她心里变得越来越强烈。 春天的雨已经结束,漫长炎热的夏天还没有到来,这段时间,温斯堡周围的乡野令人心旷神怡。小城位于开阔的田野中间,田野边缘是一片片赏心悦目的树林。树林里有许多隐蔽幽静的角落,那是星期天下午情侣们常去坐坐的地方。从树林里望出去,可以看到田地,看到农民在谷仓边干活儿,或者是人们在路上赶着车来来往往。城里传来钟声,偶尔会有一列火车经过,远远地看上去像件玩具。 内德·柯里离开后好几年,艾丽斯从没在星期天跟别的年轻人去过树林,但是内德走了两三年后的一天,她感到孤独得实在无法忍受,于是穿上最好的衣服出去了。她找到一个小小的隐蔽之所坐下,从那儿可以望见小城和一溜田地。对于衰老和被遗忘的恐惧煎熬着她的心。她坐在那里心神不安,于是又站起来。她眺望着远处的大地,某种东西,或许是表现为四季流转不止的生命永不停息的感觉,让她缅怀起已经消逝的岁月。想到青春的美丽和清新已然离自己而去,她感到一阵恐惧的战栗。她第一次觉得自己被欺骗了。她并不怪内德·柯里,然而也不知道该怪谁。一丝悲哀掠过心头。她跪下想要祈祷,然而说出来的却是抗议。“那样的事不会降临到我身上了。我永远不会找到幸福了。我干吗要对自己撒谎呢?”她哭着说,随之生出一种古怪的轻松感,她第一次尝试面对已经成为她日常生活组成部分的恐惧。 艾丽斯·欣德曼二十五岁那年发生了两件事,打破了她沉闷平淡的生活。妈妈嫁给了温斯堡漆车匠布什·米尔顿,她自己成了温斯堡卫理公会教徒。她参加教会是因为害怕孤独。妈妈的再婚加强了她的这种孤独感。“我现在又老又古怪。就算内德回来了也不会要我。他生活的那个城市人们永远年轻。有那么多事情要做,他们没有时间变老。”她面带一丝残忍的微笑对自己说。她决心结识各种各样的人。每到星期四晚上,店铺关门后她就去教堂的地下室参加祈祷会,星期天晚上则出席一个叫埃普沃思联合会的组织的聚会。 当那个药店职员,一个名叫威尔·赫尔利的中年人,也是卫理公会教徒,提出送她回家时,她没有拒绝。“当然我不会让他经常来找我的,不过他要是隔很长时间来看我一次,那也不坏。”她对自己说,仍然决心对内德·柯里忠贞不贰。 艾丽斯在不知不觉中努力重新把握生活,起初只是微弱的尝试,后来慢慢下定了决心。她总是默默地走在那个药店职员身旁,但有时在黑暗中,两个人一起拘谨地散步时,她会伸出手轻轻碰碰他大衣的褶皱。走到妈妈家门口要分手时,艾丽斯没有直接进屋,而是站了一会儿。她想叫住药店职员,请他陪自己在房前门廊的黑暗中稍微坐一会儿,可是又怕他不懂自己的意思。“我需要的不是他,”艾丽斯心想,“我只是不想太孤独了。如果我不注意,会变得不习惯跟人相处的。” 二十七岁那年初秋,一种强烈的不安抓住了艾丽斯。她实在忍受不了继续跟药店职员相处。那天晚上他来找她散步,她把他打发走了。她的思绪变得异常活跃,白天在店里站了好几个小时,很累,回到家爬上床,却怎么也睡不着。她凝视着黑暗。就像一个小孩从长长的睡眠中苏醒过来,她的想象在房间里游走。在她内心深处,有一种幻想欺骗不了的东西,它向生活要求某种确定无疑的答案。 艾丽斯抓起一只枕头紧紧顶住胸脯。她从床上起来摆弄一条毯子,使它在黑暗中看起来像一具躺在被子里的人体,她跪在床边抚摸着它,嘴里一遍又一遍轻声低语,好像在吟唱一首歌的副歌。“为什么不发生点事情啊?为什么我一个人孤单地留在这里?”她喃喃地说。虽然她偶尔会想起内德·柯里,但再也不指望他了。她的欲望变得越来越模糊。她不想要内德或别的任何人。她渴望被人爱,需要某种东西来响应内心越来越响亮的呼唤声。 后来,某个雨夜,艾丽斯干了件冒险的事。这事让她感到恐惧和混乱。九点钟她从店里回来,发现屋里空荡荡的。布什·米尔顿进城了,妈妈去邻居家了。她上楼走进自己房间,在黑暗中脱光衣服。她在窗前站了会儿,听着雨滴敲打着玻璃,接着一股奇怪的欲望袭上心头。她甚至都没停下来想想自己到底想干吗就跑下楼去,穿过黑乎乎的屋子,向雨中奔去。当她在房前的小草坪上站住时,感觉到湿冷的雨水打在身上,一种在街上裸体奔跑的疯狂欲望让她难以自持。 她想雨水会对自己的肉体产生神奇美妙的效果。很多年了,她不曾有过如此充满活力和勇气的感觉。她想跳跃,想奔跑,想呼喊,想找到另一个孤独的人,并且拥抱他。房前的砖路上有一个人正跌跌撞撞地往家走。艾丽斯开始奔跑起来。一种狂野和绝望的感觉抓住了她。“我才不管他是谁。他也是一个人,我要靠近他。”她想。也没停下来思考一下自己的疯狂举动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她就轻声开口了。“等等!”她喊道,“别走开。不管你是谁,请你一定等等。” 人行道上的那个人停住脚侧耳倾听。这是个老头,而且有点聋。他把手放在嘴边大喊。“什么?你说什么?”他喊道。 艾丽斯倒在地上,躺在那里发抖。那人走了,想到自己竟然做出这种事,她恐惧得不敢站起来,用双手和膝盖爬过草坪朝屋子的方向移动。回到屋里后,她闩上门把梳妆台搬过来堵在门口。她的身体像打寒战般抖起来,手抖得都穿不上睡衣。她上床后把脸埋进枕头里伤心地哭起来。“我这是怎么了啊?我差点干出一件可怕的事。”她想,然后把脸转向墙壁,开始努力强迫自己勇敢地面对这样一个事实:许多人必须孤独地活着以及死去,即使在温斯堡也是如此。 高尚 如果你在城市生活过,夏天的午后在公园散步时你可能看到过一种模样怪异的大猴子,蜷在铁笼的一角眨着眼睛,眼睛下面的皮肤丑陋、松弛、无毛,下体一片亮紫。这种猴子可是货真价实的怪兽。它丑陋至极却因此具有了一种反常的美。孩子们站在笼子前都被迷住了,男人们则带着厌恶的表情转身走开,女人们会逗留片刻,大概是努力想要记起她们的哪位男性伙伴跟这家伙隐隐约约有些相似吧。 如果你早年曾是俄亥俄温斯堡城的居民,这头笼中兽对你来说就没有什么神秘可言了。“它很像沃什·威廉斯,”你会说,“它坐在角落里的样子,太像夏天的晚上老沃什关好办公室的门出去坐在车站广场草坪上消磨时光的样子了。” 温斯堡的电报员沃什·威廉斯算得上小城最丑陋的东西。他肚腹宽广,脖子纤细,双腿瘦弱。整个人脏兮兮的,身上没有一块干净地方,甚至连眼白看上去也脏脏的。 我讲得太着急了。沃什也并非哪儿都不干净。他对手就很爱惜。他手指肥胖,但那双手搁在办公桌上的设备旁时却透着灵敏和优美。沃什年轻时被称为全州最佳电报员,虽然屈尊待在温斯堡阴暗的电报局,他仍然为自己的能力感到自豪。 沃什·威廉斯从不跟他生活的这个小城里的人来往。“我跟他们没关系。”他说,潮乎乎的眼睛看着沿车站月台行走的人们经过电报局门口。晚上,他有时会沿着主街走进埃德·格里菲思酒馆,喝完多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啤酒,然后踉踉跄跄地回到新威拉德旅店自己的房间,上床打发掉这一宿。 沃什·威廉斯是个有勇气的人。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件事让他开始憎恨生活,以诗人般的任性全身心地憎恨。他最恨女人。“母狗。”他这样称呼女人。他对男人的感觉有些不同。他可怜男人。“难道每个男人不都听凭这个或那个母狗摆布他的生活吗?”他问道。 温斯堡谁也不关注沃什·威廉斯和他对人们的憎恨。有一次,银行家的妻子怀特太太向电报公司提意见,说温斯堡的电报局肮脏不堪,气味难闻。然而她的抱怨毫无效果。这里或者那里总有人尊敬这位电报员。这种人本能地感到沃什内心对某些事物有一种炽热的憎恨,而对于这些事物他们是没有勇气憎恨的。当沃什走过街道时,这种人会本能地对他充满敬意,举起帽子或者向他鞠躬致意。那位负责监督经过温斯堡的那条铁路沿线的电报员的监督长就有这种感觉。他把沃什安排到温斯堡这种不重要的局里工作是想避免辞掉他,是有意要让他在那里待着。他接到银行家太太的意见信后顺手就撕掉了,并且不高兴地大笑了一阵。出于某种原因,他撕信时想到了自己的老婆。 沃什·威廉斯有过一个老婆。他还年轻的时候跟俄亥俄戴顿的一个女人结了婚。那女人既高大又苗条,长着蓝眼睛金发。沃什当时既年轻又风度翩翩。他全心全意地爱着这个女人,后来则同样投入地恨一切女人。 整个温斯堡只有一个人知道让这个人的外貌和性格变得如此丑陋的那则故事。沃什曾给乔治·威拉德讲过。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那天黄昏,乔治·威拉德去跟女帽修饰工贝尔·卡彭特散步,她在凯特·麦克休太太开的女帽店里打工。年轻的乔治并没有爱上这个女人,事实上她的一个爱慕者是埃德·格里菲思酒馆的侍者,但他们在树下散步时偶尔会搂搂抱抱。夜色和各自的意念唤起了他们内心的某种东西。他们回到主街,穿过车站旁边的小草坪时发现沃什·威廉斯显然在一棵树下的草地上睡着了。第二天晚上,电报员和乔治·威拉德一起散步。他们沿着铁路往前走,后来在铁轨旁的一堆烂枕木上坐了下来。就是这个时候,电报员给年轻的记者讲了自己关于憎恨的故事。 也许曾有很多次,乔治·威拉德差点跟这个形貌丑陋、住在父亲旅店的人谈到那件事。年轻人看着这张正斜眼打量旅店餐厅的狰狞的脸庞,心中充满了好奇。那双凝视的眼睛里潜藏的某种东西告诉他,这个对别人什么也不讲的人可能想对他说点什么。在那个夏日的黄昏,他坐在枕木堆上满怀期待地等着。当电报员仍然沉默不语,好像改变了主意时,他努力地找话说。“你以前结过婚吗,威廉斯先生?”他挑起话头,“我想你应该结过,你的妻子死了吗?” 沃什·威廉斯吐出一连串下流的咒骂。“是的,她死啦。”他肯定地说,“她跟所有的女人一样都是死人。她是具行尸走肉,在男人面前走来走去,以她的存在污染这个世界。”他盯着小伙子的眼睛,愤怒得脸都紫了。“你脑子里别再有什么傻念头了,”他命令道,“我妻子是死人。真的。我告诉你,所有的女人都是死人,我母亲、你母亲、昨天我看见你们一块儿散步的那个帽子店的黑皮肤高个女工——所有这些女人,都是死人。我告诉你,她们身上有种腐烂的东西。我结过婚,的确。我妻子在我们结婚前就是个死人。她是个比自己更坏的女人养出来的东西。她专门被打发来把我的生活搞得不可忍受。你看得出来么,像现在的你一样,那时的我是个傻瓜,所以我跟这个女人结了婚。我多么希望男人开始有点明白女人。女人是被打发来阻挠男人把世界建设得更有价值的。这是大自然的伎俩。啊!她们是手指柔软、眼睛幽蓝、像蛇一般爬来扭去的东西。看到女人我就厌恶。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不把女人见一个杀一个。” 这个面目狰狞的老人眼中的怒火让乔治·威拉德看着既害怕又有些着迷,引燃了他的好奇心。夜色渐深,他侧过身子想看清楚说话人的脸。黑暗愈来愈浓,他不再看得见那涨得发紫的脸庞和燃烧着的眼睛,他忽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幻觉。沃什·威廉斯低沉平稳的语调把他的语言烘托得更加令人震惊。在黑暗中,年轻的记者感觉自己正想象着同他一道坐在枕木上的是个黑头发、眼睛黑亮的英俊青年。这个面目狰狞、正在讲述自己有关憎恨的故事的沃什·威廉斯,他的声音中有某种几乎可说是美好的东西。 这位在黑暗中坐在铁路枕木上的温斯堡电报员变成了一个诗人。憎恨让他得到了升华。“是因为看见你亲吻贝尔·卡彭特的嘴唇,我才把这个故事讲给你听的,”沃什说,“我经历过的一切也许接下来就会发生在你身上。我是想让你保持警惕。也许你的头脑中已经有了各种梦想,我要毁灭它们。” 沃什·威廉斯开始讲述他跟那位蓝眼睛高个金发姑娘结婚后的故事,认识那姑娘时他是俄亥俄戴顿的电报员。他的故事中随处都有美丽的瞬间,同时又夹杂着成串下流的咒骂。电报员娶了牙医的女儿,她是三姐妹中最小的一个。那段日子他凭借自己的才干升为调度员,薪水也增加了,后来又被派到俄亥俄哥伦布的一个局里工作。他和年轻的妻子就在那里定居下来,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一套房子。 年轻的电报员爱得如痴如醉。他怀着宗教式的狂热设法越过青春的陷阱,把童贞一直保持到了结婚。他向乔治·威拉德描绘了一幅在俄亥俄哥伦布跟年轻妻子居家生活的图景。“在屋后的园子里,我们种了蔬菜,”他说,“你知道,像豌豆、玉米之类的东西。我们是三月初去哥伦布的,天气一暖和我就到园子里干活。我用铲子翻黑土时她笑着跑来跑去,假装害怕我挖出的蚯蚓。四月底,蔬菜长出来了。她手拿纸袋站在苗床中间的小路上,袋子里装着种子。每次她抓一小撮给我,我把它们撒进温暖、柔软的土里。” 有那么片刻,这个在黑暗中倾诉的男人声音有点哽咽。“我爱她,”沃什说,“我是个傻瓜。我现在仍然爱着她。在春天的黄昏,在黑土地上,我爬到她脚边,跪在她面前。我吻她的鞋子和脚腕。她的衣服边沿碰到我的脸时我会浑身发抖。那样的生活过了两年后,我发现她竟已经有了三个情人,他们经常趁我外出工作时溜到家里来,我不想碰他们或者她。我只是把她送到她妈妈家,什么也没说。没有什么可说的。我在银行里存了四百块钱,都给了她。我没有问她原因。我什么也没说。她走后我哭得像个傻小子。很快我就得了个机会把房子卖了,卖房的钱也给了她。” 沃什·威廉斯和乔治·威拉德从枕木堆上站起来沿着铁轨向小城走去。电报员一口气迅速把故事讲完了。 “她妈妈让我过去,”沃什说,“她给我写了封信,让我去戴顿她家。我到那儿时大约就是晚上这个时候。” 沃什·威廉斯的声音高得差不多是在尖叫了。“我在她家的客厅里坐了两个小时。她妈妈把我带进去后就走了。那栋房子很时髦。她家是所谓的体面人家。房间里摆了许多丝绒椅子和一个沙发。我浑身都在发抖。我憎恨那些我以为糟蹋了她的男人。我讨厌孤独的生活,希望她回去。我等的时间越长,就越痛苦,也越温柔。我想,如果她走进来,哪怕只是用手碰我一下,我都会昏迷过去。我渴望宽恕和忘却。” 沃什·威廉斯停住脚步盯着乔治·威拉德。这个小伙子的身体像受了风寒般颤抖着。男人的声音又变得温和低沉起来。“她一丝不挂地走进房间,”他继续说道,“这是她妈妈干的。我坐着的时候,她就在脱女儿的衣服,也许是哄骗她那样做。我先是听见连着小过道的门口传来声音,接着门轻轻打开了。女儿很害臊,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瞧着地板。她妈妈没有进屋。她把女儿推进门,自己站在过道里等着,希望我们会——唉,你瞧——就那么等着。” 乔治·威拉德和电报员来到温斯堡主街上。店铺窗户里透出的灯光照得人行道亮晃晃的。人们走来走去,谈着笑着。年轻的记者感觉不舒服,没有力气,在想象中自己也变得苍老丑陋。“我没有把她妈妈给杀了。”沃什·威廉斯说,打量着大街,“我用椅子打了她一下。后来邻居们过来,把椅子夺走了。她的尖叫声那么响,你瞧。现在我再也没有机会杀她了。那件事发生后一个月,她就得热病死了。” 思想者 温斯堡的塞思·里士满跟妈妈住的那栋宅子过去称得上是小城一景,不过,小塞思住在那里时它昔日的荣耀已经黯淡。银行家怀特在巴克耶街盖的那栋大砖楼让它黯然失色。里士满家的宅子位于远离大街尽头的一个小山谷里。那些从南边过来沿着土路进城的农民要经过一片胡桃树,绕过写满广告的长木板围着的集市,赶着马穿过山谷经过里士满家的宅子进城。由于温斯堡南边和北边的田野上种植着大片大片的水果和浆果,塞思经常看见一车一车的采果人——小伙子、姑娘以及成年女人们——一大早去田里,晚上风尘仆仆地回来。这群人唧唧喳喳,从一辆车上向另一辆车上大喊粗俗的笑话,有时让塞思极为恼火。他恼恨自己不能疯狂地大笑,放声开些毫无意义的玩笑,汇入大路上川流不息的欢声笑语中。 里士满家的宅子是用石灰石砌的,虽然村里人说它已经过时,而实际上随着岁月的流逝它反而愈见美丽。时间已经开始一点点地在石头上留下印迹,墙壁表面累积出厚厚的一层金黄色,晚上或者阴天,屋檐下好像有一块块棕色和黑色的影子在浮动。 这栋宅子是塞思的祖父建的,他是个采石匠。宅子和往北十八英里处的伊利湖采石场都留给了儿子克拉伦斯·里士满,即塞思的父亲。克拉伦斯·里士满既文静又热情,邻居们都挺敬重他,他跟俄亥俄托莱多城一家报社的编辑在街头发生争斗,被杀死了。这场争斗的起因是有人把克拉伦斯·里士满的名字和一个女教师的名字双双登在了报上,由于是死者首先开枪射击编辑,就谈不上惩办凶手了。采石匠死后,人们发现他留给儿子的许多钱都在朋友的影响下在投机和不可靠的投资中被糟蹋掉了。 弗吉尼亚·里士满凭借微薄的收入开始在乡间过起深居简出的生活,同时抚养孩子。尽管这个身为丈夫和父亲的男人的死让她深受触动,但她完全不相信他死后传出的各种流言飞语。在她心目中,那个敏感、孩子气的人天生讨人喜欢,他只是挺不幸,太过善良,无法应付日常生活。“你听到的各种说法全不要信,”她对儿子说,“他是个好人,对谁都很温柔,他真不该那么顾事业。不管我怎么计划和幻想你的未来,都无法想象还有什么比做个像你父亲那样善良的人更有意义。” 丈夫死后几年家里的开支不断攀升,她担心起来,于是开始想办法增加收入。她会速记,通过丈夫朋友的介绍在县法院当上了速记员。法院开庭期间她每天早上都坐火车去上班,不开庭时她就把时间全花在照料花园里的玫瑰花上。她是一个身形高大笔挺、长相平庸的女人,有着一头浓密的褐色头发。 塞思·里士满和妈妈的关系有种特点,这种特点甚至在他十八岁时已开始影响他跟人们的一切交往。一种对这个年轻人几乎不健康的尊敬让妈妈在他面前经常沉默不语。妈妈真的厉声跟他讲话时,他只是定定地看着她的眼睛,看着那里面的迷茫,这种眼神他在看其他人时已经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过了。 事实是,儿子的思维非常清晰而母亲却不是,她希望每个人对生活的反应千篇一律。孩子是你的,你骂他,他望着地板发抖。你骂到某个程度时他开始哭,于是一切都得到原谅。哭完后他上了床,你又悄悄走进房间去吻他。 弗吉尼亚·里士满不明白为什么她儿子就不是这样,遭到最严厉的训斥后他既不发抖也不看着地板,而是定定地看着她,让她感到不安,开始疑神疑鬼。至于悄悄走进他房间,塞思过了十五岁后,她已经有些害怕做这种事了。 塞思十六岁那年曾跟另外两个少年一起离家出走。三个人爬进一辆敞着门的空货车,坐了大约四十英里,来到一个小镇,正遇上那儿赶集。其中一个孩子带了瓶由威士忌和黑莓酒混合而成的玩意儿。三个人脚悬在车门外坐着喝酒。塞思的两个搭档唱着歌,不时向所经过的小镇车站上闲晃的人挥手。他们计划抢劫举家来赶集的农民的篮子。“我们会生活得像国王,逛市场看赛马,不用花一分钱。”他们吹牛说。 塞思失踪后,弗吉尼亚·里士满在地板上走来走去,内心充满模糊的恐惧。虽然城里的警察展开调查,第二天就让她知道了孩子们在冒什么险,她还是冷静不下来。她彻夜未眠,躺在那里听着钟表的滴答声,自言自语说,塞思会像他父亲那样,没准儿哪天就会碰上一场横祸送了性命。她决心这回要让孩子尝尝自己发火的厉害,她不让警察打搅孩子的冒险,而是拿出铅笔和纸,写下一连串严厉、尖刻的责备的话,打算到时劈头盖脸地摔给他。她要把这些话全记在心里,于是像演员背台词似的在园子里走来走去大声朗诵。 周末,塞思回来了,面容有些疲惫,耳朵里和眼睛周围沾满了煤灰。她再次发现自己根本不忍心骂他。他进屋后把帽子挂到厨房门上的钉子上,站住定定地看着妈妈。“我们出发后一个小时我就想回来,”他解释说,“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知道你肯定很着急,可我也知道,如果我不坚持下去就会丢脸。我这样做是为自己考虑。那感觉很不舒服,睡在湿草上,还有两个喝醉酒的黑人跟我们睡一块儿。偷了一个农民车上的午餐篮子后,我不禁想到他的小孩会一整天没吃的。这整件事儿我很讨厌,但我决定坚持到底,直到他们俩准备回家。” “我很高兴你竟然挺到底了。”妈妈有些生气地说,吻了下他的额头,装出在忙家务的样子。 夏天的一个晚上,塞思·里士满去新威拉德旅店看他的朋友乔治·威拉德。下午下过一场雨,但他穿过主街时天空已经晴了一部分,金色的光辉照亮了西边。他绕过一个街角走进旅店大门,上了通往朋友房间的楼梯。旅店老板和两个房客正在办公室谈论政治。 塞思在楼梯上站住听了会儿楼下几个人的声音。他们谈得挺热烈,而且语速很快。汤姆·威拉德正在驳斥客人。“我是个民主党员,可是你们讲的这些话却让我不舒服。”他说,“你们不了解麦金利。他跟马克·汉纳是朋友。(1)也许凭你们的脑子是理解不了这种事情的。如果谁告诉你们友谊比金钱更深刻,更伟大,更有价值,甚至比国家政治还有价值,你们会明里暗里笑话他。” 一个客人打断了旅店老板的话。这是个胡子灰白的高个男人,在杂货批发店干活儿。“你以为我在克利夫兰住了这些年不知道马克·汉纳吗?”他问道,“你简直胡扯。汉纳除了追逐金钱,什么都不干。这个麦金利是他的工具。他骗了麦金利,你别忘了。” 站在楼梯上的年轻人没有继续逗留下去听后面的谈话,他上了楼走进那条有些昏暗的小过道,旅店办公室那几个人的谈话声中有某种东西让他感触良多。他觉得孤独,开始认为孤独是自己性格的组成部分,将永远无法摆脱。他走进一间侧厅,站在一扇窗子前,从那里可以看见一条小巷。小城面包师阿布纳·格罗夫站在自家店铺的后面,用那双血红的小眼睛打量着小巷。店里有个人在喊他,他假装没听见。他手握一只空奶瓶,目光愤怒而阴郁。 温斯堡人管塞思·里士满叫作“深沉者”。“他像他父亲,”塞思从街上走过时人们会说,“总有一天他会出人头地的。你们等着瞧吧。” 城里人们的议论以及大人和男孩们对他出自本能的尊敬——正如所有的人都尊敬沉默者——影响到塞思·里士满对生活和自身的看法。他跟大多数少年一样,比大人们想象中的少年要深沉,但他也不是小城人甚至母亲以为的那样。在他那习惯性的沉默背后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隐秘的目的,他对自己的人生并没有明确的计划。跟他在一起的孩子们吵吵闹闹的时候,他就安静地站在一边,宁静的目光注视着伙伴们活跃的身影。他对眼前发生的事情并不特别感兴趣,有时候也想知道自己会不会对什么事情特别感兴趣。此刻,他站在若明若暗的窗前看着面包师,多么希望自己为某种东西而激动万分,即便是为了面包师格罗夫有名的暴怒也行啊。“如果我能像老汤姆·威拉德那样就政治问题激动地跟人争吵也好呀。”他边想边从窗边走开,顺着过道向朋友乔治·威拉德的房间走去。 乔治·威拉德的年纪比塞思·里士满大,然而在两人古怪的友谊中,献殷勤的反倒永远是乔治,接受这种殷勤的则是这个年纪小的男孩。乔治·威拉德工作的报社有一条规定,每期都要争取多提到些农村居民的名字。乔治·威拉德像条兴奋的狗似的到处跑,谁去了县里办事或者从邻村归来,他全都记录下来。他每天都会在笔记本上记点琐事。“A.P.林格莱特收到一批草帽。埃德·贝恩鲍姆和汤姆·马歇尔星期五去克利夫兰了。汤姆·辛宁大叔正在山谷路他的地盘上盖新谷仓。” 乔治·威拉德有朝一日会成为作家,这种预测让他成了温斯堡的名人,他不停地给塞思·里士满讲这件事。“这是各种人生道路中最轻松的一种,”他大声说,神情变得更加激动和自负,“你可以随便去什么地方,没人管。即便在印度或者南海的一艘小船上,你只要写点东西就行了。等我成名了,再瞧我玩什么吧。” 从乔治·威拉德房间的一个窗户看下去会看到一条小巷,从另外一个窗户看出去可以看到铁路那边车站对面的比夫·卡特饭馆,塞思·里士满坐在一把椅子里望着地板。乔治·威拉德手里玩着一支铅笔,他已经无所事事地坐了整整一个小时,他对塞思很热情。“我很想写个爱情故事。”乔治神经质地大笑着说。他点起烟斗开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我将坠入爱河。我坐在这里想了又想,我就要行动了。” 乔治的这番宣言好像让他自己有些不好意思,他走到窗口背对着朋友探出身子。“我知道要跟谁坠入爱河,”他果断地说,“海伦·怀特。她是城里唯一上档次的女孩。” 年轻的威拉德忽然冒出一个新的念头,转身朝他的客人走来。“你瞧,你跟海伦·怀特更熟悉。请你向她转告我的意思。去跟她谈谈,就说我爱上她了。看她怎么说。看她什么反应,你再来告诉我。” 塞思·里士满站起来朝门口走去。朋友的这番话让他怒不可遏。“好了,再见。”他干脆地说。 乔治很吃惊。他在黑暗中冲上前去想要看看塞思的脸。“怎么了?你要干吗?再待会儿吧,我们来聊聊。”他请求道。 一股对朋友的愤恨之情在塞思胸中涌动,他想,城里人总是废话连篇,最重要的是,跟自己沉默不语的习惯格格不入,让他非常绝望。“噢,你自己去跟她说好了。”他突然迅速走了出去,当着朋友的面响亮地摔上门。“我要去找海伦·怀特,但不会说他的事。”他嘴里嘟囔着。 塞思下了楼走出旅店,嘴里还在愤怒地嘀咕着。他穿过一条尘土遍地的小街,爬过一道低矮的铁护栏,然后走到车站广场的草坪上坐下。乔治·威拉德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他想,恨不得大声喊出来。虽然他跟银行家的女儿海伦·怀特的关系表面上显得很随意,可他常常想到海伦,他觉得她是他私有的。“这个要写爱情故事的忙碌的傻瓜。”他轻声说,回头看着乔治·威拉德的房间。“他说个没完没了怎么就不烦啊?” 现在正是温斯堡收获浆果的季节,车站月台上大人和小孩忙着把一箱箱红红的、气味芬芳的浆果装进停在旁轨上的两节快车车厢。天空挂着一轮五月的明月,虽然西边的天空一场暴雨正在酝酿中。街灯还没有点亮。在模糊的光线中依稀可以看见有人站在搬运车上往车厢门口扔箱子。车站草坪的铁护栏上坐着几个人。烟斗的火光在闪烁。村野的玩笑一个接一个。远方传来火车的鸣笛声,这些装箱工又有活要干了。 塞思从草坪上站起来,默默地从坐在铁护栏上的人们身旁走过,来到大街上。他下定了决心。“我要离开这里,”他自言自语地说,“我待在这里有什么好处?我要去别的城市工作,明天我就告诉妈妈。” 塞思·里士满沿着主街慢慢往前走,经过瓦克尔烟店和市政厅来到巴克耶街。想到自己不能融进小城的生活,他感到沮丧,但他并不认为这是自己的过错,因此这种沮丧并不严重。在韦林医生房前大树的阴影下,他站住看着傻乎乎的特克·斯莫利特推着独轮车在街上走着。这个头脑幼稚得近乎荒唐的老头在独轮车上放了十来块长木板。他匆匆走过街道,巧妙地保持着车上东西的平衡。“小心,特克!推稳了,老小伙!”老头冲自己大喊,笑得车上的板子惊险地震动着。 塞思认得特克·斯莫利特,这是个多少有些危险的老伐木工,他怪里怪气的举止给乡村生活平添了不少色彩。他知道特克只要一上主街就会成为大伙呼唤和评论的焦点,其实老头刻意绕远道经过主街,就是想表现自己用独轮车载木板的技术。“如果乔治·威拉德在这里,他肯定能搭上话,”塞思想,“乔治属于这个小城。他会大声喊特克,特克也会冲他喊。两人对各自所说的一切都心领神会。可我不一样。我不属于这里。我不在乎这种事,我就要离开这里了。” 塞思在尚不浓重的夜色中跌跌撞撞地往前走去,觉得自己被小城遗忘了。他有些可怜自己,但意识到这样想太荒唐,他又不禁哑然失笑。最后他认定自己不过是早熟而已,根本不是顾影自怜。“我天生就适合去奋斗。也许我可以通过努力奋斗取得地位,我不如就这样做吧。”他下定决心。 塞思走到银行家怀特家门前,在大门前的阴影中站着。门上挂着一只沉重的铜环,这是一项新发明,海伦·怀特的母亲将它推广到了乡下,她还发起过一个研究诗歌的女子俱乐部。塞思抬起铜环又放下来。那种沉重的响声好像远处传来的枪声。“我会显得多么尴尬和愚蠢啊,”他想,“如果怀特太太来开门,我可说什么好啊。” 来开门的是海伦·怀特,她发现塞思站在门廊边上,高兴得脸都红了,走出来轻轻关上门。“我就要离开这个小城了,还不知道将来干什么。但我要离开这里去找工作。我想可能去哥伦布市,”他说,“也许我会在那里上州立大学。不管怎么样,我想走了。我今晚就跟妈妈讲。”他犹豫着,满心疑虑地左顾右盼,“你不介意跟我一起去散散步吧?” 塞思和海伦从街边树下走过。乌云掠过月亮。在前方浓重的夜色中,有个人扛着架短梯往前走。他走得匆匆忙忙,在十字路口站住,把梯子靠在路灯的木柱上,开始一盏盏点亮乡村路灯。一路上时明时暗,有的地方有灯光,有的地方则处在低低的树枝浓重的阴影中。树顶上风在呼啸,惊动了沉睡的鸟儿,它们飞起来哀怨地叫着。在一盏路灯的亮光中,两只蝙蝠在飞舞,追逐着夜间成群的飞虫。 塞思还是个穿短裤的男孩时跟身旁这位第一次同他一道散步的少女之间就有种未曾宣之于口的亲密。有段时间,她疯狂地给他写信。他发现它们被藏在他的课本里,还有一封是打发街上的一个小孩送来的,另有几封是通过村里的邮局寄来的。 这些信用一种略带男孩气的圆体笔迹写成,可以从中窥见读过小说后激荡的情绪。塞思没有回复过,虽然某些用铅笔写在银行家太太的便笺上的句子让他体验到了感动和荣幸。他把这些信搁进衣服口袋,穿过街道,或者站在校园的围栏边,内心热乎乎的。他觉得这样真好,城里最富有和最漂亮的女孩爱上他了。 海伦和塞思在一栋向街的小黑楼附近的篱笆前站住。这栋楼从前是一家制桶板的工厂,现在空空荡荡。街对面一所房子的门廊上一男一女正在谈论他们的童年,声音清晰地传到这对有些难为情的少男少女的耳朵里。先是传来挪动椅子的声音,接着那两个人来到石子路上,向一个木门走去。那个男人站在门外,侧过身吻那个女人。“看在昔日的分儿上。”他说完转身迅速沿着人行道走了。 “那是贝尔·特纳,”海伦小声说,大胆地把手放在塞思的手里,“我不知道她有朋友。我以为她年纪太大了。”塞思不自然地笑了。女孩的手很温暖,一股奇异的晕眩感传遍他的全身。他忽然很想告诉海伦那句他原本决定不告诉她的话。“乔治·威拉德爱上你了,”他说,虽然很激动,但声音仍然低沉而冷静,“他想写篇小说,他想恋爱。想知道恋爱是什么滋味。他要我告诉你,看你的意思。” 海伦和塞思又默默地往前走了一段。他们来到围绕着里士满家老宅子的花园前,钻过树篱上的洞,在一丛灌木下的木长椅上坐下来。 在街上跟女孩并肩往前走时,塞思脑子里闪现出一个大胆新奇的想法。他开始后悔作出离开小城的决定。“跟海伦·怀特常到街上散散步也是件新奇而快乐的事。”他琢磨着。他在想象中看见自己搂着海伦的腰,感觉海伦紧紧地搂住他的脖子。某种事件和地点的奇怪结合让他把恋爱的念头跟这个女孩以及他几天前去过的一个地方联系起来。他去集市那边山坡上的一个农民家里办事,之后沿着一条横穿田野的小路走回去。在农舍下方的山脚,塞思在一棵梧桐树下站住看了看四周。耳旁传来轻微的嗡嗡声。有一瞬间,他觉得这棵树上肯定有蜂窝。 塞思低头一看,发现草地上自己周围到处是蜜蜂。他站在从山坡那儿绵延过来的田野里齐腰深的大片草丛中。草上开着紫色小花,散发出浓烈的香气,成群的蜜蜂在草上边工作边嗡嗡地吟唱。 塞思想象自己在某个夏夜躺在树下深深的草丛中。在这幅幻想出的场景里,他旁边躺着海伦·怀特,她的手放在他手中。某种古怪的不情愿让他没吻海伦的嘴唇,他觉得,如果自己愿意,可能就吻了。他只是静静地躺在那里,看着海伦,听着成群的蜜蜂在头顶永不停息地唱着熟练的劳动者之歌。 塞思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激动不已。他松开女孩的手,把手插进自己的裤袋里。他心头涌起一股欲望,想让自己这个重要的决定给朋友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朝宅子那边点点头。“妈妈会着急上火,我想,”他轻声说,“她压根儿还没想过我今后的人生选择。她以为我会在这里待上一辈子,永远不长大。” 塞思的声音中带着某种孩子气的真诚。“你瞧,我得去奋斗,我得去工作。我擅长这个。” 海伦·怀特很受感染。她点点头,钦佩之情油然涌上心头。“应该这样,”她想,“他根本不是个小男孩,而是一个坚强的、目标明确的男子汉。”始终侵扰着她肉体的某种朦胧的欲望消失了,她直直地坐在长椅上。雷声隆隆,闪电照亮了东边的天空。原本那么神秘和宽阔的花园,本来也许会成为她和身旁的塞思进行奇妙冒险的背景,现在好像不过是温斯堡一个普普通通的后院,显得那么有限和局促。 “你去那边干什么?”海伦轻声问道。 塞思在长椅上侧过半个身子,想在黑暗中看清楚她的脸。他觉得她要比乔治·威拉德敏感和直率得多。他庆幸离开了乔治,又开始对这个小城感到不耐烦了,他想将这种感觉讲给海伦听听。“每个人都说啊说,”他开始了,“我讨厌这样。我要干点什么,找份那种不需要怎么说话的工作。也许就在某个店里做个技工。我不知道。我想我不会太在乎。我只想工作,安安静静的。这就是我的全部想法。” 塞思从长椅上站起来伸出手。他并不想就此结束这场约会,可又想不出还有什么可说的。“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他轻声说。 一阵伤感掠过海伦的全身。她把手搭在塞思的肩膀上,让他的脸微微朝下对着自己向上仰起的脸庞,这是满怀纯粹情感和深切遗憾的举动,藏在黑夜的灵魂中的某种朦胧的冒险现在永远无法实现了。“我想我该走了。”海伦说,双手沉重地落在体侧。她想到一件事。“别跟我一块儿。我想一个人走回家,”她说,“去跟你妈妈谈谈吧。最好现在就去。” 塞思犹豫着,当他站着等待的时候,海伦转身穿过树篱跑了出去。他很想去追上她,却只是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对她的举动茫然不解,就像对这个女孩在其中长大的那个小城的整个生活茫然不解一样。他慢慢朝自己家走去,然后在一棵大树的阴影中站住,看着坐在亮灯的窗口忙着缝衣服的母亲。黄昏时侵袭过他的那种孤独感又回来了,浸染了他对刚才经历的冒险的看法。“嘿!”他大叫一声,转身望着海伦·怀特离去的方向。“事情终究会这样。她会跟别人一样。我想她现在已开始觉得我很可笑。”他凝视着地面,思索着这个念头。“以后我跟她在一起时,她会觉得难为情,觉得奇怪,”他喃喃自语道,“一定会这样。到头来一切都会这样。说到爱上某个人,那个人绝对不会是我。会是别人——一个傻瓜——一个爱讲话的人——一个像乔治·威拉德那样的人。” ———————————————————— (1)马克·汉纳(1837-1904),来自俄亥俄的美国参议员,从政之前经商,以其所积累的金钱和商业手段帮助他的朋友威廉·麦金利(1843-1901)赢得1896年总统大选。 坦迪 七岁前她一直住在从特鲁宁山上蜿蜒而下的那条冷僻道路边一栋不曾油漆过的老屋里。父亲很少注意她,母亲死了。父亲把时间全花在谈论和思考宗教上。他自称是个不可知论者,全神贯注于毁灭钻进邻居们头脑中的上帝观念,以致永远看不到,上帝就显现在那个几乎被遗忘、依靠死去母亲的亲戚们救济而生活的孩子身上。 一个陌生人来到温斯堡,在孩子身上发现了她父亲不曾看到的东西。他是一个高大的红头发青年,几乎总是醉醺醺的。有时他会跟孩子的父亲汤姆·哈德一起坐在新威拉德旅店前的椅子上。当汤姆大谈上帝不存在时,这个陌生人就微笑着朝旁观者眨眼。他和汤姆成了朋友,经常在一起。 陌生人是克利夫兰一个富商的儿子,带着一项使命来到温斯堡。他想戒酒,他认为逃离自己生活的城市住在乡村可能有更好的机会打败那个正在毁灭他的嗜好。 然而他的温斯堡之旅完全失败了。时光沉闷的流逝反倒让他喝得比以往更凶。不过,有件事情他却成功了。他给汤姆·哈德的女儿取了个意味深长的名字。 某天傍晚,陌生人从一次长长的沉醉中苏醒,沿着小城主街踉踉跄跄地走来。汤姆·哈德坐在新威拉德旅店前的椅子上,孩子当时只有五岁,在他的腿上坐着。他旁边是小乔治·威拉德,坐在木板铺的人行道上。陌生人跌坐在他们旁边的一把椅子里。他浑身发抖,努力说话时连声音都在颤抖。 夜深了,黑暗笼罩着小城和从旅店前面和缓的斜坡脚下延伸出去的铁路。在西边远远的某个地方,一列客车的汽笛发出一声长啸。一条正在铁路上沉睡的狗竖起身子狂叫。陌生人开始喃喃自语,预测躺在这位不可知论者怀中的孩子的未来。 “我是来这里戒酒的。”他说着泪水从脸上流下来。他没有看着汤姆·哈德,而是身体前倾,注视着黑暗,仿佛在看风景。“我跑到乡下来治疗酒瘾,但并没有治好。这是有原因的。”陌生人回头看着笔直地坐在父亲膝盖上的小孩,孩子回望着他。 陌生人拉住汤姆·哈德的胳膊。“我不光沉迷于美酒,”他说,“还有别的。我是个情种,却没有找到所爱。如果你真正懂我的话,这可不是件小事。你瞧,这使我的毁灭不可避免。没几个人懂得这点。” 陌生人沉默下来,似乎被忧伤击溃了,但客车汽笛又一次响起,唤起了他的劲头。“我还没有丧失信仰。我声明。我不过是被带到一个无法实现信仰的地方了。”他声音嘶哑地说。他牢牢地盯着孩子,开始跟她讲话,不理睬父亲。“出现了那么一个女人,”他说,这时他的声音变得严肃而热诚,“我错过了,你瞧。她没有在我那个时代出现。也许你就是那个女人。也许是命运让我有机会站在她面前,在这样一个黄昏,当我已经毁于酗酒,她还只是个小孩的时候。” 陌生人的肩膀剧烈地抖动着,他想卷支烟,烟纸从他颤抖的手指中间掉了下去。他恼怒地咒骂起来。“作为一个女人,被人爱上,大家都以为很容易,但我更懂得那是怎么回事。”他说,然后又转过来望着孩子。“我懂,”他大声说,“也许所有男人中只有我明白。” 他的目光移向黑暗的街道。“我理解她,虽然我们从来不曾相遇过,”他轻声说,“我理解她的奋斗和挫折。正因为遇到过这些挫折,她在我看来才显得可爱。从她的这些挫折中产生出女人的一种新品质。我给它预备了一个名字。我管它叫坦迪。我想出这个名字的时候还是个名副其实的梦想家,身体也还没有变得如此丑恶。这种品质即坚强地被爱。这就是男人需要从女人那里得到而又不曾得到的东西。” 陌生人起身站在汤姆·哈德面前。他的身体前后摇晃,好像马上就要跌倒了,接着他跪在人行道上,拉过小孩的双手放到他喝醉酒的双唇上。他狂喜地吻着这双手。“做坦迪吧,小家伙,”他恳求道,“大胆地去坚强和勇敢吧。这就是你的路。去尝试一切冒险吧。放开胆量接受爱。超越男人或女人。做坦迪吧。” 陌生人站起来跌跌撞撞地走下街道。一两天后他搭火车回克利夫兰了。那个夏夜,汤姆·哈德在旅店门前高谈阔论完后带着小女孩去一个邀她过夜的亲戚家。他摸黑在树下往前走时,已经忘了陌生人的那番胡言乱语,又开始思考如何组织论证以毁灭人们对上帝的信仰。他喊了一声女儿的名字,她开始哭起来。 “我不想让别人这样叫我,”她宣布,“我想被叫作坦迪——坦迪·哈德。”孩子哭得那么伤心,汤姆感动了,使劲地安慰她。他在一棵树下站住,把孩子抱起来,爱抚她。“哦,好孩子。”他大声说,但孩子并没有因此安静下来。她稚气地放纵自己悲伤起来,声音打破了夜晚街上的宁静。“我要叫坦迪,我要叫坦迪,我要叫坦迪·哈德。”她喊道,一边摇头,一边抽泣着,好像她娇嫩的肩膀还无法承受那位醉汉的话带给她的幻景。 上帝的力量 柯蒂斯·哈特曼是温斯堡长老会的牧师,已经在那个位置上千了十年。他现年四十岁,生性沉默寡言。对他来说,站在讲台上给大家布道是件困难的事儿。从星期三早晨到星期六晚上,除了星期天必须举行的两场布道外,他什么都不想。星期天一大早他就来到教堂钟楼上被称作书房的小室中作祷告。他的祷告总是反复提到一条。“上帝啊,请赐给我力量和勇气来为您服务!”他祈求道,跪在光裸的地板上,为摆在他面前的使命低头俯身。 哈特曼牧师身材高大,留着棕色的胡子。他妻子是个肥胖的神经质的女人,是俄亥俄州克利夫兰一个内衣制造商的女儿。牧师本人在城里很受人爱戴。教会的长老们也喜欢他,因为他沉静,不张扬。银行家的妻子怀特太太认为他像个风度优雅的学者。 长老会跟温斯堡其他教会有些疏远。它的教堂更高大,更庄重,牧师们的薪水也更高些。哈特曼牧师甚至有一辆自己的马车,夏天的晚上有时会跟妻子乘着车子在城里转悠。车子穿过主街来到巴克耶街,他严肃地向人们躬身致意,这种时候妻子内心深处燃烧着隐秘的骄傲,偷偷打量着他,担心马万一受惊会奔跑起来。 柯蒂斯·哈特曼到温斯堡很多年,一切都还算顺利。他不是那种善于激发信徒强烈热情的人,但另一方面,他没有敌人。其实他很真诚,有时会因为自己不能在城里的大街小巷大声布道而很长时间忍受悔恨的折磨。他想知道灵魂的火焰是不是真的在自己心中燃烧,梦想有一天一股强大、新鲜、优美的力量像一阵大风般注入自己的声音和灵魂,期望上帝向他显灵时人们在他面前颤抖不已。“我是个可怜的傻子。那种事永远不会真的发生在我身上。”他有些沮丧,沉思着自语道,接着一丝无奈的微笑浮上面庞。“唉,得了,我想自己现在已经干得很不错了。”他睿智地补充了一句。 教堂钟楼上,牧师在星期天早晨用来祈求增进内心上帝的力量的那间屋子只有一扇窗户。那窗户又长又窄,像门一样装了铰链,朝外开着。窗户上用铅条拼接的小块玻璃组成了一幅画,表现的是基督把一只手搁在一个孩子的头顶上。夏天的一个星期天早晨,牧师正坐在小屋桌边,面前摊着一大本《圣经》,桌上散放着几页布道的讲稿。他吃惊地发现旁边那栋房子的楼上有个女人躺在床上抽着香烟看书。柯蒂斯·哈特曼踮起脚走到窗前轻轻地关上窗户。想到一个女人抽烟,他觉得有些害怕,想到自己刚从《圣经》上抬起头就看到那女人赤裸的肩膀和雪白的脖颈,他不禁浑身发抖。他天旋地转地下了楼走上讲台,作了一次很长的布道,丝毫没去想自己的动作和声音。这次布道讲得清楚有力,引起了非同寻常的反响。“我不知道她来听了没有,也不知道我的话是否会给她的灵魂以启示。”他想,开始希望以后的星期天早晨自己讲的话能够感动并唤醒这个显然已经深深地堕入隐秘的罪孽中的女人。 长老会教堂——牧师透过那儿的窗户看到的情形令他心烦意乱——旁边的那栋房子里住着两个女人。伊丽莎白·斯威夫特大妈跟她当教师的女儿凯特·斯威夫特住在那里。前者头发灰白,样子精明能干,是个寡妇,在温斯堡国家银行有一笔存款。女教师今年三十岁,打扮得干净利落。她没几个朋友,嘴巴尖刻得出了名。柯蒂斯·哈特曼想到她时,记起她曾经去过欧洲,还在纽约住过两年。“也许她吸烟这件事根本说明不了什么。”牧师想。他又想到自己上大学时偶尔看小说,一本落到他手里的小说中通篇可见善良但有点世故的女人抽烟。他怀揣一股新鲜的决心花了一星期的时间准备布道,热忱地想要触动这个新听众的耳朵和灵魂,把讲台上的难为情和星期天早晨在书房的例行祷告全都忘了。 说来哈特曼牧师对女人的经验非常有限。他是印第安纳州芒西城一个车商的儿子,半工半读念完了大学。那个内衣制造商的女儿就寄宿在他上学时住的房子里,经过一番正经而漫长的求爱,他娶了她,这个过程多半是女方自己在操办。婚礼那天,内衣制造商给了女儿五千块钱,还答应在遗嘱里留给她至少两倍于这个数目的财产。牧师觉得自己在婚姻这件事上是个幸运的人,从不让自己想别的女人。他也不愿想别的女人。他一心想做的就是平静真诚地为上帝服务。 在牧师的灵魂中,一场斗争开始了。他原本想通过布道触动凯特·斯威夫特的耳朵,进而深入她的灵魂,现在他开始也想再次看到她静静地躺在床上的洁白的肉体。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因为思绪纷纭睡不着,他就起来到街上散步。沿着主街快走到里士满家的老宅时他站住了,捡起一块石头匆匆冲进钟楼上的小房间。他用石头敲掉窗玻璃的一角,然后锁上门坐在摊着《圣经》的书桌前等待。当凯特·斯威夫特房间的窗帘拉起时,他透过小洞可以直接看到她的床,但她不在床上。她也起来散步去了。拉窗帘的那只手是伊丽莎白·斯威夫特大妈的。 由于从“窥视”的肉欲中解脱了出来,牧师兴奋得差点哭了,他赞美着上帝回家去了,可是在慌乱中忘了堵上那个洞。敲掉那一角正好弄掉了那个一动不动地站着、全神贯注凝视着基督面容的孩子的光脚后跟。 那个星期天早晨,柯蒂斯·哈特曼忘了他的布道词。他在教徒们面前作了一次演讲。他说,大家认为牧师不是普通人,天生就要过纯洁无瑕的生活,这是错误的。“我从自己的经验知道,那些困扰你们的诱惑同样也在困扰着我们这些上帝的代言人,”他说,“我曾经被诱惑过,并且面对诱惑屈服过。全靠上帝的手托着我的脑袋才获得拯救。上帝既然能拯救我,也就能拯救你们。不要绝望。在你们犯罪的时候,请抬眼看着天空,你们会一次又一次地获得拯救。” 牧师决意把对那个躺在床上的女人的幻想从心里赶出去,他开始在妻子面前表现得像情人一般。一天晚上,他们乘车出去,他赶着马车出了巴克耶街,在水厂上面福音山的黑暗中伸手搂住了萨拉·哈特曼的腰。早晨吃完早餐准备去屋后的书房时,他绕过桌子吻了下妻子的脸。每当想到凯特·斯威夫特时,他就微笑着仰望天空。“主啊,求您谅解我吧,”他喃喃地说,“让我不要偏离这条小路(1),全心全意为您服务。” 在这个长着棕色胡子的牧师的灵魂中,真正的搏斗现在才开始。他偶然发现凯特·斯威夫特有晚上躺在床上看书的习惯。旁边的桌上放着一盏灯,灯光流泻在她雪白的肩膀和赤裸的脖颈上。就在看到这一景象的那天晚上,牧师在书房的桌边从九点坐到十一点多,等她的灯熄灭了才跌跌撞撞地走出教堂,然后又在街上步行和祷告了两个多小时。他并不想亲吻凯特·斯威夫特的肩膀和脖颈,也不允许自己的思绪老停留在这些念头上。他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是上帝的孩子,他一定会把我从私欲中拯救出来的。”他在街上漫游时,在黑乎乎的树底下大声说。他在一棵树旁站住望着天空,那里布满快速移动的云朵。他开始亲密地跟上帝交谈起来。“父亲啊,请不要忘记我,请给我力量,让我明天把窗户上的那个洞修补好。让我再次抬眼注视天空吧。在您的仆人我需要帮助的时候,请不要离开我。” 牧师在寂静的街上走来走去,几天、几星期过去了,他的灵魂始终骚动不安。他既不明白向自己袭来的诱惑是什么,也搞不清楚它到来的理由。他开始有些埋怨上帝了,他对自己说,他竭力不让自己偏离真理的轨道,也从来不曾追逐罪恶。“在整个青年时代乃至目前的生活中,我一直默默地专心工作,”他说,“为什么现在反而要遭受诱惑呢?我究竟做了什么,竟然把这样的负担压在我身上?” 那年初秋和冬天,柯蒂斯·哈特曼三次从家里溜出去钻进钟楼上那间屋子,坐在黑暗中凝视着凯特躺在床上的肉体,然后又到街上去散步和祷告。他无法理解自己。有几个星期,他很少想起女教师,他对自己说,他已经克服了窥视这个女人肉体的情欲。过了不久又出问题了。他在自己家的书房辛苦地准备一篇布道词时紧张起来,开始在屋里来来回回地踱步。“我要上街去。”他对自己说,甚至当他任由自己走进教堂大门时,还在不停地否认自己来这里的原因。“我不补窗上的那个小洞了,我要训练自己,晚上到这里来,坐在这个女人对面,却不抬眼看她。在这件事上,我不会败下阵来。上帝设计这场诱惑是想考验我的灵魂。我要从黑暗中摸索出一条道路来,走向正大光明之境。” 一月的某天晚上,天气格外寒冷,温斯堡的街道上积了厚厚的雪。柯蒂斯·哈特曼最后一次去了教堂钟楼上那间屋子。他从家里出来时已经九点多了,离开时非常匆忙,连套鞋都忘了穿。主街上除了守夜人霍普·希金斯,不见一个人影。而除了守夜人和坐在《温斯堡鹰报》办公室努力写小说的乔治·威拉德,全城人都睡了。牧师走在通往教堂的街道上,他迎着风雪向前跋涉,心想这次恐怕要完全屈服于罪恶了。“我要看着那女人,幻想亲吻她的肩膀,我要放任自己爱怎么想就怎么想。”他痛苦地自言自语,泪水涌了上来。他开始想从此离开牧师这个行当,试试别的谋生之路。“我应该去哪个大城市做生意,”他说,“如果我天性就是如此,不能抵抗罪恶的诱惑,我就应该胡作非为。至少不用当个伪君子,一边宣扬上帝的思想,一边却惦记着一个不属于我的女人的肩膀和脖颈。” 那天晚上,教堂钟楼上的那间小屋非常寒冷,柯蒂斯·哈特曼几乎是刚走进屋子就知道,如果在这儿待着肯定会生病。他的鞋在雪地里被弄湿了,屋里也没有生火。隔壁那栋房子的那间屋里,凯特·斯威夫特还没出现。牧师残忍地决定坐下来等待。他坐在椅子里,手抓住放着《圣经》的书桌的边沿,凝视着黑暗,思索着自己生命中最见不得人的念头。他想到了妻子,这一刻他几乎是在恨她。“她永远视情欲为耻辱,她欺骗了我,”他想,“男人有权利希望在女人身上看到鲜活的情欲和美丽。他没有权利忘记自己是一个动物,我身上有些希腊人的特点。我宁肯抛弃怀中的女人去追求别的女人。我要向这个女教师发起进攻。我要彻底无所顾忌,如果我是个情欲的动物,我就要为我的情欲而活着。” 这个心烦意乱的人从头到脚颤抖起来,一半是因为天冷,一半是因为内心正在进行的搏斗。几个小时过去了,一阵热潮漫过他的身体。他的喉咙开始疼,牙齿开始打战,搁在书房地板上的双脚冷得像两块冰。但他仍然不想就此放弃。“我要看到这个女人,我要想我从来不敢想的事。”他对自己说,双手仍旧抓住桌子边沿等待着。 柯蒂斯·哈特曼这一夜在教堂等待的结果是差点儿死去,同时从这件事中找到了他认为适合自己的人生道路。在另外几个夜晚,透过玻璃上的小洞,除了女教师的床,房间里其余部分他都看不见。他在黑暗中等待着,最后那个女人突然出现了,穿着她的白色睡袍坐在床上。灯拧亮后,她蜷在一堆枕头中间开始看书。有时她会抽支香烟。只能看见她裸着的肩膀和脖颈。 一月的那天晚上,当他快要冻死的时候,当他的思绪好几次滑向古怪的幻境,只能凭借意志的力量强迫自己恢复知觉的时候,凯特·斯威夫特出现了。旁边楼上那间屋里的灯亮了,这个苦苦等待的男人盯着那张空床。接着,在他眼前,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扑倒在床上。她脸朝下哭泣着,一边用拳头捶打枕头。痛哭了一阵后,她坐了起来,当着这个一边等着看她一边胡思乱想的男人的面,这个有罪的女人开始祷告。灯光中她的身体显得苗条而结实,好像窗玻璃上站在基督面前的那个少年。 柯蒂斯·哈特曼一点都想不起自己是怎么走出教堂的。他站起来哭号了一声,把笨重的书桌拖过地板。《圣经》掉在地上,在寂静中发出一声巨响。旁边那栋房子里的灯熄灭了,他跌跌撞撞走下楼梯来到街上。他沿着街道跑到《温斯堡鹰报》门口。乔治·威拉德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内心正进行着一场斗争,牧师开始对着他语无伦次地讲起来。“人类是无法理解上帝之道的。”他大声喊叫道,然后迅速跑进来关上门。他朝这个年轻人走去,目光灼灼,声音透着狂热。“我看见那道光了,”他大喊道,“在这个小城待了十年,上帝才在一个女人的肉体上向我显灵。”他的声音突然低下来,开始喃喃自语。“我之前不明白,”他说,“我以为那是对我灵魂的一场考验,现在看来只不过是为一种崭新的、更加美好的精神上的热忱作准备。上帝在凯特·斯威夫特这个人身上向我显灵了,这个女教师一丝不挂地跪在床上。你认识凯特·斯威夫特吗?虽然她自己可能意识不到这一点,她不过是上帝传递真理启示的一个工具。” 柯蒂斯·哈特曼牧师转身跑出办公室。他在门口站住,打量了一番空寂的大街,又回头望着乔治·威拉德。“我得救了。再也不用害怕了。”他举起流血的拳头让这个年轻人看。“我砸碎了玻璃,”他大叫道,“现在不得不整块换成新的了。我心中有了上帝的力量,我用自己的拳头把它砸碎了。” ———————————————————— (1)《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七章:“你们当进窄门。因为通向灭亡的门是阔大的,路是宽的,走的人多;而通向生的门是矮小的,路是窄的,找着的人很少。” 教师 温斯堡的街道上积了很厚的雪。这场雪大约是从早晨十点钟开始下的,起了一阵风,沿着主街扬起一团团雪雾。通向小城的冻结的土路很滑,有些地方冰雪覆盖着泥土。“在这儿滑雪橇可真不错。”威尔·亨德森站在埃德·格里菲思酒馆的柜台旁边说。他走出酒馆,碰上药店老板西尔维斯特·韦斯特穿着那种叫“阿克蒂克”的笨重的套鞋跌跌撞撞地走过来。“到了星期六,雪会把人们集合到城里来的。”药店老板说。这两个人站在那儿谈论着他们的事。威尔·亨德森穿了件薄大衣,没有穿套鞋,用他的右脚尖踢着左脚后跟。“这场雪对小麦有好处。”药店老板很懂行似的说。 乔治·威拉德无事可干,心里挺高兴,因为这天他也不想工作。周报已经印出来,星期三晚上送到邮局,星期四就下起雪来。八点钟,早晨的那列火车开过去后,他往口袋里装了双溜冰鞋去水厂,不过他并没有去溜冰。他绕过水池,顺着瓦恩河畔的一条路一直走到一丛山毛榉那里。他在一根木头旁边架起一堆火,坐在树梢那头思考起来。开始下雪刮风了,他忙去捡柴禾。 这个年轻记者在想着当过他老师的凯特·斯威夫特。昨天晚上他去她家借一本她推荐的书,跟她单独待了一个小时。有那么四五次了,这个女人跟他讲话时饱含深情,他理解不了她话里的意思。他开始觉得也许老师爱上他了,这个念头让他既高兴又心烦。 他从木头上跳起来往火里添柴。他朝四周看了看,确信只有自己一个人,于是开始大声说话,假装那女人就在面前。“噢,你只是在装样子,你心里清楚,”他说,“我要搞清楚你是怎么回事,等着瞧吧。” 年轻人站起来顺着小路朝城里走去,也不管火还在树林中燃烧。他穿过街道时,溜冰鞋在口袋里咔嚓咔嚓地响。他回到新威拉德旅店自己屋里生好炉子,然后躺倒在床上。他开始动了欲念。他拉下窗帘,闭上眼睛,转过脸去对着墙。他拉过一只枕头抱在怀里,先想象它就是那个女教师,她的那些话唤起了他内心的某种东西,后来他又想象它是小城银行家苗条的女儿海伦·怀特,他已经半真半假地爱了这个女孩很长时间。 晚上九点钟,街道上的雪已经积得很厚,天气特别冷。路很难走。店铺一片漆黑,人们都溜回了家。克利夫兰开来的夜间列车很晚才到,但谁也不关心它的到来。十点钟时,全城一千八百个居民中除了四个人,全都上床睡觉了。 守夜人霍普·希金斯半醒着。他是个跛子,拄一根粗手杖。漆黑的晚上他会提一盏灯,在九点到十点之间出去巡夜。他迎着风雪踉踉跄跄地走过主街,顺次推推每家铺子的门。然后他又走进小巷推推每家的后门。发现全都紧闭着,他匆匆绕过街角来到新威拉德旅店门口敲了敲门。后半夜他想在火炉边待着。“你去睡觉吧。我守着火炉不会让它灭了。”他对睡在旅店办公室的帆布床上的小伙计说。 霍普·希金斯在火炉旁边坐下,脱掉鞋子。那小伙计去睡觉后,他开始想自己的事。他想在春天漆一下屋子,于是坐在火炉旁算计油漆和劳务的花费。这又把他的思绪引到了其他算计上。守夜人已经六十岁了,想要退休。他是内战时的老兵,领着一小笔抚恤金。他想找个新的谋生门路,非常想成为职业养貂人。他已经在家里的地窖中养了四只这种样子怪异的凶猛的小家伙,猎人们用它们来追逐兔子。“现在我有一只公的和三只母的,”他自言自语道,“到了春天,运气好的话,我就会有十二只或十五只。明年我就可以在体育报上登广告出售雪貂了。” 守夜人坐在椅子里,头脑一片空白。他没有睡着。经过多年训练,他已经能够在漫漫长夜坐上好几个小时,既不睡着也不完全醒着,到了早晨几乎跟睡过觉一样精神。 霍普·希金斯安然地窝在火炉背后的椅子里时,整个温斯堡只有三个人还醒着。乔治·威拉德在《温斯堡鹰报》办公室里装模作样地写小说,其实还继续沉浸在早晨于林中火堆旁产生的那种情绪里。在长老会教堂的钟楼上,柯蒂斯·哈特曼牧师正坐在黑暗中准备接受上帝对他的开示。女教师凯特·斯威夫特离开家到风雪中去散步。 凯特出去的时候已经十点钟了。这是一次临时起意的散步。好像是那个男人和这个少年用他们的惦念逼着她到大街上去的。伊丽莎白·斯威夫特大妈去县里办理跟投资有关的抵押事宜去了,第二天才会回来,女儿坐在起居室那个被称作自给暖炉的大火炉旁看书。忽然,她跳起来,从门口的架子上抓过一件大衣跑出了屋子。 三十岁的凯特·斯威夫特在温斯堡不算是个出名的漂亮女人。她气色不太好,脸上还有不少斑点,说明她身体不太健康。但一个人孤独地走在冬天的街道上时,她显得挺动人。她背直肩正,面容就像夏日黄昏迷蒙的光线中立在花园里的小女神。 下午的时候,女教师去了韦林医生那里。医生责怪她,还说她有耳聋的危险。凯特·斯威夫特冒着风雪出去简直太愚蠢了,仅愚蠢而且也许还挺危险。 这个女人走在街上时早已忘了医生的话,即便想起来也不会回去。她感到冷飕飕的,但走了五分钟后就不在乎冷不冷了。她走到自己家那条街的尽头,经过放在饲喂场前面地上的一架柴秤,向特鲁宁山走去。她沿着特鲁宁山走到内德·温特家的谷仓前,东拐上了一条布满小木屋的街道,这条街道越过福音山,通往萨克路,后者从一个小山谷里延伸出来,经过艾克·斯米德家的养鸡场,到达水厂。她这样一路走过来,出门时那种大胆、激动的情绪消失后又回来了。 凯特·斯威夫特的性格中有某种刻薄的东西,令人生畏。大家都能感觉得到。她在教室里沉默、冷淡、严肃,却以一种古怪的方式跟学生很亲近。过很长时间会有那么一次,她似乎受到某种东西的影响,挺快乐。班上所有学生都能感受到她这种快乐的影响力。有一次,他们都不做手里的事了,全靠着椅背看她。 女教师手背在身后,在教室里走来走去,飞快地说着话。她头脑中浮现出什么主题似乎无关紧要。有一次她给孩子们讲起查尔斯·兰姆(1),编了一些这位已故作家奇怪而亲切的小逸事。她讲那些事情时的神情好像她跟查尔斯·兰姆住在一个屋子里,熟悉他私人生活的全部秘密。小孩们都有点糊涂了,心想查尔斯·兰姆一定曾在温斯堡生活过。 还有一次,女教师跟小孩们讲起本韦努托·切利尼(2)。那次孩子们都笑了。她竟把这个老艺术家描述成一个爱吹牛、暴躁、大胆、可爱的人!她还编了些有关他的逸事。有个德国音乐教师住在米兰城切利尼寓所楼上的一间屋子里,那个有关他的故事把孩子们逗得哄堂大笑。一个叫休格斯·麦克纳特的红脸蛋胖小子笑得那么厉害,头都有些晕了,从椅子上跌了下去。凯特·斯威夫特也跟着他一起大笑。但是,突然间她又变得冷漠严肃起来。 在这个冬夜,当女教师穿过冰雪覆盖的空荡荡的街道时,她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个危机。虽然温斯堡还没有一个人猜到这点,而她的生活向来就带有强烈的冒险色彩。现在仍然如此。当她日复一日在教室里忙碌、在街上散步时,在她内心,悲伤、希望和欲念在不断交战。在冷漠的外表背后,她的内心正发生着最不寻常的事情。城里人视她为固执的老处女,因为她说话尖刻,做事任性,他们认为她缺乏那种在构筑和破坏他们的生活方面发挥着很大作用的种种人类的感情。其实她是他们当中内心最有激情的人。自从旅行回来住在温斯堡当了教师,五年来,她不止一次冲动地走出屋子,在外面走到半夜,想战胜内心激烈的冲突。有天晚上,天下着雨,她在外面逗留了六个小时,回家后跟母亲吵了一架。“我很庆幸你不是个男人,”母亲尖声说道,“我曾不止一次地等你爸爸回家,不知道他又惹上了什么新的麻烦。没理由要我再次承受那种不安,如果我不想看到他最糟糕的那一面在你身上重现,你可别怪我。” 凯特·斯威夫特内心像火烧似的想着乔治·威拉德。从乔治当学生时写的东西中,她认为自己就已经看出了天才的火花,而她想把这火花吹得更旺。夏季的一天,她去了《鹰报》办公室,发现这个年轻人没事干,就带他来到主街上,朝市场走去。到那儿之后,两个人坐在一个草坡上开始聊起来。老师努力想让这个少年对于当一个作家可能会面临的各种困难有些概念。“你必须懂得生活。”她说,热切得声音都在颤抖。她抓住乔治·威拉德的肩膀,把他转过来,这样就可以盯着他的眼睛讲了。路过的人会以为他们要拥抱呢。“如果你想当个作家,你就得停止文字游戏,”她指出,“在你没有准备充分时,最好放弃写作的念头。现在是生活的时候。我不想吓唬你,但是我想让你懂得你打算从事的工作的意义。千万不要当纯粹的文字贩子。需要学习的是了解人们在想什么,而不是他们在说什么。” 柯蒂斯·哈特曼牧师坐在教堂钟楼上等着看她的肉体的那个星期四的风雪之夜的前一天傍晚,威拉德去找女教师借书。当时发生的事让他茫然失措。他把书夹在胳膊底下准备要走,凯特·斯威夫特再次热情地跟他讲起话来。夜幕降临,屋里的光线变得暗淡。当他转身要走时,凯特轻轻地喊了声他的名字,冲动地过来抓住他的手。乔治正在迅速长大,既有男子汉的魅力又有少年的可爱,很让这个孤独的女人动心。她强烈地渴望让他理解生活的意义,渴望学会忠实而真诚地解释它。她身体向前倾,嘴唇刷了下乔治的脸颊。这时乔治第一次发现她的体态有种惊人的美。两人都很难为情,为了摆脱这种尴尬,她显得有些粗暴和武断。“有什么用呢?要等到十年后你才会理解我跟你说的这番话。”她冲动地大声说。 在那个风雪之夜,当牧师坐在教堂里等待时,凯特。斯威夫特来到《温斯堡鹰报》办公室,想跟这个少年再谈一次。在雪中步行了很长时间后,她感到寒冷、孤独和疲惫。走过主街时,看到印刷所窗户里透出的灯光照在雪地上,她冲动地推开门走了进去。有一个小时,她坐在办公室的火炉边谈论人生。她谈得那么动情。那种驱使她走进雪地的冲动在她的话语中涌动。她灵感不断,就像有时在学生们面前表现出的那样。一种想替这个曾经是自己学生的少年,这个她认为具有理解人生的天赋的孩子打开生活之门的渴望让她欲罢不能。她的激情是那么强烈,以至于带有某种肉欲的意味。她双手抓住乔治的肩膀,把他扳过来。乔治的眼睛在暗淡的灯光中闪闪发亮。她站起来大笑,声音不像平时那样尖厉,而是显得有些古怪和犹豫。“我得走了,”她说,“再待下去,过会儿我就要吻你了。” 报社办公室发生了一场混乱。凯特·斯威夫特转身向门口走去。她是一个教师,但也是一个女人。当她盯着乔治·威拉德时,那种被男人爱慕的强烈欲望控制了她,在此之前,这种欲望已无数次像暴风雨般掠过她的全身。灯光中的乔治·威拉德已不再是青涩少年,而是准备好扮演男人角色的男子汉了。 女教师让乔治·威拉德抱住她。温暖的小办公室里,空气骤然凝重起来,她的身子完全酥软了。她靠住门口的一张小桌等待着。乔治走过来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她转过去任由自己的身体重重地倒在乔治身上。乔治·威拉德立刻更加混乱了。有那么片刻,他紧紧搂住这个女人,然后他的身体僵住了。女教师开始用两只厉害的小拳头打他的脸。当女教师跑掉只剩下乔治一个人的时候,他嘴里狂乱地咒骂着,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 柯蒂斯·哈特曼牧师闯入的就是这场混乱。看到他跑进来,乔治·威拉德觉得全城都疯了。牧师挥舞着一只流血的拳头宣布,乔治刚刚搂过的那个女人是上帝用以向他启示真理的一个工具。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乔治熄灭窗口的灯,锁上印刷所的门回家去了。他穿过旅店办公室,经过沉浸在养貂美梦中的守夜人身旁,上楼来到自己房间。炉火已经熄灭,他在寒冷的空气中脱掉衣服。他躺在床上,感觉被褥像干雪织成的毯子。 他躺在这张中午时他搂着枕头幻想凯特·斯威夫特的床上辗转反侧。他以为突然发疯了的牧师的话在他耳边回荡。他打量着整个房间。此刻,对一个遭遇挫折的男人来说自然而然的怨恨之情已经消失,他使劲想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可他弄不明白。他一遍又一遍地思索着。好几个小时过去了,他开始想新的一天肯定快要到来了。四点钟时,他把被子拉到下巴底下,努力睡觉。当昏昏欲睡地闭上眼睛时,他抬起一只手在黑暗中摸索。“我错过了某些东西。我错过了凯特·斯威夫特努力想要告诉我的某些东西。”他迷迷糊糊地轻声自言自语。后来他睡着了,在整个温斯堡,在那个冬夜,他是最晚入睡的一个人。 ———————————————————— (1)查尔斯·兰姆(1775-1834),英国散文家,为大众熟悉的作品有《伊利亚随笔》和与其姊合著的《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 (2)本韦努托·切利尼(1500-1571),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金匠、画家、雕塑家和音乐家。 孤独 他是阿尔·鲁滨逊太太的儿子。鲁滨逊太太曾经有过一个农场,位于温斯堡以东两英里处,从特鲁宁山上下来的一条小路旁。农舍漆成棕色,靠路边的所有窗户的帘子从来都是垂着的。房前马路上,两只珍珠母鸡带着一群小鸡卧在厚厚的尘土中。那时,伊诺克就跟妈妈住在那栋房子里,他长成个年轻小伙子时,去了温斯堡高中念书。老辈居民们还记得他文静、爱笑,不怎么说话。他去城里时常常走在大路中间,有时还捧着一本书。一群赶车人不得不冲他大叫,发誓要让他搞清楚自己在哪儿,这时他才会离开车来车往的地方让人家通过。 伊诺克二十一岁那年去了纽约,当了十五年的城里人。他学过法语,进过一所艺术学校,希望能发展自己的绘画才能。他盘算着去巴黎,在大师的熏陶下完成艺术学业。但这个理想从未实现。 伊诺克·鲁滨逊始终一无所成。他可以画得足够好,他头脑中隐藏着很多古怪、微妙的思想,本来都可以借助画笔表现出来,然而他一直是个孩子,这对他在世俗社会发展是个障碍。他始终未长大,当然他既无法理解别人,也无法让别人理解自己。他身体中的那个孩子经常冲撞东西,冲撞诸如金钱、性和舆论等现实的东西。有一次,他在街上被一辆车撞了,摔到一根铁柱上,成了跛子。这不过是导致伊诺克·鲁滨逊一事无成的众多事件之一。 伊诺克刚去纽约那会儿,还没有被生活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弄得张皇失措,整天跟一大帮年轻人混在一起。他加入了一个青年艺术家团体,里面有男有女,他们有时晚上到他房间来。有一次,他喝醉后被抓到警察局,警长把他吓得够戗。还有一次,他想跟一个在他寄宿的房子前面的人行道上遇见的城里女人发生关系。这个女人和他并肩走了三个街区,他慢慢害怕起来,最后溜了。那女人一直在喝酒,她觉得这事很有趣。她靠在一栋房子的墙上开心地大笑着,以至有个人也停下来跟她一起大笑。这两个人大笑着一起走了,伊诺克溜进自己屋里浑身抖个不停,心里很恼火。 鲁滨逊在纽约时住的那间屋子面朝华盛顿广场,又长又窄,像条过道。记住这点很重要。伊诺克的故事与其说是个男人的故事,还不如说是个房间的故事。 晚上,伊诺克的朋友们来到这个房间。他们全是些喜欢高谈阔论的艺术家,除此而外,他们身上没有其他特别让人印象深刻的地方。谁都知道高谈阔论的艺术家是什么样。从世界历史有记载以来,这些人就聚集在房间里高谈阔论。他们总是热切地谈论艺术,激情四溢,仿佛得了热病似的。他们夸大了艺术的重要性。 这伙人就这样聚在一块儿抽烟、聊天,伊诺克。鲁滨逊这个温斯堡附近农场来的孩子也混迹其中。他喜欢在一个角落里待着,大部分时间都不说话,只是用那双孩子般的蓝色大眼睛注视着周围。墙上挂着他的画作,一些粗糙的半成品。朋友们评论着这些东西。他们背靠着椅子,头转来转去地说个不停。讲的全是线条、价值、构思,滔滔不绝,一如既往。 伊诺克也想加入谈话,但不知道该怎么做。他激动得话都说不连贯了。当他试着开口时说得结结巴巴,那声音自己听着都觉得怪异刺耳。他干脆不讲了。他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可也知道无论如何都表达不出来。讨论他的一幅画时,他很想说出这个意思:“你们没有抓住重点。”他想解释。“你们看见的这幅画并不就是你们看到和谈论的那些东西。还有别的,你们根本就没看出来,你们也不想看出来。瞧瞧门口那幅,从窗口进来的光线正好落在它上面。路边的那个黑点你们可能根本没留意到,你们瞧,一切都是从那儿开始的。那儿有丛接骨木,那种树在俄亥俄温斯堡我们家房前的路边很常见,树丛中间藏着什么东西。那是个女人。她从一匹马上摔了下来,马已经跑了。你们没有看见一个老车夫在焦急地四处寻找吗?他叫萨德·格雷巴克,他在大路那边有一片农场。他正忙着把玉米运到温斯堡科姆斯托克的磨坊去磨成面粉。他知道接骨木丛中有什么东西,有什么东西隐藏在那里,但还不太清楚是什么。 “你们瞧,那是个女人。是个女人,而且很漂亮。她受了伤,很疼,却一声不吭。你们没有看出来吧?她静静地躺在那里,那么苍白和沉静,浑身散发出一种美,那种美蔓延到了其他每一种东西上。它表现在后面的天空以及周围的一切中。当然,我并不打算画这个女人。她美得无法描绘。谈论构图之类的东西是多么傻啊!为什么你们不去凝望蓝天然后跑开呢,就像我小时候在俄亥俄温斯堡那样?” 这就是年轻的鲁滨逊在纽约时战战兢兢想要向到他房间来的客人说的话,可是到头来他总是什么也没说。后来他开始怀疑自己的头脑。他担心自己感觉到的东西并没有在画中表现出来。他有些气愤,不再邀请别人到自己房间来,很快就养成了闭门不出的习惯。他开始觉得以前来的人足够多了,他不再需要人了。他那敏捷的想象力开始虚构出一些人物,他可以真的开口和他们讲话,并向他们解释自己以前无法解释给活生生的人的事情。他的房间里开始住满男男女女的精灵,他就生活在这些人物中间,轮到自己时就说上几句话。好像伊诺克·鲁滨逊见到过的每个人都给他留下某种自我的精魂,他铸造、改变它们以适合自己的幻想,它们能理解画中那丛接骨木后面受伤的女人这类事情。 这个柔顺的长着一双蓝眼睛的俄亥俄小伙子是个彻底的自我中心主义者,正如所有的孩子都是自我中心主义者。他不想要朋友,原因很简单,没有一个小孩子需要朋友。他最需要的人都在他头脑中,他可以和他们真正地交谈,可以长时间地对着他们慷慨陈词和叫骂,你瞧,他要的是幻想中的奴仆。只有生活在这些人中间,他才永远充满自信,无所畏惧。他们当然可以说话,甚至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他永远是作总结陈词和讲得最出色的那个。他就像周旋在自己头脑中的人物之间的作家,他是那种小小的长着蓝眼睛的国王,住在纽约面对华盛顿广场的月租六块的房间里。 后来伊诺克·鲁滨逊结婚了。他开始感到孤独,他想触摸真正的血肉之躯。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房间显得空空荡荡。情欲不时来骚扰他的肉体,头脑中的欲望越来越强烈。晚上,内心燃烧着的奇怪的狂热使他无法入睡。他跟上艺术学校时坐在自己旁边的那个女孩结了婚,搬到布鲁克林的一套公寓里去住。他娶的这个女人给他生了两个孩子,他在一个制作广告画的地方找了份工作。 伊诺克人生的另一阶段开始了。他开始玩一场新的游戏。有段时间,他对自己这个创造世界公民的角色十分得意。他忽视事物的本质,把现实当游戏。秋天时他参加了一次选举投票,每天收到一份放在门前走廊上的报纸。晚上,他下班回家,下了电车后不动声色地跟在某个生意人的后面,极力显得非常重要和了不起。作为一个纳税人,他觉得自己应该了解各种事情都是如何运作的。“有朝一日,我会在全州和这个城市崭露头角,真正发挥作用。”他带着那种可笑的隐隐的庄重神情说。有一次,从费城回家途中,他跟车上遇到的一个人讨论起来。伊诺克说政府应该掌握和经营铁路,那人递给他一支雪茄。在伊诺克看来,政府采取这项措施将会是件大好事,他越说越兴奋。事后回忆起自己说过的话,他感觉挺愉快。“那家伙,我提供点东西让他想去吧。”当他沿着布鲁克林公寓楼梯往上爬时,嘴里还在喃喃自语。 伊诺克的婚姻无疑不成功。他亲手断送了它。他开始感到公寓生活沉闷、令人窒息,他现在对妻子甚至孩子的感觉就像从前对来访的朋友的感觉。他开始撒些小谎说有公事,这样晚上可以一个人在大街上散步。他得到机会,偷偷地重新租下对着华盛顿广场的那间屋子。后来,阿尔·鲁滨逊太太在温斯堡附近的农场去世了,他从受托管理财产的银行拿到八千块钱。这笔钱让伊诺克完全跟人的世界脱离了。他把钱送给妻子,说他再也无法过公寓生活。她哭喊,愤怒,发出威胁,但他只是盯着她,丝毫没有动摇。其实妻子不太在乎。她觉得伊诺克神经有点毛病,多少有些怕他。等明摆着他永远不会再回来时,她就带上两个小孩去了康涅狄格的某个村子,她还是个姑娘的时候在那儿住过。最后,她嫁给了一个房地产商,也觉得心满意足。 伊诺克·鲁滨逊就这样继续待在纽约的那间屋子里,跟他幻想中的人物生活在一起,跟他们游戏、谈话,像个快乐的孩子。伊诺克幻想出来的全是些怪人。我猜想,他们是他根据自己见过的人创造出来的,这些人因为某些令人费解的原因吸引了他。有一个手拿宝剑的女人,一个走来走去身后跟着只狗的长着长长的白胡子的老人,一一个长筒袜总是褪到脚面的少女。至少有二十多个幻影,全是伊诺克·鲁滨逊那孩子似的心灵杜撰出来的,跟他在那间屋里朝夕相处。 伊诺克过得很快乐。他进了房间就锁上门。他脸上挂着荒唐的煞有介事的神情大声发号施令,评论人生。他在广告部门幸福知足地挣着养活自己的钱,直到出了事。当然肯定是要出事的。他之所以回到温斯堡生活,我们能认识他,全都是因为那件事。那件事跟一个女人有关。大致如此吧。他过得太快乐了。总会有什么事要走进他的世界。总会发生点什么事把他从纽约的那间屋子里赶出来,让他作为一个默默无闻的、愚蠢的小人物过完一生,在俄亥俄的一个小镇上,在黄昏太阳快要落到韦斯利·莫耶的马车房屋顶后面的时候,在大街上急匆匆地走来走去。 现在我们就来说说那件事吧。一天晚上,伊诺克把它讲给乔治·威拉德听。他很想讲给别人听听,他选中这个年轻记者,是因为两人偶然相遇,这个年轻人正好有心情理解别人。 青春的忧伤,年轻人的忧伤,年终岁末,在乡村逐渐成熟的少年的忧伤,促使老人开始了他的讲述。这种忧伤藏在乔治·威拉德心中,毫无意义,然而却吸引了伊诺克·鲁滨逊。 两人相遇谈话的那天晚上天下着雨,那是淅淅沥沥、湿漉漉的十月的雨。一年中的收获季节到了,夜晚应该明月当空,景色宜人,空气中寒意料峭,预示着冰霜将至,然而情况并非如此。细雨霏霏,主街上路灯下的小水潭闪闪发亮。集市广场那边的树林里,黑暗中,雨水从黑乎乎的树上往下滴。在温斯堡人家屋后的花园中,枯萎的马铃薯藤蔓盘在地上。那些吃过晚饭打算去上城某家店铺后面跟人聊天打发夜晚的人都改变了主意。乔治·威拉德在雨中徘徊,很高兴看到天下雨了。他这样感觉。他像夜晚走出房间独自在大街上漫游时的伊诺克·鲁滨逊。他像他,只不过乔治·威拉德已经长成一个高大魁梧的小伙子了,觉得哭哭啼啼不是男子汉所为。母亲病重已有一个月,他的伤心也跟这个有点关系,但关系并不那么大。他在想着自己,年轻人想自己时总难免会伤感。 伊诺克·鲁滨逊和乔治·威拉德是在莫米街沃伊特货车店前人行道上的一个木棚下相遇的,那是温斯堡主街的一条支巷。他们一块儿穿过雨水冲刷过的主街,朝赫夫纳街区某栋楼三层老人的房间走去。乔治兴致勃勃。交谈了十分钟伊诺克就请他去自己的房间看看。小伙子有些害怕,但心里有种从来不曾有过的好奇。他听别人说过很多次,说老人有点神志不清,他自认为很勇敢,很有男子气概,就跟老人一起去了。在雨中的街道上,老人一上来就有些古怪,一个劲儿地想说华盛顿广场附近的那间屋子以及他在里面的生活。“如果用心去听,你会明白的。”他总结似的说,“在街上你从我身边走过时,我就已经注意到你了,我想你会理解。这并不困难。只要相信我讲的就可以了,只要倾听和相信就够了。” 那天晚上十一点多,在赫夫纳街区的房间里,老伊诺克跟乔治?威拉德说到了那件致命的事情,那个女人的故事,那件把他从城市赶出来,让他最终在温斯堡、在孤独和挫折中过完一生的事情。他坐在靠窗的帆布床上,用手托着脑袋,乔治·威拉德坐在桌边的一把椅子里。桌上搁着盏煤油灯,房间空空荡荡,几乎没有一件家具,却显得异常整齐。老人讲述的时候,乔治·威拉德觉得自己想起身坐到床上去。他想张开双臂抱住这个小老头。在若明若暗的光线中,老人讲着,少年听着,内心充满了悲凉。 “好几年过去了,房间里没有人来过,她来了。”伊诺克·鲁滨逊说,“她在楼道里看见我,我们就认识了。我连她在自己房间里做些什么都不知道。我从未进去过。我以为她是个音乐家,是个拉小提琴的。她常常来敲我的门,我去开门。她进来后就在我身旁坐下,就那么坐着,看着周围,什么也不说。至少没说过一句要紧的话。” 老人从帆布床上站起来,在屋里来回踱步。他的大衣被雨淋湿了,水不断地滴在地板上,发出柔和的滴答声。当他再次在帆布床上坐下,乔治·威拉德从椅子上起身,坐到他身边。 “我对她有了感情。她和我坐在屋里,她太大了,房间好像容纳不下。我感觉她正在把屋里其他所有东西挤走。我们谈的都是些琐事,可是我坐在那里无法平静。我想用手指抚摸她,亲吻她。她的手那么厚实,她的脸庞那么好看,她就那么一直凝视着我。” 老人颤抖的声音沉默下来,身体像受了寒似的抖着。“我害怕,”他轻声说,“我害怕极了。她敲门时我不想让她进来,可我坐卧不宁。‘不,不。’我自言自语,但我仍然跟往常一样起身去开了门。她那么成熟丰满,你瞧。她是个女人啊。我想,在那间屋子里,她要比我大。” 伊诺克·鲁滨逊盯着乔治·威拉德,孩子般的蓝眼睛在灯光下闪闪发亮。他又颤抖起来。“我需要她,同时又始终不需要她,”伊诺克说,“后来我开始给她讲那些我想象中的人物,讲所有我认为有意义的东西。我尽力保持沉默,什么也不透露,可我做不到。那感觉就跟我去开门时一样。有时我很想让她从此离去,永不回来。” 老人一跃而起,声音激动得发抖。“一天晚上,出事了。我疯狂地想让她理解我,想让她知道我在这间屋子里多么了不起。我想让她了解我有多么重要。我给她讲了一遍又一遍。她想要离开时,我跑过去锁上了门。我跟着她转。我说啊说,最后一切都在顷刻间完蛋了。我注视着她的眼睛,我知道,她的确明白了。也许她一直就明白。我愤怒极了。我受不了。我要她明白,可是,你知道吗,我又不能让她明白。你瞧,我觉得从此她会知道一切,我会被淹没、淹死。事情就是这样。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老人跌坐到灯旁边的椅子里,少年满怀敬畏地听着。“走吧,孩子,”老人说,“别再跟我待在这儿了。之前我想,讲给你听听也许是件好事,其实并不是这样。我不想再说了。走吧。” 乔治·威拉德摇摇头,声音里有命令的意味。“别停。接着说,”他厉声道,“后来呢?把这故事给我讲完。” 伊诺克·鲁滨逊跳起来跑到窗前,从那儿可以俯视温斯堡寂静的主街。乔治·威拉德跟着走了过去。高大笨拙的年轻男人和满脸皱纹的老孩子一起在窗前站着。那孩子气的、热切的声音继续讲述着那个故事。“我诅咒她,”他说,“我骂了很多下流话。我命令她走开别再回来。我骂的那些话多可怕啊。起先她假装不懂,可我不肯放过她。我尖叫着跺地板。整栋楼都听得见我的咒骂声。我决不想再见到她了,我知道,骂完那些话,我就别想再见到她了。” 老人的话戛然而止,他摇了摇头。“事情全砸了,”他平静而忧伤地说,“她出了门,那间屋子里曾经有过的生命全都随她而去。她把我所有人物都带走了。他们全都跟着这个女人从门里走了出去。事情就是这样。” 乔治·威拉德转身走出伊诺克·鲁滨逊的房间。他出门时听到黑暗中一个苍老微弱的声音在窗边呜咽着诉说。“我感到孤独,孤独地待在这里,”这个声音说,“从前我的房间里充满了温暖,充满了友爱,可如今我孤独得要命。” 一觉 贝尔·卡彭特皮肤黝黑,眼睛是灰色的,嘴唇肥厚。她长得又高又壮。当阴郁的念头袭上心头时,她会变得愤愤不平,心想自己是个男人就好了,可以抡起拳头打人。她在凯特·麦克休太太开的女帽店工作,白天就坐在店铺后面的窗户边修饰帽子。她是温斯堡第一国家银行记账员亨利·卡彭特的女儿,跟父亲远远地住在巴克耶街顶头一栋阴暗的老房子里。房子四周长满了松树,树底下没有草。房后屋檐上一个生锈的锡制排水槽脱了钩吊在那儿,风托着它打到小棚子顶上时会发出凄凉的乒乓声,有时会响整整一个晚上。 贝尔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亨利·卡彭特把生活安排得让她简直无法忍受,等到她由少女出脱成一个成熟女人后,亨利就管不住她了。记账员的生活里全都是琐屑不堪的小事。早晨去银行前,他会从衣橱里取出件有了年头的破旧的黑色驼毛外衣穿上,晚上回家后换上另一件黑色驼毛外衣。每天晚上他都要压平上街穿的衣服,为此他还发明了一组木板装置。他把上街穿的裤子放在两块木板之间,然后用很沉的螺丝把木板夹紧。早晨,他用一块湿毛巾把木板擦干净,然后直直地竖在餐厅门后。如果谁白天动过这些东西,他就会生闷气,整个星期都闷闷不乐。 这位银行记账员有些盛气凌人,可又怕自己的女儿。他知道女儿了解他虐待她母亲的事情并因此而痛恨他。一天中午,贝尔在路上抓了把烂泥带回家,涂到压裤子用的板子上,然后接着去上班,感觉一阵轻松和高兴。 贝尔·卡彭特晚上有时会跟乔治·威拉德出去散步。她偷偷地爱上了另一个人,谁也不知道的恋情搅得她心里万分焦灼。她爱上了格里菲思酒馆的侍者埃德·汉德班,跟年轻记者出去散步只是为了获得一种情感上的宽慰而已。她觉得,自己的社会地位不允许让人看见她跟一个侍者在一起,跟乔治·威拉德在树下散步,让他吻她,是为了释放挥之不去的出于本能的渴望。她觉得可以笼络住这个年轻人,可是对埃德·汉德班,她有点吃不准。 汉德班三十岁了,长得高大魁梧、肩膀宽阔,就住在格里菲思酒馆的楼上。他眼睛奇小,拳头很大,说话却细声细气,好像要极力掩饰拳头的力量似的。 埃德二十五岁时从印第安纳州的一个叔叔那里继承了一座大农场。后来他把农场以八千块的价钱卖了,六个月就花光了这笔钱。他到桑达斯基的伊利湖边过了段放荡不羁的生活,干了很多乡亲们知道后震惊不已的事情。他随意挥霍金钱,驾着马车四处游荡,跟一群男男女女喝酒玩乐,下大注玩牌,花好几百块给他包的女人买衣服。一天晚上,他在一个叫杉树顶的度假胜地跟人打了起来,像头野兽般杀气腾腾。在一家宾馆,他一拳砸碎盥洗室的大镜子,接着又跑来跑去,把舞厅窗户打碎,把椅子摔坏,只是因为喜欢听到玻璃落地发出的咔嚓声,看到带着情人从桑达斯基来这儿过夜的小职员们眼中露出的恐惧神色。 埃德·汉德班和贝尔·卡彭特的关系表面上看不出一点迹象。只有一个晚上他成功地把她约了出来。那天晚上,他在韦斯利·莫耶的马车店租了一匹马和一辆车带她出去玩。他坚信贝尔是自己生来就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必须得到,并把自己的欲望表达了出来。埃德准备结婚,开始想办法挣钱以养活妻子,然而他的天性如此简单,发现要把自己的意图解释清楚很困难。他的身体由于肉欲的折磨疲惫不堪,他于是用身体表达了对她的渴望。他把女帽修饰工紧紧搂在怀里,任凭她怎么挣扎都不放开,他吻得她最后只得举手投降。然后他带着她回到城里,让她从马车上下来。“下次我再抱住你,可不会放你走。你别玩弄我。”他转身准备驾车离开时说。然后,他又跳下马车,用坚硬的手抓住贝尔的肩膀。“下回我一定要搞定你,”他说,“你最好也下定决心吧。这是我们两人的事,我可不会把什么都办妥了再要你。” 一月的一天晚上,新月当空,乔治·威拉德出去散步,在埃德·汉德班心目中,他是自己得到贝尔·卡彭特的唯一障碍。黄昏时分,乔治跟塞思·里士满以及小城屠夫的儿子阿特·威尔逊来到兰塞姆·萨贝克的台球厅,塞思·里士满靠墙站着一言不发,乔治·威拉德说个不停。屋里满是温斯堡的小伙子,都在谈论女人。年轻记者也加入进去。他说女人应该自己小心点儿,出了什么事,跟她一起出去的小伙子不该负责任。他讲话时不断打量着周围的人,希望引起注意。他讲了有五分钟之久,接着阿特·威尔逊开始说话了。阿特正在科尔·普罗斯的店里学理发的手艺,觉得自己在棒球、赛马、喝酒、搞女人这些事情上已经成为行家里手了。他讲起一天晚上跟两个温斯堡人去县里逛妓院的事来。屠夫的儿子嘴角叼着一支雪茄,边讲边往地上吐痰。“那里的女人挖空了心思也难不倒我,”他夸口说,“屋里有个姑娘想放肆,反倒让我玩了。她一开口我就走过去坐在她大腿上。我吻她时满屋子的人都大笑起来。我教训她别来惹我。” 乔治·威拉德走出台球厅来到主街上。一连好几天,从北边十八英里外的伊利湖上刮来的风扫荡着整个小镇,天气很冷。但那天晚上风却消失了。一轮新月照得夜晚异常美丽。乔治没想自己要去什么地方或者要干什么,他从主街出来走进灯光昏暗、满是木头房子的街道。 看着星辰密布的漆黑的天空下那一溜门,他把台球厅的朋友们忘了。天太黑,又是独自一人,他于是开始大声嚷嚷。他怀着一种游戏的心情学酒鬼沿着街道东倒西歪地往前走去。接着他又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士兵,穿着及膝的锃亮长靴,身上佩一把宝剑,走路时碰得叮当作响。作为一个士兵,他又把自己想象成检阅官,从一长列肃立的士兵面前走过。他开始检查他们的行装,然后在一棵树前站住开始训斥。“你的背包太乱了,”他厉声说道,“这种事还要我强调多少遍?我们这里一切都要讲秩序。前方还有重任等着我们去完成,没有秩序怎么可以!” 这个年轻人完全沉醉在自己的话中,他摇摇晃晃地沿着木板人行道往前走去,嘴里继续说着。“有一条法则对于军队和普通人都适用,”他自言自语道,陷入了沉思,“这条法则以小事开始,直到扩及一切。每件小事中都必定蕴含着秩序,比如人们工作的场所、穿的衣服以及思想。我自己肯定也有秩序。我必须学习那个法则,必须跟那个有秩序的、像星星般在夜空中运行的巨大事物取得联系。我必须开始学点什么,然后遵照这个法则,以自己的生命去奉献、行动和工作。” 乔治·威拉德在街灯边一排尖桩栅栏旁站住,身体开始发抖。此前,他脑海中从来不曾有过刚才窜出的那些念头,他想知道它们是从哪儿来的。散步时,他感觉好像身外有个声音一直在说话。他对自己能领悟到这些感到既惊又喜,他继续往前走,同时激动地想着这件事。“从兰塞姆·萨贝克的台球厅出来,思考这些事,”他轻声说,“还是一个人待着好。如果我像阿特·威尔逊那样讲话,那些小伙子们肯定听得懂,可是此时此刻我思索的这些他们是不会懂的。” 跟二十年前俄亥俄所有小城一样,温斯堡有一片临时工聚居的地方。那会儿工厂的时代尚未到来,临时工们不是在田里干活就是在铁路段上当帮工。他们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如此辛苦整整一天才赚一块钱。他们住的都是草草搭建的逼仄的木头房子,屋后带个园子。过得舒服些的人还养点母牛或者一头猪,圈在园子后头的小棚子里。 乔治·威拉德在这清爽的夜晚一个人在街上走着,无数想法在脑海里呼啸穿梭。街灯昏暗,有些地方连人行道都没有。四周的景象激励着他早已开启的幻想。过去的一年中,他把所有业余时间都用来读书了,这会儿他读过的有关中世纪古老小城生活的故事清晰地浮现在脑海中,所以这样踉踉跄跄地往前走时,他有种重访前生曾经去过的某个地方的奇怪感觉。他一时冲动拐出那条街,走进养着母牛和猪的小棚背后一条黑洞洞的小巷。 他在小巷里逗留了半个小时,闻着挤在小棚里的牲畜们散发出来的刺鼻气味,琢磨着脑子里不时闪现的新奇念头。清爽甜蜜的空气中,粪便散发出的恶臭唤醒了他头脑里某种令人激动的东西。这些点着煤油灯的可怜的小房子,从烟囱里直直升向清爽的天空的炊烟,猪的哼哼声,穿着廉价印花布衣在厨房里洗碗的女人们,从家里出来走进主街店铺和酒馆的男人们的脚步声,狂叫的狗和啼哭的小孩,所有这一切让隐藏在黑暗中的乔治似乎怪异地脱离了整个凡俗生活。 这个激动不已的年轻人无法忍受自己思绪的沉重,开始小心翼翼地沿着小巷朝前走去。一条狗向他扑过来,他只好拿起石头赶跑了它,这时有个人出现在一栋房子的门口,咒骂那条狗。乔治走进一片空地,仰起脑袋望着天空。他感觉自己巨大得无法描述,刚才一路上淳朴简单的见闻让他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他狂热冲动地举起双手,直指头顶的黑暗,嘴里喃喃自语着。强烈的表达欲望攫住了他,他开始不知所云地讲起来,各种语词在舌头上翻滚,他说出它们是因为它们既大胆又有深意。“死亡,”他咕哝道,“黑夜、大海、恐惧、美丽。” 乔治·威拉德走出空地,重新站在房屋前的人行道上。他觉得这条小街上的所有人都是自己的兄弟姐妹,他希望自己有勇气把他们从屋里叫出来并同他们握手。“如果这里只有一个女人,我会握住她的手,我们会一直跑下去,直到两人都精疲力竭,”他想,“那样我会感觉好受些。”他脑子里想着女人走出了这条街,向贝尔·卡彭特家走去。他想贝尔会理解自己的心情,有她在,他就能够升华到那个渴望已久的境界。过去,他们待在一起时,他吻过贝尔的嘴唇,离开时对自己很气恼。他感觉自己像是服务于某种令人费解的意图的工具,并没有获得那种感情的享受。现在他觉得自己忽然间大得不会被人利用了。 乔治到贝尔·卡彭特家之前已经有人来过了。埃德·汉德班把贝尔叫了出来,想跟她谈一谈。他想请求这女人跟他走,做他的妻子,可是她走出来站在门口时,他却一下子失去了自信,然后发起火来。“你最好跟那小子断绝来往。”想到乔治·威拉德,他低声咆哮道,接着又不知再说什么好,就转身走了。“如果我发现你们俩在一起,我会打断你的骨头,他的也一样。”他又补充了一句。酒馆侍者原本是来求婚而不是来威胁人的,失败后非常恼火。 情人一走,贝尔就回到屋里匆匆忙忙跑上楼。她从楼上的一扇窗子后面看着埃德·汉德班穿过街道,在一个邻居家门前上马的踏台上坐了下来。昏暗的灯光下,他抱住脑袋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看到这个情景贝尔很高兴。乔治·威拉德到门口时,她热情地出来迎接,飞快地戴好了帽子。她想,如果跟年轻的威拉德步行穿过大街,埃德·汉德班肯定会跟过来,她要好好折磨他一番。 在夜晚甜蜜的空气中,贝尔·卡彭特和年轻记者在街头的树下转悠了一个小时。乔治·威拉德满嘴豪言壮语。刚才在小巷的黑暗中涌上他心头的充满力量的感觉还没有消失,他高谈阔论,挥舞着手臂,摇摇晃晃地往前走着。他想让贝尔·卡彭特看出,他已经意识到自己以前的缺点,而且已经变了。“你会发现我不一样了,”他说,双手插进衣兜,大胆地凝视着贝尔的眼睛,“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可就是这样。你要把我当个男子汉来看待,否则就别来找我。就是这么回事。” 女人和少年在新月的光辉笼罩下的宁静的街上走着。乔治讲完后他们拐到一条小街上,走过一座桥,踏上了通往山上的小路。小山从水厂的水池那儿开始,向上延伸到温斯堡集市广场。山坡上长满浓密的灌木和小树,灌木丛中的小块空地上铺着一层长长的草,现在冻得僵硬了。 跟在女人后面走上山坡时,乔治·威拉德的心开始狂跳,连肩膀都端平了。他忽然断定贝尔·卡彭特将要委身于自己。他感觉降临在自己身上的那股新鲜力量已经在贝尔身上起了作用,把她征服了。这个想法让他有些陶醉于自己作为男性的力量感。虽然他们散步时贝尔好像没在听他讲话,让他有些气恼,但贝尔陪他到了这地方,足以消除他的任何疑虑。“不一样了。一切都变了。”他思索着,手搭在贝尔的肩膀上,把她转过来,站在那儿凝视着她,目光中闪烁着骄傲。 贝尔·卡彭特并没有抵抗。乔治吻她的嘴唇时,她紧紧贴着他的身体,目光越过他的肩膀凝望着黑暗。她的态度暗示着某种期待。乔治·威拉德又一次像在小巷里时那样,头脑中迸发出各种语词。他紧紧搂住女人,对着宁静的黑夜低语。“情欲,”他轻声说道,“情欲、黑夜和女人。” 乔治·威拉德不明白那天晚上在山坡上自己究竟怎么了。后来,他回到房间,有种想哭的感觉,在愤怒和憎恨中差点疯掉。他痛恨贝尔·卡彭特,深信自己将一辈子都恨她。在山坡上,他把那个女人带到灌木丛中的小空地上,在她旁边跪下。他像站在临时工们的房子旁边的空地上时那样举起双手,感激内心涌动的新的力量,等着这个女人开口,就在这时,埃德·汉德班出现了。 埃德并不想揍这个小伙子,虽然他认为这个人在动脑筋弄走他的女人。他知道揍一顿完全没有必要,他凭借自己内在的力量就能达成目标,无需拳头。埃德抓住乔治·威拉德的肩膀,把他拉起来。他用一只手抓住乔治,眼睛盯着坐在草地上的贝尔·卡彭特。接着,他胳臂猛然一抡,把这个年轻人甩得趴在灌木丛中,然后开始恐吓已经站起来的女人。“你这个坏女人,”他粗暴地说,“我真不想烦你了。如果我不是这样需要你,真想随你去。” 乔治·威拉德用双手和膝盖撑着身体,跪在灌木丛中看着眼前的情景,努力地思考对策。他想扑向这个侮辱了自己的家伙。挨打似乎要比被这么丢脸地扔到一边好一千倍。 年轻记者往埃德·汉德班身上扑过去三次,每次都被他抓住肩膀扔回灌木丛。这个成年人好像打算把这项练习无休止地进行下去,但乔治·威拉德头撞到树根,躺下不动了。然后,埃德·汉德班抓着贝尔·卡彭特的胳膊把她拖走了。 乔治听见这两个男女穿过灌木丛走了。他慢腾腾地挪下山时对自己厌恶至极。他恨自己,也恨给自己带来屈辱的命运。他回想起一个人在小巷中时的感受,觉得很困惑,他在黑暗中停住脚步倾听,希望能再次听到刚刚还把全新的勇气投进他内心的那个身外的声音。再次经过木屋小街时,他无法忍受,于是奔跑起来,只想快点离开这个此刻在他看来污秽不堪、庸俗平凡的地方。 “古怪” 温斯堡考利父子杂货店的后面有个木板搭的刺果似的棚子,少东家埃尔默坐在里面的箱子上,从那个位置透过一扇脏乎乎的窗子可以看见《温斯堡鹰报》的印刷所。埃尔默正在穿新鞋带。鞋带并不那么容易穿进去,他只好把鞋脱下来。他拿着鞋坐在那里,看着一只袜子脚后跟处的一个大洞。后来,他猛然一抬头,发现温斯堡唯一的新闻记者乔治·威拉德站在印刷所后门,神情恍惚地望着周围。“好啊,好啊,又有什么事了!”埃尔默手里拎着鞋子,一边大声嚷嚷,一边跳起来从窗口溜走了。 一团红晕涌上埃尔默·考利的脸,他的手开始发抖。考利父子店里,一个犹太旅行推销员正倚着柜台跟他父亲说话。他猜想记者会听到他们说的话,这个想法让他怒不可遏。他手里仍然拎着一只鞋子,站在木棚的一个角落里,用那只穿着袜子的脚跺着木地板。 考利父子店没有对着温斯堡主街。它的前门朝着莫米街,街那边是沃伊特货车店和一个供农民的马临时栖身的棚子。杂货店旁边是主街店铺背后的小巷,整天有送货车和运货马车把货物运进送出。这家杂货店本身不好描述。威尔·亨德森有一次曾说它什么都出售又什么都不出售。面向莫米街的橱窗里竖着有苹果桶那么大的一块煤,表示这里也代购煤,在黑乎乎的大煤块旁边的木架上搁着三蜂房蜂蜜,颜色已经发褐,脏乎乎的。 橱窗里的蜂蜜已经摆了六个月。蜂蜜是用来出售的,就像衣服架子,申请过专利的吊带扣,漆屋顶的罐装油漆,治疗风湿病的瓶装药,还有咖啡代用品,这些东西陪伴着蜂蜜,全心全意耐心地等着为大家服务。 埃比尼泽·考利是个瘦高个,看着像没洗过脸,站在店里听这个旅行推销员滔滔不绝地讲着。他瘦骨嶙峋的脖子上长着一个大粉瘤,一部分被灰色的胡须盖住了。他穿着一件长长的“阿尔伯特亲王”式外套,这件衣服当初是买来当结婚礼服用的。在成为商人之前,他是一个农民。结婚之后,他会在星期六下午穿着这件外套去城里采购,星期天再穿它去教堂。后来他卖了地做了商人,几乎天天穿这件外套。随着岁月的推移它已经变成暗褐色,沾满了油渍,但是埃比尼泽总觉得穿着它显得衣冠楚楚,可以在城里好好表现一天。 作为一个商人,埃比尼泽的生活并不幸福,当农民时也一样。然而他照样活着。他全家,包括一个叫梅布尔的女儿和这个儿子,跟他一起住在杂货店楼上的房间里,生活费用也花不了多少钱。他的问题不在钱财上。作为一个商人,他的不幸在于,每当推销员带着货品上门来推销时他就感到害怕。他站在柜台后面摇着脑袋,一是害怕如果固执地拒绝买进,会再一次丧失卖出的机会,二是害怕不够固执,一时顶不住,买下卖不出去的东西。 埃尔默·考利从店里看到乔治·威拉德站在印刷所后门口显然在偷听的那个早晨,一种总是能激怒他的情形又出现了。推销员在讲,埃比尼泽在听,后者浑身上下都散发出犹豫不决的气息。“你瞧它别起来多么利索。”推销员说,他正在推销一种代替领扣的小而扁平的金属夹。他用一只手迅速解开衬衣领子,然后又用金属夹别住。他装出一种巴结诱哄的腔调。“我告诉你吧,人们很快就不会再用愚蠢的领扣了。你可以借这种变化来发一笔财。我让你在城里独家经销。你买二十打这种领夹,我就不去找别的商店了。我把这块生意留给你。” 推销员趴在柜台上,用手指弹着埃比尼泽的胸脯。“这是个机会,我希望你抓住,”他怂恿道,“我一个朋友跟我提起过你。去找找那个叫考利的人,’他说,‘他是个能办事的。’” 推销员不说话了,等着答复。他从衣袋里取出一本账簿开始写订单。埃尔默·考利手里仍然拎着那只鞋子穿过店铺,从这两个专心致志的人身边经过,走到靠近前门的一个玻璃柜旁。他从柜子里取出一支廉价手枪左右挥舞。“你给我滚出去!”他尖叫着说,“我们这儿什么领夹都不要。”他有了一个主意。“听着,我这不是恐吓你,”他补充道,“我没说要打你。没准儿从柜子里取出枪只是想看看。不过你最好还是出去。不错,先生,我会这样说。你最好还是赶快拿上你的东西滚吧。” 小掌柜的声音慢慢大起来,最后他尖叫一声,走到柜台后面朝那两个人冲过去。“我们一直在这儿当傻瓜!”他喊道,“我们什么货都不进了,除非能卖出去!我们不会继续古怪下去,免得别人张望和偷听。你滚出去吧!” 推销员走了。他把领夹样品从柜台上卷进黑皮包里就跑。他是个长了罗圈腿的小矮个,跑得很不雅观。那只黑包撞了下门,他踉跄了下扑倒了。“简直疯了,他简直是——疯了!”他从人行道上爬起来,气急败坏地说着连忙跑了。 杂货店里埃尔默·考利和父亲面面相觑。这时他愤怒的直接对象已经跑了,年轻人有些不知所措。“嗯,我故意这样。我想我们也古怪得够久了。”他说着走到玻璃柜前把枪放回去。他坐到一只桶上把提了很久的鞋子穿上系紧。他等着父亲说几句谅解的话,可埃比尼泽一开口又激起了儿子的怒火,这个年轻人没有回答,跑出了商店。老生意人用他又长又脏的手指抹了把灰白的胡子,以面对推销员时那种游移不定的眼神看着儿子。“我要被浆硬了,”他轻声说,“哎呀,哎呀,我要被冲洗、烫熨、浆硬了!” 埃尔默·考利走出温斯堡,沿着一条与铁路平行的乡村公路往前走去。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或者想干什么。公路突然拐向右边,然后从铁路底下穿过去,形成了一处有顶盖的凹陷,他走到这里站住,这时,让他在商店里突然爆发的那股激情重新找到了发泄的时机。“我再也不能古里古怪了,不能再当别人偷看和偷听的对象,”他大声说,“我要跟别人一样。我要让乔治·威拉德瞧瞧。他会明白的。我要让他看看!” 这个心烦意乱的年轻人站在路中间回头望着小城。他并不了解记者乔治·威拉德,对这个在城里到处采访的高个小伙子并没有什么特殊感情。在这个年轻商人的意识里,乔治在《温斯堡鹰报》办公室和印刷所只不过代表了某种东西而已。他认为这个来来回回从考利父子店前经过的小伙子,这个在街上停下来跟人说话的小伙子,肯定还惦记着他,并且可能正在嘲笑他。他觉得乔治·威拉德属于这个小城,代表这个小城,身上体现着小城的精神。埃尔默·考利不相信乔治·威拉德也有烦恼的日子,不相信那些模糊的渴望和隐秘的、莫可名状的欲望也会来找他。难道他不代表公众舆论,而温斯堡的公众舆论没有指责过考利父子很古怪吗?难道他没有吹着口哨大笑着从主街上走过吗?难道打击了他这个人不就打击了更大的敌人——那微笑着、我行我素的东西——温斯堡人的判断? 埃尔默·考利长得极其高大,手臂长而有力。他的头发、眉毛以及下巴上刚长出来的绒毛似的胡子颜色很淡,几乎是白色的。他的牙齿从两片嘴唇中间向外突出来,眼睛是浅蓝色的,像温斯堡的小孩们装在口袋里的“爱吉司”弹子的颜色。埃尔默在温斯堡生活了一年,没有交到一个朋友。他觉得自己注定一辈子不会有朋友了,想到这个就来气。 这个高大的年轻人闷闷不乐,迈着沉重的步子沿着大路往前走去,双手插在裤兜里。天气阴冷,寒风刺骨,但不久太阳突然出来了,道路变得湿滑泥泞。冻住的泥土路上隆起的地方开始融化,埃尔默的鞋上沾满了泥块。他感到脚很冷。走了几里路后,他从大路上拐下去,穿过一块田地,走进一片树林。他在林子里找了些干柴生起一堆火,然后在火边坐下,设法让自己暖和起来,全副身心沉浸在痛苦之中。 他在火堆旁的木头上坐了两个钟头,然后起身小心翼翼地穿过一丛灌木,走到一道篱笆前,越过田野望着一处四周围着矮棚的小农舍。他的嘴角浮现出一丝笑意,抬起长长的手臂向一个正在田里剥玉米的人挥舞。 这个年轻商人在痛苦的时候回到了农场,他曾在这里度过少年时代,并遇到了一个他认为可以向其倾诉的人。这个人名叫穆克,是个傻乎乎的老家伙。他从前给埃比尼泽·考利干活,农场被卖掉后还待在这里。老头住在农合背后一个没漆过的棚子里,整天在田野里游荡。 傻瓜穆克过得很快乐。他有种孩子般的信念,相信同住一棚的牲畜们都是通人性的,他感到孤独时就跟牛啊猪啊甚至谷场上乱跑的母鸡们长谈一番。就是他把关于“洗熨”的那种说法传给老东家的。每当什么事情使他激动或惊讶时,他就似笑非笑地喃喃自语:“我要被冲洗和烫熨了。哎呀,哎呀,我要被冲洗、烫熨、浆硬了。” 这个傻老头扔下正在剥的玉米,到树林里来见埃尔默·考利,他对这个年轻人的突然出现既不惊讶也不特别感兴趣。他的脚也很冷。他在火堆旁边的木头上坐下,很感激这堆温暖的火,对埃尔默要说的事显然并不关心。 埃尔默热切地讲起来,旁若无人,挥舞着手臂走来走去。“你不懂我到底怎么了,你当然不关心,”他说,“可我却不同。你瞧我怎么也摆脱不掉。父亲古怪,母亲也古怪。连母亲常穿的衣服都跟别人的不一样。瞧瞧父亲在城里走来走去穿的那件外套,他还自以为衣冠楚楚呢。他干吗就不换件新的?也不贵呀。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父亲不知道,母亲活着的时候也不知道。梅布尔不一样。她知道,但她什么也不愿说。可我要讲出来。我再也不想丢人现眼了。还有,穆克,父亲不知道他在城里开的只是个古里古怪的杂货铺,他进的货永远卖不出去。他对此一无所知。有时候他有点担心没生意,然后就去进些别的货。晚上他坐在楼上的火炉旁说生意很快就会来的。他并不担心。他就是古怪。他知道多少,所以才不担心。” 本来就很激动的年轻人这时更加激动了。“他不明白,可我明白,”他大声喊道,停下来俯视着傻老头哑巴般没有任何反应的脸,“我太明白了。我忍受不了。我们在这儿的时候情况可不一样。我白天干活,晚上上床睡觉。我不常看到人,也不像现在这样苦思冥想。晚上,在城里那边,我去邮局或者去火车站看火车进站,没人跟我说话。站在我周围的人都又说又笑,可他们一句话也不跟我说。这时候我感觉很不舒服,连话也没法说了。于是我就走开。我什么也不说。我说不了。” 埃尔默怒不可遏。“我不愿忍受了,”他仰望着光秃秃的树枝大声嚷道,“我来到世上不是为了忍受这个。” 坐在火堆旁木头上的老头迟钝的脸快把埃尔默气疯了,他转过身对他怒目而视,就跟在大路上回首怒视温斯堡城一样。“回去干你的活吧,”他尖叫道,“跟你说有什么用呢?”他头脑中浮起一个念头,声音低了下去。“我也是个懦夫,对吧?”他自言自语道,“你明白我为什么一直走到这里来吗?我必须找个人讲出来啊,你是我唯一可以倾诉的人。你瞧,我又找出来一个怪物。我跑出来了,就是这样。我受不了乔治·威拉德那种人。我不得不来找你。我应该告诉他,我会的。” 他的声音又高起来,几乎是在叫喊,手臂开始飞舞。“我会告诉他。我不想再古怪下去了。我不在乎他们怎么想。我再也不想忍耐了。” 埃尔默·考利冲出树林,撇下傻老头一个人坐在火堆旁的木头上。老人立刻起身,爬过篱笆,朝玉米地走去。“我要被冲洗、烫熨、浆硬了。”他说,“哎呀,哎呀,我要被冲洗、烫熨了。”穆克倒是来劲了。他顺着一条小路走到那块有两头母牛站着啃一堆干草的田里。“刚才埃尔默来了,”他对母牛说,“埃尔默疯了。你们最好躲到草堆后面他看不见的地方去。他迟早会伤人的。他干得出来。” 那天晚上八点钟,埃尔默·考利把头探进《温斯堡鹰报》办公室的前门,乔治·威拉德正坐着写东西。他把帽子拉下来遮住眼睛,一脸愠怒而又坚决的表情。“你跟我出来一下。”他走进屋子关上门说。他的手一直握在门把上,好像准备阻止其他任何人进来。“你就出来一下吧,我有些事想找你。” 乔治·威拉德和埃尔默·考利徒步穿过温斯堡主街。夜里很冷,乔治·威拉德穿了件新外衣,显得干净潇洒。他手插进外衣口袋,用探究的目光打量着他的同行者。他早就想结交这个年轻商人了,想看看他脑子里都装着些什么东西。这次他觉得机会来了,所以兴致很高。“我想知道他来干什么。也许是想给报纸提供消息吧。不会是火灾,因为我没听见警铃响,也不见什么人奔跑。”他想。 在寒冷的十一月的夜晚,温斯堡主街上偶尔有人出来,匆匆忙忙地赶着到某家店铺后面的火炉旁边去。店铺窗户上都结了冰,风吹得挂在韦林医生诊所楼梯口的锡皮招牌乒乓作响。赫尔杂货铺前的人行道上摆着一筐苹果和一架子新扫帚。埃尔默·考利站住,面对乔治·威拉德。他极力想开口,手臂开始上下挥舞,脸部痉挛性地抽动着。他像是要喊叫起来。“噢,你回去吧,”他大声说,“别跟我待在这儿。我没什么可告诉你的。我压根儿就不想见你。” 这个心烦意乱的年轻商人在温斯堡住宅区的街上徘徊了三个钟头,因为未能宣布自己不再古怪的决定,气得眼都发花了。一种失败感在他心中发出尖锐的呼啸。他想哭。经过一下午徒劳空洞的唠叨并且在年轻的记者面前失败之后,他想自己未来是没什么希望了。 这时他心里朦朦胧胧升起一个新的念头。在四周的漆黑中,他开始看到一线光明。他走到灯已熄灭的自家店铺前,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父子在这里徒劳地等待生意上门。他悄悄走进去,在店铺后面的火炉旁的一只桶里摸索。桶底刨屑下面放着个锡皮盒,里面藏着考利父子店的存款。每天晚上店铺打烊后,埃比尼泽·考利就把盒子搁进桶里,然后才上楼睡觉。“谁也不会留意这种不起眼的地方。”他想起盗贼时就这样对自己说。 埃尔默从大概有四百块的一小卷钞票里抽出两张十块的,这四百块是卖了田产后留下的。接着他又把盒子放到刨屑下面,悄悄从前门出来回到街上。 那个他自认为会结束一切不幸的主意十分简单。“我要离开这里,要离家出走。”他对自己说。他知道有一趟管内货车半夜经过温斯堡,天亮时到达克利夫兰。他想偷偷爬上这趟车,到克利夫兰后就消失在那儿的人群中。他想在商店找个活干,跟别的伙计交朋友,同大家没什么分别。然后他就可以又说又笑了。他就不会再显得古怪,就会交到朋友。人生对于他就会跟对于别人一样温馨而有意义了。 这个高大笨拙的年轻人大步走过街道,一边嘲笑自己,因为他生过乔治·威拉德的气,害怕过他。他决定在离开小城前跟年轻的记者谈一谈。他想讲些事情,或许向他挑战,通过他向所有温斯堡人挑战。 埃尔默怀着刚刚获得的自信走到新威拉德旅店的办公室敲了敲门。一个睡眼惺忪的小伙计躺在办公室里的小床上。他不拿工钱,旅店给饭吃,他为自己有个“夜间职员”的头衔感到很自豪。埃尔默在这个小伙计面前语气傲慢,不容回绝。“你先把他叫醒。”他命令道,“告诉他到火车站来。我要见见他,我马上就要搭车走了。告诉他穿好衣服马上来。我没有多少时间。” 管内车完成了在温斯堡的工作,铁路工人们忙着挂车厢,提着灯走来走去,为列车继续朝东行驶作准备。乔治·威拉德揉揉眼睛,穿上新大衣,万分好奇地跑到车站月台。“嗨,我来了。你想干什么?有什么事要对我讲吗?”他说。 埃尔默极力想解释。他用舌头弄湿嘴唇,望着开始发动的嘶叫的火车。“噢,你瞧,”他开口了,接着舌头就不听使唤了,“我要被冲洗、烫熨了。我要被冲洗、烫熨、浆硬了。”他断断续续地喃喃自语着。 在黑乎乎的车站月台上,埃尔默站在嘶叫的火车旁愤怒得直跺脚。空中灯光乱窜,在他眼前晃来晃去。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两张十元钞票塞到乔治·威拉德手里。“拿着,”他喊道,“我不要了。交给我父亲。这是我偷出来的。”他愤怒地吼叫了一声,然后转过身,两条长长的手臂开始在空中挥舞。他像是在竭力挣脱那双紧紧抓住他的手,拼命地一拳又一拳打在乔治·威拉德的胸脯上、脖子上、嘴上。乔治被拳头的凶狠力道打倒在地,在半昏迷状态中翻来滚去。埃尔默跳上行驶中的火车,跑过几节车厢顶部,跳到一节平板车厢上。他脸贴着车厢底回头张望,使劲想看清倒在黑暗中的那个人。一股自豪感在他心中油然而生。“我让他知道了,”埃尔默大声喊道,“我猜我让他知道了。我并没有那么古怪。我猜我让他知道了,我并没有那么古怪。” 不曾说出的谎言 雷·皮尔逊和哈尔·温特斯是温斯堡以北三英里处一个农场的帮工。每到星期六下午他们就跑到城里跟乡下来的其他汉子在街上闲荡。 雷是个沉默寡言、相当神经质的人,大约五十岁,留着一抹棕色胡子,繁重的劳作让他肩膀浑圆。他和哈尔·温特斯性格迥异,两个男人能有多么不同,他们俩就有多么不同。 雷非常严肃,他妻子身材瘦削,声音尖厉。两口子加上六个瘦骨伶仃的孩子,住在雷干活的威尔斯农场后面一条小河边一栋摇摇欲坠的木屋里。 雷的搭档哈尔·温特斯是个年轻小伙子。他不是温斯堡备受尊敬的内德·温特斯家的人,而是温德彼得·温特斯老头的三个儿子之一。老头在六英里外的尤尼维尔附近开了家锯木厂,温斯堡人都认为他是个地道的老无赖。 俄亥俄北部温斯堡附近一带的人永远不会忘记老温德彼得不寻常的惨死。一天晚上,他在城里喝醉了,沿着铁路驾车回位于尤尼维尔的家。住在那条路边的屠夫亨利·布拉顿伯格在城边拦住他,告诉他当心下行列车,但老温德彼得却抽了他几鞭子,继续赶路。火车开过来,撞死了他和他的两匹马,一个正在附近路上赶车回家的农民和他老婆目睹了这场事故。据他们说,老温德彼得站在马车座上,冲着呼啸而来的火车头高声咒骂,那两匹马被他不停手地打得跟疯了一般,朝毫无疑问的死亡直冲过去时,他分明在兴奋地尖叫。在乔治·威拉德和塞思·里士满这些年轻人记忆中,这件事一定非常鲜活,因为,虽然我们城里人人都说老头迟早会直奔地狱,少了他这个社会将更安生,可是大家都暗暗深信老头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并且崇拜他那愚蠢的勇气。很多年轻人都经历过这样的人生阶段:希望自己荣耀地死去,而不是在杂货铺当个伙计,无聊地打发掉这一辈子。 不过,这里要说的不是温德彼得·温特斯的故事,也不是跟雷·皮尔逊同在威尔斯农场干活的老头的儿子哈尔的故事。我们要讲的是雷的故事。只是有必要交代点哈尔的情况,以便你对这个故事的精神有更深的领悟。 哈尔是个坏家伙。大家都这么说。温特斯家有三个儿子,约翰、哈尔和爱德华,个个都跟老温德彼得一样长得高大魁梧,都是打架和追女人的好手,总之是一帮坏东西。 哈尔是这帮人里最坏的一个,总干些恶作剧的事。有一回,他从父亲的厂里偷了一批木料到温斯堡卖掉,然后拿这笔钱给自己买了套廉价而花里胡哨的衣服。接着他喝得烂醉,老爹咆哮着跑到城里来找他,跟他在主街上一见面就动起拳脚来,最后双双被关进监狱。 哈尔到威尔斯农场去干活是因为迷上了附近的一个乡村女教师。那时他才二十二岁,已经有两三次陷入温斯堡人所谓的“女人困境”。不管谁听了他迷恋女教师的事,都深信不会有好结果。“他只会给人家女孩带来麻烦,你们看着吧。”到处都能听见有人在说这样的话。 十月底的一天,雷和哈尔两个人在地里干活。他们忙着剥玉米,偶尔说点话,然后笑上一会儿。接着两人就都沉默不语了。雷更敏感,总是想得更多,他双手皮肤皲裂,很疼。他把手插进衣服口袋眺望着田野。他沉浸在忧伤、烦乱的心境中,乡村的美丽让他感动不已。如果你熟悉秋天的温斯堡乡村,见过低矮的山峦被金黄和鲜红的色彩装点得有多么绚丽,你就会懂得雷的感觉。他想起了老早以前,那时他还是个小伙子,跟父亲住在一起,父亲是温斯堡的面包师。在这个时节,他每天都在林子里游荡,拾野果、打野兔,或者就只是抽着烟斗闲荡。就在他四处游逛的日子里,有一天,婚姻从天而降。一个姑娘到父亲的铺子里来买东西,他把姑娘引诱出去,然后发生了一点事。每当抗拒的情绪从心中苏醒时,他就会想起那天下午,想起那件事如何影响了他的一生。他忘了哈尔还在旁边,嘴里开始喃喃自语。“上帝欺骗了我,我这个被生活欺骗了的傻瓜。”他低声说。 哈尔·温特斯好像懂得他的心思,大声说道:“嗯,那样值得吗?是怎么回事啊?婚姻是怎么回事啊?”他问完后发出一阵大笑。哈尔想一直笑下去,不过他的心情也是很真诚的。他开始诚恳地谈起来。“男人非得如此吗?”他问道,“非得要套上笼头,像匹马那样奔波一辈子吗?” 哈尔不等他回答就跳起来,在一堆堆玉米中间走来走去。他越来越兴奋,忽然弯腰捡起一个金黄的玉米穗,扔到篱笆上。“我让内尔·冈瑟有麻烦了,”他说,“我告诉你了,你可得闭紧嘴啊。” 雷·皮尔逊站起来凝视着哈尔。他差不多比哈尔矮一英尺,这个年轻人走过来把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构成了一幅图画。他们站在空旷的田野里,身后是一排排悄无声息的玉米堆,远方是点缀着鲜红和金黄的山峦,他们从两个互不关心的帮工变得对彼此十分感兴趣。哈尔感觉到了这一点,他笑了,那是他的风格。“嘿,老爹,”他难堪地说,“来,给我指点下吧,我让内尔有麻烦了。你可能也遇到过类似的麻烦。我知道每个人都会说去做正确的事,可是你怎么说呢?我是不是应该结婚成家,就这样过下去?是不是应该给自己套上笼头,最终像匹老马一样筋疲力尽?你是了解我的,雷。谁也休想打败我,可是我会打败自己。我该这样活下去还是该让内尔见鬼去?来吧,告诉我。不管你说什么,雷,我都会照做。” 雷无法回答。他挣脱哈尔的手,转身径直朝谷仓走去。他是个敏感的人,眼里含着泪水。他知道,对哈尔·温特斯,老温德彼得·温特斯的儿子,只有一句话可说,只有一句话是他的教养和所有他认识的人的信仰所许可的。然而他无论如何都无法说出他知道自己应该说的那句话。 那天下午四点半,当妻子沿着小河边的小路来找他时,雷正在谷场上转悠。跟哈尔进行过那番谈话后,他就在谷仓周围干活,没有再到玉米地里去。晚上的杂活已经干完,他看见哈尔已穿好衣服,从农舍出来,上了大路,准备到城里去狂欢一夜。他沿着回家的小路疲惫地走在妻子后面,眼睛看着地上琢磨事。他搞不清到底哪儿不对头。每次他抬眼看见夕阳中的乡村美景时,就想做点从未做过的事情,想大喊或者尖叫,或者举起拳头揍妻子一顿,或者干些其他出格和可怕的事情。一路上,他不停地抓着自己的脑袋,使劲想把事情理出个头绪来。他死死地盯着妻子的背影,可这女人好像浑然不觉。 妻子只不过想让雷进城买些日用品,她把需要的东西一说完就开始责备他。“你老这样闲荡,”她说,“这次你可抓紧点。家里都没东西做晚饭了,你赶快去趟城里,早点回来。” 雷走进自己的屋子,从门后的衣帽钩上取下大衣,大衣口袋边已磨破了,领子也已磨得发亮。妻子走进卧室,很快又一手拿着三枚银币,一手拿着件要洗的衣服走出来。一个孩子不知在屋里的哪个角落伤心地哭着,狗睡醒后在火炉边打着哈欠。妻子又开始说他。“孩子们这样哭啊哭的。你干吗老磨磨蹭蹭?”她问道。 雷走出屋子,翻过篱笆,来到一片田野上。天正在一点点暗下来,眼前的景色美极了。低矮的山峦色彩缤纷,连篱笆旁的角落里那一丛丛矮小的灌木都焕发出美丽的生气。在雷·皮尔逊看来,整个世界似乎由于某种东西而活了起来,就像他和哈尔站在田里对视时,两个人忽然间都变得生气勃勃一样。 在那个秋天的傍晚,温斯堡附近乡村的景色在雷眼中真是太美了。美到极致,他简直无法承受。刹那间,他忘掉了作为生性沉默的老帮工的一切,扔掉那件破大衣,开始飞奔起来。他一面奔跑,一面喊叫着抗议自己的生活,抗议一切生活,抗议一切使生活变得丑陋的东西。“没有什么给出的承诺!”他面对空旷的田野大喊,“我对我的明妮并没有许诺什么,哈尔对内尔也没有作出任何承诺。我知道他没有。她跟哈尔到树林里去是心甘情愿的。哈尔想要的也是她想要的。为什么我应该付出代价?为什么哈尔应该付出代价?为什么要有人付出代价?我不想让哈尔变得衰老枯槁。我要去告诉他。我不能听凭事情就这样下去。我要赶在哈尔到城里之前追上他,我要告诉他。” 雷跌跌撞撞地奔跑着,中间还绊了一跤跌倒在地。“我一定要追上哈尔,告诉他。”他脑子里始终盘旋着这个念头,虽然气喘吁吁,但跑得越来越猛。就在他这样狂奔时,多年来不曾记起的往事涌上了心头:结婚时如何计划着去西部投奔在俄勒冈波特兰的叔叔,一点都没想过自己会干上农场雇工,那时想的是到了西部去海上当一名水手,或者在哪家牧场工作,骑一匹马踏进西部小镇,大喊大笑着,用粗野的喊叫声把屋子里的人都吵醒。接着,他又想起自己的那群孩子,恍惚中感觉孩子们的手紧紧地抓着他。所有跟自己有关的念头也都跟哈尔有关,他想象着这群孩子也抓住了哈尔。“他们是生活中的意外,哈尔,”他大喊道,“他们不是我的或者你的。我跟他们毫无关系。” 雷不停地奔跑着,黑暗逐渐笼罩了田野。他的呼吸声变成了啜泣。他跑到大路边的篱笆前时,碰到了哈尔·温特斯,他衣冠楚楚,抽着烟斗,欢快地走过来,雷却无法说出自己想到的或想要说的话。 雷·皮尔逊失去了勇气,这就是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个故事的真正结尾。他走到篱笆前,双手按在篱笆顶上,站在那里凝视着,天几乎全黑了。哈尔·温特斯跳过一条小沟,手插在衣袋里大笑着向雷走过来。他似乎已经忘记了在玉米地里发生的事。他伸出结实有力的手抓住雷的衣领,摇晃着这个老人,像在摇晃一条做错事的狗。 “你是来告诉我的吗?”他说,“好吧,跟我说什么都行。我不是个胆小鬼,我已经有主意了。”他又发出一阵大笑,然后跳回沟那边去。“内尔不是傻瓜,”他说,“她没有求我娶她。是我想娶她。我想成个家安定下来,生儿育女。” 雷·皮尔逊也大笑起来。他感觉想嘲笑自己和这个世界。 当哈尔·温特斯的身影消失在笼罩着通向温斯堡的大路的黑暗中时,雷转过身慢慢穿过田野,向他扔掉破大衣的地方走去。他一定回想起了在小河边那间破木屋里跟细腿的孩子们度过的愉快夜晚,因为他嘴里在嘀咕:“这样也好。无论我对他说什么,都是谎言。”他轻声说道,然后他的身影也消失在田野上的暮色中。 酒醉 汤姆·福斯特从辛辛那提来到温斯堡的时候还小,对很多事情还会感到新鲜。他的外祖母是在小城附近一家农场里长大的,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曾去城里上过学,那时的温斯堡是个只有十二或十五户人家的小村子,房屋都集中在特鲁宁山上一家杂货店周围。 离开早年住过的地方后,她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她又是个多么坚强能干的小个儿老太婆啊!她去过堪萨斯、加拿大、纽约,她那做机械工的丈夫在世时,她跟着他到处走。后来她跟女儿住在一起,女儿也嫁给了一个机械工,住在肯塔基州的科温顿,从辛辛那提过了河就到了。 从此汤姆·福斯特的外祖母的艰难岁月就开始了。先是她的女婿在一次罢工中被警察打死,后来汤姆的妈妈也得病死了。外祖母攒了一点钱,可是为女儿治病和两场丧葬的花费把这点积蓄洗劫一空。她成了个颤巍巍的老女工,跟外孙住在辛辛那提一条小街边的一家旧货铺楼上。她给一栋办公大楼擦了五年地板,然后又找到一个在饭店洗盘子的活。她的双手都扭曲得不成样子了。她拿拖把或扫帚时,双手看上去像缠在一棵树上的老藤蔓干枯的根。 老太婆一得着机会就回了温斯堡。一天晚上,她干完活回家时捡到一只装着三十七块钱的皮夹,这笔钱给了她机会。这趟旅行对孩子来说是场巨大的历险。外祖母用她苍老的手紧紧捏着钱夹回到家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她激动得要命,几乎说不出话来。她坚持当天晚上就离开辛辛那提,说如果待到早上,失主一定会找上门来,那样就麻烦了。那年汤姆十六岁,只好背上包在破毯子里的全部家当跟老太婆吃力地走到车站。外祖母在旁边一个劲儿地催他走快些。她那牙齿早已掉光的嘴巴紧张地抽搐着。汤姆累坏了,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想把包袱放下,可她却一把抓过去,要不是外孙拦着,她真会自己背上。他们乘的火车驶出城市时,她高兴得像个小姑娘,汤姆从没见过外祖母这么爱说话。 火车轰隆隆地奔驶着,外祖母给汤姆讲了整整一晚上温斯堡的故事,以及他将如何享受那儿的生活,在田野里干活,到林子里打野物。她无法相信五十年前的那个小村子在她离开期间早已发展成一个繁华的小城。早晨,火车到了温斯堡,她都不想下车了。“这可不是我想象中的温斯堡。你在这儿日子恐怕不好过。”她说。当火车继续驶向下一站时,两个人迷茫地站在温斯堡站行李员艾伯特·朗沃思面前,不知道要上哪儿去。 可是汤姆·福斯特的日子过得挺好。他是那种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适应的人。银行家的妻子怀特太太雇外祖母干些厨房的活,他则在银行家砖砌的新马厩里当了个小马夫。 在温斯堡雇个仆人很不容易。想雇个佣人照料家务,却找来个坚持要跟主人同桌吃饭的“女雇员”。怀特太太讨厌这种女孩,逮住机会把这个在城市生活过的老女人抓到手。她给汤姆在马厩的楼上腾了间屋子。“在不需要照料马匹的时候,他可以修修草坪、跑跑腿。”她对丈夫说。 照汤姆·福斯特的年龄,他的个头太小了。他那颗大脑袋上,硬生生的黑发根根直立,把他的头衬托得更大了。他的声音是人们所能想到的最柔软的事物,他温和沉静,悄然潜入小城生活,丝毫不曾引起别人的注意。 人们不禁纳闷汤姆·福斯特的这股温和劲儿是在哪儿培养出来的。在辛辛那提他住的那个街区,蛮横的小青年成群结伙地在街上闲荡,他小时候那几年都是跟着他们混。他在一家电报公司干过一阵送信员,在妓院星罗棋布的区域送信。妓院里的女人都认识他,喜欢他,街头团伙里的小青年们也喜欢他。 他从不坚持或表现自己。就是靠了这点他才得以脱身。他以奇怪的姿势站在生活之墙的阴影中,而且是刻意站在阴影中。他看着这些淫欲之地的男男女女们,感受着他们随随便便的、可怕的爱情,看着小青年们打架斗殴,听他们讲偷窃和酗酒的故事,完全无动于衷,奇迹般地没有受到丝毫熏染。 汤姆的确偷过一回东西。那时他还住在城市。当时外祖母病了,他自己也没活可干。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于是他走进一条小街边的一家马具店,从放钱的抽屉里拿了一美元七十五美分。 马具店是一个留着长胡子的老头开的。他看见这孩子鬼鬼祟祟地乱转并没当回事。乘老头到街上跟一个赶马车的人说话的工夫,汤姆打开抽屉,拿了钱就走。后来他被捉住了,外祖母提出自己每周打扫两次店铺,这样干了一个月才把事情平息下去。汤姆感到很羞愧,可也挺高兴。“羞愧是应当的,而且我因此懂得了一些新的事情。”他对外祖母说。外祖母虽然搞不懂他在说什么,但因为太喜欢他了,所以懂不懂都不要紧。 汤姆·福斯特在银行家的马厩里住了一年,随后又工作无着了。他把马照顾得不太好,而且老惹银行家太太生气。她吩咐汤姆去修剪草坪,他给忘了。她又打发他去商店或者邮局办点事,他去了就不再回来,跟一帮大人和孩子瞎混,消磨掉整个下午,就那么无所事事地站着,听别人聊天,偶尔碰到什么人对他说点什么就搭句腔。就像过去在城市里的妓院或者晚上跟小青年们在街上乱跑一样,在温斯堡,他总是有办法融入本地人中间,却又明显地同他们的生活保持距离。 丢了怀特家的工作后,汤姆没有再跟外祖母一起住,不过晚上外祖母经常来看汤姆。他租了老鲁弗斯·怀廷的小木楼后边的一间屋子。这栋楼在杜安街上,距离主街不远,几年来老头子一直把它当法律事务所的办公室。他已经老态龙钟,而且又特别健忘,无法从事他的职业了,可他还未意识到自己的力不从心。老头子喜欢汤姆,让他每月只交一块钱房租。向晚时分律师回家后,这里就成了汤姆的地盘,他在火炉旁边的地板上躺下来,一连几个小时陷在深思中。晚上,外祖母来了就坐在律师的椅子里抽烟,汤姆一句话也不说,跟平时在大家面前一样。 老太婆聊起天来兴致很高。有时她对在银行家屋里碰上的什么事来气了,会骂上好几个钟头。她用自己挣的钱买了个拖把,定期来打扫律师事务所。等到整个屋子变得一尘不染,散发出清洁的气味,她就点上陶土制的烟斗和汤姆一起吸。“你要是准备好去死了,我也就不打算活了。”她对躺在椅子旁边地板上的孩子说。 汤姆·福斯特很享受在温斯堡的生活。他做点小零工,比如给厨房的炉灶劈柴、修剪房前的草坪之类。五月下旬到六月初这段时间,他就去田里摘草莓。他有的是工夫无所事事地四处游荡,他也喜欢这样。银行家怀特送过他一件旧外套,他穿着太大,不过外祖母把它改小了。他还有一件大衣,也是怀特先生送的,里面衬着毛,好几处毛都脱落了,但还是挺保暖,冬天他就裹着它睡觉。他觉得自己过日子的方式够好了,对温斯堡提供给他的这一切感到很快乐也很满足。 即便是荒唐至极的小事也能让汤姆高兴。我想这就是人们喜爱他的原因。星期五下午,赫尔杂货店一般都要烘咖啡,为周六生意兴隆时作准备,那股醇厚的香味会一直弥漫到主街之外。这时,汤姆·福斯特出现了,他在店铺后面的一只箱子上坐下。他可以一动不动地坐上一个钟头,全身心地沉醉在令他快乐得飘飘然的香味当中。“我喜欢这种香味,”他温柔地说,“它让我想起那些遥远的往事,遥远的地方和事物。” 一天晚上,汤姆·福斯特喝醉了。这件事说来有些奇怪。以前他从没喝醉过。真的,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喝过一滴会上瘾的东西,可是那次他觉得有必要醉上一次,于是就喝醉了。 汤姆在辛辛那提的时候目睹过很多事情,都跟丑恶、犯罪和色情有关。其实,他知道的这类事比温斯堡任何一个人知道的都要多。特别是跟性有关的事,都是以很可怕的方式展现,在他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看过那些在寒冷的夜晚站在肮脏的房屋前的女人和停下来跟她们搭话的男人的眼神后,他觉得会在自己的生活中把性这种东西彻底排除掉。邻居家有个女人勾引过他,他跟着她来到一间屋子里。他永远不会忘记房间里的气味和那女人眼中流露出的贪婪神色。这让他感到特别恶心,在他的灵魂中留下了一块可怕的伤疤。以前他总觉得女人单纯无邪,就像外祖母那样。有了那次经历后,他便把女人从心中清除掉了。他生性温柔,以致什么都恨不起来,由于理解不了,他决定忘记。 汤姆确实把这件事给忘了,直到来到温斯堡。在温斯堡生活了两年后,某种东西开始在他内心萌动。到处都能看见年轻人在恋爱,而他自己也是一个年轻人。在他还没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陷入了爱情。他爱上了东家的女儿海伦·怀特。他发现自己到了晚上就一个劲儿地想念海伦。 对汤姆来说,这是个问题,不过他自有解决的办法。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海伦·怀特出现在脑子里,他就任由自己去幻想,只留心自己幻想的方式。他在进行一场战斗,一场属于一个人的平静而坚决的小小战斗,他要把自己的欲望限定在自以为正确的轨道上,而且总的来看,他胜利了。 于是就有了他喝得酩酊大醉的那个春天的夜晚。那天晚上汤姆完全脱了缰。他简直像森林里误吃了疯草的无辜小鹿。一夜之间,事情开始,发展,结束,相信温斯堡没有人因为汤姆的发狂境况变得更糟。 首先,那天晚上的气氛会让一个天性敏感的人沉醉。小城住宅区街道上的树木刚刚长出柔嫩的绿叶,屋后花园里,人们在菜畦间闲散地漫步,空气中弥漫着某种寂静,某种仿佛期待着什么的寂静,让人血液沸腾。 汤姆从杜安街自己的屋子出来时,正好是黄昏令人惬意的时刻。他先是在街上散步,轻柔而又沉静地往前走去,脑海里荡漾着那些他很想将其化作语言的思绪。他说海伦·怀特是空中飞舞的火焰,自己则是天空下一棵没有叶子的小树。他又说海伦是一阵风,一阵强烈可怕的风,来自汹涌的大海的黑暗中,他则是被渔夫扔在海边的小船。 这种意象让男孩感到喜悦,他一边随意走着,一边玩味着。他来到主街,坐在瓦克尔烟草店前的马路边。他在那儿逗留了一个钟头听别人闲聊,不过他们说的那些他并不太感兴趣,于是就悄没声息地走了。然后他决定去喝个大醉。他走进威利酒馆,买了瓶威士忌。他揣着酒走出小城,打算一个人喝着酒好好地想想。 汤姆坐在城北一英里处路边的一个长满新草的斜坡上喝醉了。他眼前是一条白茫茫的大路,背后是一个花开得正盛的苹果园。他举起酒瓶喝了一口,然后在草地上躺下来。他想起温斯堡的清晨,怀特家房子旁边的砾石车道上的小石子被露水打得湿漉漉的,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想起在马厩里度过的一个个夜晚,下雨的时候他会醒着躺在床上听雨滴敲击东西的声音,闻着马匹和草料散发出的温暖的味道。接着他想到了几天前横扫温斯堡的那场暴风雨,他的思绪回到过去,重温了他和外祖母从辛辛那提搭火车到温斯堡的那个晚上。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安静地坐在沙发椅上,感觉着卖力地拉着火车穿过夜色的发动机的力量,这对当时的他而言是多么新奇啊! 没多久汤姆就醉了。当各种念头纷至沓来时,他不停地拿瓶子往嘴里灌酒。头脑开始晕眩起来时,他才顺着出城的那条大路往回走。这条路从温斯堡北边延伸出去到达伊利湖,路上有座桥,这个醉醺醺的少年顺着这条路朝桥走去。他在桥边坐下。他还想喝,可是拔出瓶塞时感觉有些难受,又猛然把瓶塞按回去。脑袋摇来晃去,他只好坐在桥头的石头上大声叹息。他感觉脑袋在像风车一般旋转,接着突然一片空白,手脚不由自主地动起来。 汤姆十一点钟才回到城里。乔治·威拉德发现他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就把他领到《鹰报》印刷所。他担心这个喝醉的少年会把地板弄得一团糟,于是又扶他到小巷里。 乔治被汤姆·福斯特弄得不知所措。这个喝得醉醺醺的孩子提到了海伦·怀特,说跟她去了大海边,还跟她亲热过。乔治晚上见到海伦·怀特跟她爸爸在街上散步,可以肯定汤姆是在异想天开。这时,埋藏在内心的对海伦·怀特的感情像火焰般燃烧起来,乔治生气了。“别讲了,”他说,“我不想让海伦·怀特的名字跟这个扯在一起。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他开始摇晃汤姆的肩膀,想让他清醒些。“别讲了。”他又说了一遍。 两个奇妙地凑到一块儿的年轻人在印刷所里待了三个小时。乔治等汤姆稍微清醒点之后带着他出去散步。他们朝乡野走去,最后在一片树林附近的一根木头上坐了下来。宁静的夜晚,有某种东西把他们拉在了一起,酒醉的少年清醒后,他们聊了起来。 “喝醉的感觉真好,”汤姆·福斯特说,“让我学到了一些东西。我以后不必再喝醉了。从此以后我的头脑会更加清楚。瞧,就是这么回事。” 乔治·威拉德并未听懂,但跟海伦·怀特有关的那股愤怒已经消失了,他觉得自己被这个面色苍白、摇摇晃晃的少年所吸引,仿佛此前从来没有被什么人这般吸引过。他像母亲似的恳求汤姆站起来走走。他们再次回到印刷所,坐在黑暗中谁也不说话。 乔治搞不清楚汤姆·福斯特的意图。汤姆再次说起海伦·怀特时,他又来气了,而且开始骂人。“别说了,”他厉声道,“你没有跟她一起待过。你凭什么说有过这种事?凭什么老提这个?别说了,听见了吗?” 汤姆伤心了。他没有跟乔治·威拉德争吵,因为他不会争吵,只好起身离开。当乔治·威拉德一个劲儿地坚持时,他伸手按住这个比自己年长些的男孩的胳膊,努力解释。 “好了,”他轻声说,“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感到高兴。你瞧,就是这么回事。海伦·怀特让我感到快乐,就跟这夜色一样。我想要受点折磨,受点伤害。我想我应当这样。我想要受点折磨,你知道,因为人人都在受折磨,都在做错事。我想过去做很多事情,可是那些都没有意义。因为它们全都会伤害别人。” 汤姆·福斯特抬高了声音,平生第一次几乎激动起来。“这就像是亲热,我就是这个意思,”他说,“你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吗?做我做过的事让我伤心,让一切变得奇奇怪怪。这就是我这样做的原因。我也很高兴。我从中学到了某种东西,就是这样,我要的就是这个。你还不明白吗?我想要了解某种东西,你瞧。我就是为了这个才喝醉的。” 死 通往赫夫纳区巴黎绸缎公司楼上里菲医生诊所的楼梯上只有一点昏暗的亮光。楼梯口挂着一盏灯,玻璃罩脏兮兮的,用托架固定在墙壁上。灯上装了个锡皮反光器,已经锈得发黑,上面落满了尘土。上楼梯的人总是踩着前人的脚印往上爬。松软的楼梯板已经被踩得有些塌下去了,一路有许多明显的凹陷。 到楼梯顶向右转是里菲医生的房门。左边是一条堆满垃圾的黑乎乎的过道。旧椅子、木匠用的支架、短梯、空盒子都躺在黑暗中等着蹭破谁的小腿。这堆垃圾是巴黎绸缎公司的。店里的柜台或者架子用不上时,伙计们就把它搬上楼扔在这堆东西上。 里菲医生的诊所大得像间谷仓。屋子中间放着一个圆肚子的火炉,底座周围堆着一圈木屑,用钉在地板上的厚木板围着。门边放着一张大桌子,从前是赫里克服装店的一件家具,用来陈列定做的衣服。桌上摆满了书籍、药瓶和外科手术器械。桌边放着约翰·斯帕尼尔德留下的三四个苹果,他是栽培树苗的,是里菲医生的朋友,他一进门就从口袋里悄悄往外掏苹果。 中年时期的里菲医生高大笨拙。后来的灰白胡子此时还没出现,上嘴唇留着一抹棕色胡子。他的风度并不优雅,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心里老为手脚搁哪儿而发愁。 那时,伊丽莎白·威拉德已经结婚很多年,儿子乔治已经是个十二岁或者十四岁的少年了。有时在夏天的午后,她会爬上破楼梯,来到里菲医生的诊所。这个女人原本修长的身体已经开始弯曲,无精打采地挪动着。表面上她是去里菲医生那里看病,但多半时候这种拜访跟看病没有多少关系。她和医生虽然也谈到健康,但多半谈的是她的生活、他们彼此的生活,以及他们在温斯堡生活期间浮现在他们头脑中的各种想法。 在空荡荡的大屋子里,这一男一女坐在那里注视着对方,他们很相像。他们的身体有区别,他们眼睛的颜色、鼻子的长度、生存的环境也都不同。但是他们内心有某种东西是一致的,期求同样的解脱,在旁观者的记忆中会留下同样的印象。后来,医生年纪再大些的时候娶了一个年轻的妻子,他常常跟妻子谈论与这个来看病的女人一起消磨掉的时光,讲了许多他以前未能告诉伊丽莎白的事情。他到老年时差不多变成一个诗人了,对于过去发生的事情有种诗一般的看法。“我的人生已进入非得祈祷不可的时期,因此我发明了神灵,向他们祈祷,”他说,“我既不把祈求的东西讲出来,也不下跪,而是在椅子里一动不动地坐着。在下午晚些时候,闷热的主街上悄无声息,或者在冬季天色阴沉的时候,这些神灵会走进诊所,我想不会有人知道他们。后来,我发现这个女人伊丽莎白知道,她同样崇拜这些神灵。我想,她到诊所来是因为知道神灵们也在这里,而她也很高兴发现自己并不孤单。这样的经验难以解释,虽然我想这种事也常常发生在其他地方的男女身上。” 伊丽莎白和里菲医生在夏天的午后坐在诊所里谈论他们两个人的生活时也会谈到其他人。有时医生会讲些充满哲理的警句,讲完后就愉快地笑起来。间或在沉默一阵后说出一句话或给出一个暗示,奇异地照亮了说话人的生活,一个愿望变成一种欲望,或者一个半死的梦想忽然间闪耀着生机。大部分话是这个女人说的,她说话时并不看着这个男人。 旅店老板的妻子每次来看医生,说话都会变得更加自在一点,在他面前待上一两个小时后,从楼上下来走到主街上,她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似乎更有力量抵抗生活中的沉闷乏味了。她朝前走去,身体摇摆的节奏近乎少女,但是,等她回到自己屋里,在窗边的椅子上坐下时,当黑暗降临,旅店餐厅的一个女孩给她端来晚饭时,她会让这种激情冷却下去。她的思绪飞回了热烈地渴望冒险的少女时代,回想起在还可以冒险的那段时光里拥抱过她的男人们的手臂,特别是回想起一个曾经是她情人的男子,在激情迸发的时刻对着她大喊了一百多遍,一遍又一遍疯狂地重复着同样的话:“宝贝!宝贝!可爱的宝贝!”她觉得,这些话表达出了自己一生都想得到的东西。 在这个破烂陈旧的旅店,老板患病的妻子坐在自己房间里哭了起来。她捂着脸,身体前后晃动着。朋友里菲医生的话在她耳边回响。“爱情就像黑夜里拂过树下青草的风,”他说,“你千万别想方设法把爱情界定得清清楚楚。爱情是生命中神圣的偶然。如果你想把它弄明白,让它确定无疑,想生活在柔和的晚风吹拂的树下,那么,令人失望的漫长炎热的日子很快就会到来,驶过的马车扬起的沙尘就会落在亲吻过后激动而温柔的嘴唇上。” 伊丽莎白·威拉德想不起在她五岁时就死去的母亲。她的少女时代是在难以想象的危险状态中度过的。父亲是一个老想图清静的人,而旅店事务又不允许他清静。他也是平日里和死前都病怏怏的。他每天起来时都满脸的欢乐,可是到早晨十点所有的欢乐已经从他心中溜走了。客人抱怨旅店餐厅的收费,或者哪个收拾床铺的女工结婚走了,他就用脚跺着地板咒骂。到了晚上,他上了床,想到自己的女儿在进出旅店的人流中成长起来,伤心得要命。等姑娘长大些,晚上开始跟男人出去散步时,他很想跟她谈谈,他试了,但没成功。他老是忘记自己想要说的话,把时间都浪费在自怨自艾上。 少女以及青年时期的伊丽莎白努力要成为一个人生的真正的冒险家。十八时,人生是那么让人激动,她不再是处女。虽然她在嫁给汤姆·威拉德之前有过六个情人,但是她还从来没有参与过单纯为情欲所驱使的冒险。她像世界上所有女人一样,想得到一个真正的情人。人生中永远有一些东西令她目醉神迷,一些隐秘而奇异的东西。这个已经开始跟男人在树下散步的女孩子高挑漂亮,走路婀娜多姿,永远把她的手伸向黑暗,努力想要握住另一个人的手。她极力想从同她一道冒险的男人模糊的言语中找到对她而言真实的词句。 伊丽莎白嫁给了父亲旅店的伙计汤姆·威拉德,因为他就在眼前,而且汤姆打算结婚的时候正好赶上她决心要出嫁。有段日子,她跟许多年轻姑娘一样,以为结婚会改变生活的面貌。即使她对跟汤姆结婚的结局心存疑虑,也顾不得了。那时父亲病得快要死了,她也因为陷入一桩毫无意义的事情而茫然无措。温斯堡像她那种年龄的女孩一个个嫁给了那些她很熟悉的男人,比如杂货店伙计或者年轻的农民。晚上她们跟丈夫到主街散步,走过她身边时都愉快地微笑着。她开始想婚姻这种事也许充满了某种隐秘的意义。那些跟她说话的年轻妻子们都既温柔又羞涩。“有个自己的男人,事情就不一样了。”她们都这样说。 结婚前夕,这个迷茫的女孩跟父亲谈了一次。后来她想过是不是跟病人单独相处的时光导致她下定决心要嫁人。父亲谈到了自己的生活,告诫女儿不要重蹈覆辙。他咒骂着汤姆·威拉德,反而导致伊丽莎白替这个伙计说话。父亲很激动,努力想从床上下来。她不让他四处走动,他就开始抱怨。“我一天都没有清静过,”他说,“我这样辛辛苦苦地工作,可旅店还是不赚钱。现在我还欠着银行的债。我走了你就会知道。” 父亲的声音由于郑重而紧张起来。他起不来,于是伸手拉女儿,让她的头挨着自己的头。“有条出路。”他压低嗓门说,“不要嫁给汤姆·威拉德,也别嫁给温斯堡其他任何人。我的大箱子里有个锡盒,里面有八百块钱,带上钱走吧。” 病人的声音又变得烦躁起来。“你得向我保证,”他说,“如果你不愿作出不结婚的保证,那你就发誓:你永远不把钱的事告诉汤姆。这是我的钱,我把钱给了你,我有权提这个要求。把钱藏起来。这笔钱就算是我这个不称职的父亲对你的一点补偿。将来某个时候它可能会成为你的一扇门,一扇大开的门。好了,我告诉你,我快死了,向我发誓吧。” 在里菲医生的诊所,伊丽莎白这个疲倦而憔悴的四十一岁的老女人坐在火炉前的椅子里盯着地板。医生坐在窗子附近的一张小桌旁边,手里摆弄着桌上的一支铅笔。伊丽莎白谈着自己的婚后生活。她不带一点感情色彩,也忘记了丈夫的存在,只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时把他当作一个活的指示牌来用。“后来我就结婚了,结果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她苦涩地说,“我一踏进这道门槛就开始害怕。也许是我以前懂得太多了,也许是和他在一起的第一个晚上发现了太多。我想不起来了。 “我多傻啊。父亲把钱给了我,努力想说服我别结婚,我却听不进去。我想着那些结了婚的女孩们说的话,自己也要结。我需要的不是汤姆,而是婚姻。父亲睡着时,我把头探出窗外,想着自己之前的生活。我不想做个坏女人。小城里到处在传我的事。我甚至开始害怕汤姆会改变主意。” 女人的声音激动得颤抖起来。里菲医生在不知不觉中开始爱上她了,他产生了一种怪异的幻觉。他觉得,当这女人说话时,她的身体在发生变化,变得越来越年轻、挺拔、结实。当他摆脱不了这种幻觉时,意识对它作了一个职业性的曲解。“这样的谈话对她的身心都有好处。”他自言自语道。 女人开始讲起结婚几个月后的一天下午发生的一次意外。她的声音平静了些。“下午晚些时候,我一个人驾着车四处转悠,”她说,“我有一辆小马车和一匹小灰马,存在莫耶马车店里。汤姆正忙着油漆旅店房间,重新贴墙纸。他需要钱,我想把父亲给了我八百块钱的事告诉他。可我下不了这个决心。我不太喜欢他。那些日子他手上脸上老沾着油漆,浑身散发着油漆味。他正在努力地修补旧旅店,想把它弄得新潮漂亮些。” 这个激动不已的女人笔直地坐在椅子里,当她说到在春天的午后一个人驾车漫游时,做了个敏捷的女孩气十足的手势。“那时阴云密布,暴风雨就要到来,”她说,“在黑压压的乌云下方,树木和青草的绿色鲜亮得晃眼。过了特鲁宁山一英里或者更远,车子拐进了一条岔路。小马敏捷地跑上山坡又跑下来。我感到烦躁。一些念头涌上心头,我想要摆脱它们。我开始用鞭子抽打小马。黑云压了下来,雨来了。我想要以可怕的速度向前奔驶,永不停息地奔驶。我要摆脱这个小城,摆脱我的衣服,摆脱我的婚姻,摆脱我的肉体,摆脱一切。为了让马继续奔跑,我差点要了它的命,等到马一步都跑不动了的时候,我从车上跳下来向黑暗中奔去,直到摔了一跤把腰扭伤了才停住。我想逃脱一切,可同时也想朝某种东西奔去。亲爱的,你明白那种感觉吗?” 伊丽莎白从椅子上跳起来,开始在诊所里走来走去。看着她,里菲医生心想,他从来没见过有人这样走路。她整个身体摆动的韵律让他着迷。她走过来,在医生椅子旁边的地上跪下,医生搂住她,动情地吻了起来。“我一路叫喊着回到家里。”她说,似乎还想继续讲述那次狂野的出行,但医生没在听。“宝贝!亲爱的宝贝!噢,亲爱的宝贝!”他喃喃地说,感觉自己搂着的不是一个毫无活力的四十一岁的女人,而是一个美丽天真的小姑娘,她奇迹般地从这个了无生气的女人的躯壳里挣脱出来。 里菲医生直到伊丽莎白死后才再次见到这个他曾搂在怀里的女人。夏天的午后,在诊所里,当他差点成了她的情人时,一件多少有些古怪的小事迅速结束了他的爱情。当这两个男女紧紧地搂抱在一起时,诊所楼梯上传来沉重的脚步声。两个人都跳了起来,浑身颤抖地站着听了一会儿。那是巴黎绸缎公司的某个伙计弄出的声音。他把一只空箱子扔在过道里的废物堆上,弄出巨大的声响,接着又步履沉重地走下楼去。伊丽莎白几乎立刻跟着下了楼。跟这位朋友交谈时在她身上复活的某种东西顷刻间死掉了。她变得歇斯底里起来,里菲医生也一样,谈话再也无法继续下去。她走在街上,体内的血还在沸腾,但是等她从主街出来看到前面新威拉德旅店的灯光时,她开始颤抖,双膝打战,有一刹那她觉得自己会摔倒在街上。 这个抱病的女人在对死亡的渴望中度过了生命的最后几个月。在通向死亡的道路上,她满怀期待和渴望向前走去。她把死亡人格化了,有时把他想象成一个强壮的黑发少年,正在翻山越岭地赶来,有时又把他想象成一个身上留有世俗生活印迹和伤疤的男子,冷峻而沉静。在自己房间的黑暗中,她从床上的被子里把手伸出来,她想象死亡像某种有生命的东西一样也向她伸出手来。“别着急,亲爱的,”她悄声说道,“要永葆青春和美丽,别着急。” 那天晚上,当病魔把沉重的手按在她身上时,告诉儿子乔治那八百块钱的计划没法实现了。她从床上下来,爬到屋子中间,恳求死亡再给她一个钟头的生命。“等一等,亲爱的。孩子啊,孩子啊,孩子!”她一面恳求,一面用尽全力抵挡着她如此热切地渴望的情人的臂膀。 伊丽莎白死于三月的某一天,那年她的儿子乔治已经十八岁,可是这个年轻人对她死亡的意义还没什么体会。只有时间会让他懂得。一个月了,他看见母亲面色苍白,动都不动,无声无息地躺在床上。接着,某天下午,医生在过道里拦住他说了几句话。 年轻人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门。他的胃里有种奇怪的空虚感。他坐下来盯着地板看了会儿,然后跳起来去外面散步。他走过车站月台,在住宅区的街道上瞎逛,经过中学校舍,心里想的几乎全是自己的事。死亡的概念还没有攫住他,母亲在那天死去,其实他有些恼火。他刚接到城里银行家的女儿海伦·怀特的信,那是对他的一封信的回复。“今天晚上我想去看她,这下泡汤了。”他有些生气地想。 伊丽莎白是在星期五下午三点钟死的。那天早晨天气寒冷,还下着细雨,但是下午出太阳了。她临死前全身瘫痪,躺了六天,既不能说话,也不能动弹,只有脑子和眼睛还有生气。那六天里有三天时间她在不停地挣扎,想着自己的孩子,想对他的将来说几句话,她眼中那股诉说的渴望如此动人,多年以后,看到过这个女人临死前的眼神的人都还记着她。连一向怨恨妻子的汤姆·威拉德也忘记了怨恨,泪水从眼睛里刷刷地往下流,打湿了胡子。他的胡子已开始变白,他把它染黑了。他用来染色的药里有油,泪水流到胡子上,他用手抹过后变成了细雾般的水汽。沉浸在悲痛中的汤姆·威拉德的脸像在凄风苦雨里待了很久的小狗的脸。 母亲死的那天,乔治天黑时沿着主街回到家里,走进自己房间梳了下头发,刷了下衣服,然后沿着走廊走进停尸体的房间。门边梳妆台上点着一支蜡烛,里菲医生坐在床边的椅子里。医生站起来准备出去。他伸出手好像要迎接这个年轻人,接着又尴尬地收了回去。有这两个不自然的人在,屋里的气氛很压抑,医生匆匆走了出去。 死者的儿子在椅子里坐下盯着地板。他又在想自己的事了,毅然决定改变自己的生活,离开温斯堡。“我要到某个大城市去。也许我会在哪家报社找到活儿干。”他想,接着思绪又回到他原本打算晚上约会的那个女孩身上,事情变成了这样让他不能去找她,想到这里他仍旧有些恼火。 在这间躺着一个死去的女人的灯光暗淡的房间里,这个少年开始胡思乱想。他脑子里玩味着各种关于生命的念头,就像母亲玩味关于死亡的念头那样。他闭上眼睛,想象海伦·怀特柔嫩的红唇挨着他的嘴唇。他的身体颤抖起来,手也抖了起来。然后发生了一点什么。这孩子跳起来,呆呆地站在那里。他凝视着被单下面死者的身躯,那种对自己胡思乱想的羞愧感掠过全身,他哭了起来。一个新的念头浮现在他的脑海,他转过身内疚地打量着四周,好像害怕有什么人在观察他。 乔治·威拉德被一种疯狂支配着,想要揭起盖在母亲尸体上的被单,想看看她的脸。这种念头紧紧地抓住了他。他坚信躺在眼前这张床上的人不是妈妈,而是别人。这种感觉如此真实,几乎让人无法抗拒。被单下面的身躯那么修长,虽然死了,看上去却依然年轻而优雅。在这个被某种奇异的幻觉操控着的少年看来,有一种莫可名状的美。他强烈地感觉到眼前的身体是活的,下一刻将有一个美丽的女人从床上跳起来走到他面前,他受不了这种悬而未决的状态。他一次又一次把手伸出去。有一回他触到了盖在母亲身上的白被单,揭开一半后又没有勇气了,他像里菲医生那样,转身走出了房间。他在门外的过道里站住,全身开始战栗,以至于不得不用手扶住墙壁。“那不是我妈妈,躺在那儿的不是我妈妈。”他轻声对自己说,身体又一次因为恐惧和不相信而颤抖起来。来守灵的伊丽莎白·斯威夫特大妈从旁边一间屋里出来时,乔治握着她的手哭了起来,脑袋不停地左右摇晃,伤心得眼前发黑。“我的妈妈死了,”他说,然后又撇下大妈转过身死死地盯着他刚从里面走出来的那扇门,“亲人,亲人,可爱的亲人啊!”这孩子在某种外在的动力的驱策下大声嘟囔着。 至于那个死去的女人藏了很久打算交给乔治·威拉德以帮助他去城市闯荡的八百块钱,还存放在她床脚边灰泥墙皮后面的锡皮盒里。伊丽莎白结婚一星期后,用棍子敲掉灰泥,把盒子放在那里。然后她找了个丈夫雇来在旅店干活的工人把墙壁补好。“我挪床时让床角碰坏了墙壁。”她向丈夫解释说,那一刻她仍然未能放弃解脱的梦想,那种解脱她这辈子终究才碰到过两次,就是她的情人“死亡”和里菲医生将她抱在怀里的时候。 成熟 那是一个深秋的黄昏,温斯堡的全县集市吸引了一群又一群乡下人来到城里。白天天色晴丽,晚上温暖舒适。从城里延伸过来的大路经过特鲁宁山伸向此刻满是枯叶的浆果田间,过往的马车扬起一团团灰尘。孩子们蜷成小球睡在马车里凌乱的草铺上。他们的头发上沾满了灰,手指又黑又黏。尘土从田里席卷而过,落日为其镀上了一层彩色的光辉。 温斯堡主街的店铺和人行道上挤满了人。夜幕降临,马在嘶叫,店铺里的伙计跑来跑去都忙疯了,小孩子们一边瞎跑一边大叫,个美国小城在投入全副精力自娱自乐。 年轻的乔治·威拉德从主街上拥挤的人群中奋力挤出来,躲到里菲医生诊所的楼梯上,望着街上的人。他热切地注视着从铺子的灯光中涌过的人流,各种念头在脑海中纷至沓来,他不愿去想。他不耐烦地在楼梯板上跺着脚,警觉地望着四周。“她会跟他待上一天吗?难道我的等待都白费了?”他咕哝道。 乔治·威拉德这个俄亥俄的乡下少年正在迅速成熟起来,各种新的念头不断在他头脑中穿梭。那一整天他都在集市的人群中孤独地游荡。他就要离开温斯堡了,他想在某个大城市的报社找份工作,他感到自己长大了。弥漫在他心中的那种情绪只有大人能理解,小孩是不会懂的。他觉得自己老了,有些疲惫。记忆在内心复苏。他感到成熟的感觉使他同别人分离开来,令他的形象平添了几分悲剧感。他需要有个人理解妈妈死后主宰他内心的那种感觉。 每个少年在他的人生中都会有那么一个时刻,他第一次开始反省自己的生活。也许就在这一瞬间,他跨过了那条界线,成为男子汉。这个少年走在小城的街道上,思索着未来以及自己将在这个世界上扮演的角色。雄心和悔恨之情开始在心中苏醒。某种事情突然就发生了。他在一棵树下站住,好像在等待一个声音喊他的名字。往事的幽灵悄然溜进了他的意识之中,身外的声音轻轻传来人生有限的讯息。他从对自己和未来无比确定变得毫无把握。如果他是个爱幻想的少年,那么一扇门开启了,他第一次俯视这个世界,看着——好像他们排着队从他面前走过——无数人在他之前从虚无中来到这个世界,走完了一生又化作虚无。他开始体会到成熟的忧伤。他有些紧张地发觉自己不过是乡村街道上随风飘荡的一片落叶。他知道,虽然朋友们对自己很支持,但他肯定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死,他就像个随风飘来飘去的东西,一个注定要像庄稼那样在阳光下枯萎的东西。他浑身颤抖,热切地张望着。他这十八年来的生活仿佛只是一瞬间,在人类漫长的征途中不过是呼吸间的事。他已经听到了死亡的召唤。他一心想跟另一个人接近,想去抚摸另一个人,想被另一个人抚摸。如果说他更希望那个人是女人,是因为他觉得女人温柔,懂他。他最需要的是理解。 乔治·威拉德在变得成熟的时候,心里想到的是温斯堡银行家的女儿海伦·怀特。他意识到在他日益长成一个男人的同时,她正在成长为一个女人。在他十八岁那年夏天的某个夜晚,他们俩在一条乡村大路上散步,他抑制不住冲动,在海伦面前夸夸其谈,想在她眼里显得成熟和更有分量。现在他怀着另外一种目的去找海伦,想向她诉说他心中那些刚刚产生的冲动。他曾努力想要海伦把自己当作男子汉,而那时他对男子气概还一无所知,现在他想和海伦在一起,让她体会到他坚信已经在自己身上发生的深刻变化。 海伦·怀特也处在变化的时期。她以年轻女人特有的方式感觉着乔治感觉到的东西。她不再是一个小女孩,她渴望获得女性的优雅和美丽。她从上大学的克利夫兰回到家里,想在集市上逛一天。她也开始回首往事。白天,她跟妈妈的客人,一个在学校教书的年轻男人,坐在看台上。这人是个书呆子,她一见就感觉不中意。在集市上,她倒是挺高兴让人看见自己跟这样一个衣冠楚楚的陌生人在一起。她知道他在这儿会招来别人的注目。整个白天她很快乐,可是到了晚上她开始焦躁不安。她想打发走教师,想躲开他。他们一起坐在看台上时,她以前的同学都在盯着他们俩看,她如此关注自己的男伴,以至于他对她发生了兴趣。“学者是需要钱的。我应该找个有钱的女人结婚。”他暗自沉思。 海伦·怀特也在想着乔治·威拉德,甚至在他在人群中忧郁地游荡着想念她的时候。她记得那个夏天的夜晚他们一起散步的情形,而她还想跟他散步。她想着在城市度过的那几个月,去剧院,看着灯光照耀的大街上人流熙熙攘攘,这些深深地改变了她。她需要乔治来感觉和体会发生在她身上的这种深刻的变化。 两个少男少女一起度过的那个铭刻在记忆中的夏夜,现在冷静地看显得挺傻。他们沿着一条乡间大路出了城,然后在一片玉米地的篱笆边站住,地里的玉米离成熟尚有一段时日。乔治·威拉德脱掉外衣,搭在手臂上。“嗯,我住在温斯堡——没错——我还不曾离开过家,可我正在长大,”他说,“我不停地读书、思索。我将努力干出点事情来。” “嗯,”他解释道,“关键不是这个。也许我最好不要再说了。” 这个茫然无措的少年抓着女孩的手臂,声音有些颤抖。两人又沿着大路往城里走去。乔治在绝望中开始吹嘘。“我要做个大人物,温斯堡从未出过的大人物,”他宣称,“我希望你做点事。我说不来是什么事。也许这跟我没关系。我希望你尽量跟别的女人不同。你明白的。我告诉你,这跟我无关。我希望你美丽。你懂我的意思。” 乔治不说话了,两人默默地进了城,沿着街道向海伦·怀特家走去。到门口的时候,他想说点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些句子浮现在脑海中,但好像全都无比空洞。“我想——我常常想——我心想你会嫁给塞思·里士满。我现在知道了,你不会。”海伦穿过大门朝屋子走去时,他所能找到的全部的话就是这些了。 在温暖的秋夜,乔治·威拉德站在楼梯上看着主街上涌动的人群,他想起玉米地旁边的那次谈话,为自己扮演的角色感到害臊。街上的人像关在圈里的牛羊一般挤来挤去。马车和货车几乎填满了狭窄的道路。一个乐队在演奏,小男孩们在人行道上赛跑,在大人们的腿之间奔窜。红光满面的小伙子挽着女孩很不自然地走来走去。一家店铺楼上的房间要举行舞会,提琴手们在调试乐器。一扇开着的窗子里不时飘出断断续续的声音,与嘈杂的人声和乐队响亮的喇叭声搅在一起。各种声音混在一起,弄得威拉德心烦意乱。到处都是拥挤着向前移动的人潮。他很想一个人躲开理理思路。“如果她愿意跟那个家伙待着,就随她去吧。我干吗要在乎呢?跟我有什么关系?”他低声恨恨地说,沿着主街穿过赫尔杂货铺来到一条小街上。 乔治感觉孤独极了,他沮丧得简直想痛哭,但骄傲驱使他甩开手臂快步向前走去。他走到韦斯利·莫耶的马车房前,站在阴影里听一群人谈论赛马,韦斯利的那匹种马托尼·蒂普今天下午在集市上得了个第一。一群人聚集在马棚前,韦斯利在大伙面前昂首走来走去,一个劲儿地吹嘘。他手里握着一根皮鞭不停地抽着地面。灯光下扬起团团尘土。“你们别说了,”韦斯利大声说,“我不担心,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他们会输。我不担心。” 平时乔治·威拉德对骑手莫耶的夸夸其谈很感兴趣,此刻却感到愤怒。他转过身匆匆顺着街道走了。“这个牛皮大王,”他气急败坏地说,“他干吗要这样吹嘘呢?他干吗不闭上嘴?” 乔治走进一块空地,匆忙中跌倒在一堆垃圾上。一只空桶上突出的钉子划破了他的裤子。他坐在地上咒骂了几句,然后用一根别针别住裂口,站起来继续往前走。“我要去海伦·怀特家,我就是要去。我要直接闯进去。我要说我想见她。我要直接进去坐下,我就是要这样。”他坚定地说,翻过一道篱笆开始跑起来。 在银行家怀特家的前廊上,海伦焦灼不安,心神恍惚。那个教师坐在母亲和女儿中间。女孩觉得他的谈吐很无聊。虽然他也是在俄亥俄一个小城长大的,可是却做作地拿出大城市人的派头。他想显得见多识广。“我很高兴你给我这个机会来了解大多数女孩的出身背景,”他说,“怀特太太,承蒙厚爱,让我来这里玩一天。”他转过来冲海伦笑笑。“你的生活仍然同小城密切相关吧?”他问道,“这儿有什么你感兴趣的人吗?”海伦觉得他的声音听上去既自负又严肃。 她站起来走进屋子,在通向后花园的门口站住倾听。妈妈开始说话了。“这儿没人适合跟海伦这么有修养的女孩来往。”她说。 海伦从屋后的楼梯上下去来到花园里。她在黑暗中站住,浑身开始战栗。她觉得这个世界到处都是喋喋不休、毫无价值的人。她怀着炽热的渴望从花园的门跑出去,从银行家的马厩那儿拐过去,来到一条小街上。“乔治!你在哪里,乔治?”她大声喊着,内心充满紧张的兴奋。她不跑了,靠住一棵树歇斯底里地大笑起来。这时,乔治·威拉德沿着黑乎乎的小街走过来,嘴里在念叨着什么。“我要直接闯进她家,我要直接闯进去坐下。”他走近时还在念叨。他停下来傻乎乎地盯着海伦。“来吧。”他说着握住了海伦的手。他们低着头沿着街道从树下走过。干枯的树叶在脚下沙沙作响。现在乔治找到她了,反而不知该说什么,该做什么。 在温斯堡集市广场上头有一个半荒废的旧看台,从来没漆过,木板全都变形了。集市广场位于从瓦恩河谷绵延而上的小山顶上。晚上从看台上越过玉米地望去可以看见小城的灯光照亮了天空。 乔治和海伦从蓄水池边的小路走过去,往上走向集市广场。由于海伦在身边,在小城拥挤的街道上弥漫在年轻人内心的那种孤独感既支离破碎又愈加强烈了。他所感觉到的一切都在她内心反映出来。 在青春时期,从来都有两种力量在人们内心互相斗争。热情而不假思索的小野兽与内省和记忆相互斗争,而支配乔治·威拉德的是那种较为成熟的东西。海伦体会着他的情绪,满怀敬意地走在他身旁。他们登上看台,爬到最上面一排,在一条长凳上坐下。 在每年一度的集市散场后,走进这个中西部小城边上的广场,这种经历中有某种令人难忘的东西。你绝不可能忘记这种感觉。四处都是幽灵,不过不是死人的,而是活人的。在刚刚过去的白天,那么多从小城和附近乡村来的人涌到这里。带着妻子儿女的农民和住在那数百栋小木屋里的人们聚集到由木板墙围住的这块地方。小姑娘们在这里嬉笑,满脸胡子的男人则谈论着他们的生计。这里洋溢着生命,生命在这里躁动不安。现在是晚上了,生命都已散去。寂静得几乎令人害怕。当一个人默默地隐藏在一棵树旁,他天性中的内省倾向会更加强烈。想到人生的虚无,他不禁毛骨悚然,而与此同时,如果小城里的人都视他为亲人,他又会强烈地热爱生活,以至于泪盈于眶。 在黑暗中,在看台的屋顶下,乔治·威拉德坐在海伦·怀特身边,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在生存的大格局中自己是何等的微不足道。这个人们整日为各种俗务汲汲营营的小城很让人恼火,现在他离开了,火气随之消散殆尽。海伦的出现让他获得了新的生命。似乎她用那双女性的手帮他在自己的生命机器上作了些精微的调整。他开始怀着某种敬意想起他一直生活在其中的小城的芸芸众生。他尊重海伦。他想要爱她和被她所爱,可是他并不想在这一刻被她女性的气息所迷惑。他在黑暗中握住她的手,当她悄悄地靠过来时搂住了她的肩膀。一阵风吹来,他打了个寒战。他竭尽全力想要捕捉和理解袭上心头的情绪。在黑暗中的那块高台上,两个敏感得古怪的人类小分子紧紧地搂在一起等待着。两人心中有同样的想法。“我来到这个孤独的地方,这儿还有另一个人在。”这就是他们感觉到的最重要的东西。 温斯堡喧嚣的一天悄然消融在晚秋的长夜中。农场的马沿着空旷的乡间大道拉着疲惫的东家缓缓离去,伙计们开始收拾摆在人行道上的货物样品,锁上店铺的门。剧院里还汇聚着一群人在看演出,远远的主街那边,提琴手们调好了乐器挥汗演奏,年轻人的双脚在地板上旋转。 黑暗中,海伦·怀特和乔治·威拉德坐在看台上默默不语。出神的状态时断时续,他们转过来,在暗淡的光亮里尽力凝视着对方的眼睛。他们亲吻了,但冲动并不持久。集市广场地势较高的那边有四五个人在收拾下午参赛的马。他们生了一堆火,用小壶烧着水。只见他们的腿在火光中来回走动。起风时小小的火苗会疯狂地跳跃。 乔治和海伦站起来朝黑暗中走去。他们沿着一条小路走过一块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风在干枯的玉米叶子中间轻轻地呼啸。在回城的路上,他们那种出神的状态消失了一会儿。他们来到水厂的坡顶上,在一棵树旁站住,乔治再次搂住了女孩的肩膀。她急切地抱住乔治,接着,冲动又一次迅速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也不再亲吻,而是稍微站开了点。他们对彼此越来越尊重。两人都感到有些难堪,为了摆脱这种难堪,他们成了两只年轻的动物。两人大笑着开始你推我搡。在某种程度上,他们被自己的情绪抑制和净化了。他们变得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既不是男孩也不是女孩,完全是两只兴奋的小动物。 两个人就这样下了山。在黑暗中,他们像青春世界里两个漂亮的小东西般嬉闹着。有一次海伦飞快地往前奔跑时绊了下乔治,他立马跌倒在地。他扭动着身子大喊大叫,大笑着滚下了山坡。海伦紧跟其后。她在黑暗中驻足片刻。她头脑中有过什么属于女性的想法,谁也无法知道。到了山脚下,她走到少年跟前,挽起他的手臂,严肃而沉默地走在他身边。由于某种原因,他们无法解释自己已从这个共同度过的沉静的黄昏得到了需要的东西。男人或男孩,女人或女孩,他们在一瞬间抓住了那使男人和女人在现代世界可能过上成熟生活的东西。 出走 年轻的乔治·威拉德早上四点钟就起床了。现在是四月,小树们刚刚吐出叶芽。温斯堡住宅区沿街全是枫树,枫絮四处飘飞,风一来就疯狂地飞旋,弥漫在空中,落在脚下铺成厚厚的一层。 乔治拿着一只褐色皮包下楼来到旅店办公室。他已经收拾好箱子准备走了。两点钟他就醒了,思索着即将踏上的旅途,有些好奇在此行的终点他会找到什么。旅店小伙计躺在办公室门口的床上睡着了,张着嘴放肆地打着鼾。乔治悄悄绕过小床走出旅店,来到寂静空旷的主街上。东方已呈现绯红的晨曦,星辰寥落的天空划出长长的光线。 温斯堡特鲁宁山上最远的房子后头有一大片开阔地。这些田地是住在城里的一些农民经营的,黄昏时分他们驾着吱吱响的马车从特鲁宁山那边回城去。田里种着浆果和一些小型果树。炎夏的后半晌,路上和田里满是尘土,平坦开阔的盆地上空蒙着一层烟幕,远远望过去就像大海。春天,大地一片绿色时,景色会有些不同。整个田野变成了一张宽阔的绿色台球桌,蚂蚁似的人们在上面辛苦地劳作。 乔治·威拉德从童年到少年时期一直有到特鲁宁山散步的习惯。冬夜,白雪覆盖大地,只有月光照着他时,他就会出现在这片旷野中。秋天寒风骤起时,夏夜昆虫的歌声搅得空气都在振颤时,他也会到这里来。在这四月的清晨,他又想来这里默默地漫步。他走到从城里出来两英里处道路被一条小溪浸没的地方,转身默默地往回走。他回到主街上时,伙计们都在忙着打扫店铺前的人行道。“嘿,乔治,出去感觉怎么样啊?”他们问道。 这趟西去的火车早晨七点四十五分离开温斯堡。列车员是汤姆·利特尔。火车从克利夫兰开往连接芝加哥和纽约的主干线上的一个地方。汤姆管辖的是铁路上叫作“轻便线”的路段。他每天晚上都要赶回家里。春秋季节他常去伊利湖钓鱼打发星期天。他的脸又红又圆,蓝眼睛小小的。他对铁路沿线小镇上的人们比城里人对同一公寓的其他人还要熟悉。 七点钟时乔治从新威拉德旅店前面的小坡上走下来。汤姆·威拉德提着他的行李包。儿子已经长得比父亲高了。 在车站月台上,大家都跟这个年轻人握手。有十多个人在候车,都在谈着他们自己的事。连威尔·亨德森这个经常要睡到九点的懒人也赶来了。乔治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格特鲁德·威尔莫特是个在温斯堡邮局工作的已经五十岁的瘦高个女人,正沿着月台走过来。以前她从没注意过乔治。这时她停下来伸出手。她用四个字把大家心里想的全讲出来了。“祝你好运。”她简单地说道,接着转身走了。 火车进站时,乔治才觉得松了口气。他赶快跳上车。海伦·怀特从主街上跑来想跟他说句告别的话,但他已经找了个座位坐下,没看见她。车开动后汤姆·利特尔剪他的票时笑了下,虽然他挺熟悉乔治·威拉德,也知道他此行是去冒什么样的险,但未作任何评论。汤姆见过成千上万像乔治·威拉德这样的年轻人走出小城镇到大城市去。对他来说这种事太平常了。吸烟车厢里有个人刚刚邀请汤姆去桑达斯基海湾作垂钓旅行。他很乐意地接受了,然后讲起有关的事宜来。 乔治在车厢里张望了一番,确信没有人在看他时才取出钱夹来数钱。他老想着别显得愣头愣脑的。父亲对他最后的叮嘱几乎全是有关去大城市后怎样做人的问题。“要当个精明的人,”汤姆·威拉德告诫道,“留神盯着你的钱。要保持清醒。给你车票。别让人看出你是个小年轻来。” 乔治数完钱后向窗外张望,他惊讶地发现火车还停在温斯堡。 这个即将离开故乡小城去迎接人生历险的年轻人开始沉思起来,但他并没有思考任何重大的事情。比如母亲的去世,自己离开温斯堡,未来在大城市生活的不确定,生活中这些严肃而重大的内容他都没有去想。 他想的全是些微不足道的琐事。早晨推着一车木料从主街上走过的特克·斯莫利特;一个曾经在父亲的旅店过夜的穿着漂亮礼服的高个女人;手里握着火把在夏天的夜晚匆匆走过街头的温斯堡点灯人布奇·惠勒;站在温斯堡邮局的窗边给信封贴邮票的海伦·怀特。 年轻的乔治因为激情澎湃地憧憬着他的梦想而出了神。他这副样子是不会让别人觉得他有多精明的。他闭上眼睛,背靠在车座上,陷入了对各种琐事的回忆。这个姿势他保持了很长时间,等醒过神来再次向车窗外望去时,温斯堡小城已经看不见了,他在那里的生活已成为描绘自己成年梦想的背景。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